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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里斯提·魯布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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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誌性的紅色鞋底==
頗具影響力的行業雜誌Footwear News指出,Louboutin標誌性的紅色鞋底是一種“微妙的身份象徵”,並且比大牌奢侈品牌的公開品牌更具吸引力。為彩色鞋底的起源提供了不同的故事,但Louboutin說,色調的靈感來自助手的紅色指甲油。他決定在他的鞋底上使用紅色,推斷
[[File:Louboutin著名的紅色鞋底是他品牌鞋子的特色。.jpg|thumb|250px|有框|右|[http://www.frukmagazine.com/louboutin-tries-to-protect-the-red-sole/ Louboutin著名的紅色鞋底是他品牌鞋子的特色。]]]
在贏得與品牌[[Yves Saint Laurent]]的戰鬥並為其著名的紅色鞋底獲得美國商標後,Christian Louboutin再次將該品牌告上法庭。Christian Louboutin為其自稱品牌鞋的著名紅色鞋底所獲得的美國商標並不夠,因為它不能保護他在歐洲的特色設計。Louboutin正在聯繫歐盟法院,以保護他的寶貴 鞋底。Christian Louboutin與Yves Saint Laurent之間的法律訴訟於2012年浮出水面,因為後者銷售的鞋子與鞋面的鞋底顏色相同,因此該品牌生產的紅色鞋子有紅色鞋底。這非常激怒了Louboutin,他聲稱非Louboutin鞋上的紅色鞋底可能會給顧客造成混亂。在Louboutin能夠以他的紅色鞋底的商標定居後,法律訴訟結束了。然而,即使這是有限的,因為法院認為,如果鞋子顏色的商標與鞋底顏色不同,Louboutin只能聲稱有違約行為。這意味著如果對方製作了一件帶紅色鞋底的紅色鞋子,Louboutin就無法提起訴訟。 <ref>[http://www.frukmagazine.com/louboutin-tries-to-protect-the-red-sole/FRUK杂志]</ref>
2013年,Louboutin在法庭對陣荷蘭的范哈倫。鞋子及配飾公司Van Haren一直生產和銷售紅色鞋底的黑色和藍色鞋子,即“哈利貝瑞第五大道”風格。在這種情況下,Louboutin的說法是成功的,Van Haren被告知支付賠償金並停止生產這些鞋子。法院贊成Louboutin的主張,因為他們認為他的標誌性紅色鞋底不僅用於裝飾,而且還用於所有Louboutin品牌鞋,並且以可持續的方式使用。范哈倫對這一決定提出上訴,現在已經讓Louboutin希望保護歐洲的紅色鞋底,因為它在美國受到保護,不受Yves Saint Laurent的影響。 <ref>[http://www.frukmagazine.com/louboutin-tries-to-protect-the-red-sole/FRUK杂志]</ref>
==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