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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隆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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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l style="line-height:30px; margin-left:20px; list-style-position:outside;">
<li><b style="margin-right:5px;"></b>台灣省政府建設廳技士<br/b>(1963年-1967年)</b></li><li><b style="margin-right:5px;"></b>行政院國際經濟合作發展委員會都市建設及住宅計畫小組規劃師<br/b>(1967年-1978年)</b></li><li><b style="margin-right:5px;"></b>內政部營建司司長<br/b>(1978年-1981年)</b></li><li><b style="margin-right:5px;"></b>內政部營建署署長<br/b>(1981年-1988年)</b></li><li><b style="margin-right:5px;"></b>內政部常務次長<br/b>(1988年-1990年)</b></li><li><b style="margin-right:5px;"></b>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br/b>(1990年-1992年)</b></li><li><b style="margin-right:5px;"></b>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署長<br/b>(1992年-1996年)</b></li><li><b style="margin-right:5px;"></b>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委員<br/b>(1996年-2000年)</b></li><li><b style="margin-right:5px;"></b>第三屆國民大會代表<br/b>(1996年-2000年)</b></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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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div style="margin-bottom:10px;">
<p style="text-indent: 30px; line-height:30px"> [[ 張隆盛 ]] (Chang, Lung-Sheng, 1940 (生1940 年3月8日-2021年4月23日 歿 ), 生於 [[ 日治臺灣 ]][[ 臺中州 ]] 東勢郡東勢街(今臺中市東勢區) ,臺灣營建與環境保護官員與政治人物,曾任中華民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署長及[[內政部營建署]]署長等職位。他於營建署任內曾經創立四座國家公園,因此被稱為「台灣國家公園之父」。在環保署任內他推動空汙費及環保公園。在退休前於經濟建設委員會委員任內推動「都市更新方案」及永續發展。他對於台灣國土政策的發展貢獻良多,備受社會及學界肯定,過世後總統頒發褒揚令。</p>
</div>
<p style="text-indent: 30px; line-height:30px">張隆盛1940年3月8日出生於臺中縣東勢鎮,父親張耀鐘是牙醫,母親為助產士。張隆盛兒時就讀東勢第二國民小學(現東勢區中山國小)、東勢初級中學、臺灣省立臺中第一中學、國立成功大學建築系(1958-1962年),大學期間他就展現出對都市計畫的高度興趣,並立志要當公務人員。</p>
''' === 經合會時期'''===<brdiv style="margin-bottom:20px; margin-top:20px;">
<p style="text-indent: 30px; line-height:30px">他役畢後參加臺灣省經建人員特考分發至臺灣省建設廳第四科擔任委任十級技士。1967年至1978年他通過公開甄選進入行政院國際經濟合作發展委員會(以下簡稱「經合會」)都市建設及住宅計畫小組(UHDC),擔任助理工程司,後升任規劃師。由於表現優異,深受當時擔任執行秘書[[王章清]],[[張祖璿]]及聯合國顧問們的器重賞識。1968年張隆盛奉派隻身前往歐洲考察希臘、義大利、法國、英國、德國、荷蘭、比利時、瑞典、奧地利等地的都市發展、新市鎮開發6個月。這段期間他在聯合國顧問的督導下,不只參與了臺北市都市計畫、林口新市鎮規劃,甚至還前往越南芹苴市協助都市計畫發展(1969)及阿拉伯利雅德、達曼、吉達主持三個工業區規劃(1976)。在任職經合會期間,在聯合國顧問的推薦下,他獲得[[美國亞洲基金會]]的獎學金前往美國[[賓夕法尼亞大學]]攻讀都市區域計畫研究所都市計畫碩士(1971-1972年)。1972年在[[維吉尼亞大學]]擔任駐在學者半年。在經合會任職簡任技正期間他又獲得1975年的[[艾森豪獎金]],赴美國研究交流,當年他是獲得艾森豪獎金年紀最輕且職位最低的得主。</p>
</div>
''' === 營建署(司)時期'''===<brdiv style="margin-bottom:20px; margin-top:20px;">
<p style="text-indent: 30px; line-height:30px">1978年內政部要新成立營建司,內政部[[邱創煥]]部長任命張隆盛擔任司長。當時的總統是[[蔣經國]],行政院院長是[[孫運璿]]。營建司是內政部的幕僚單位,全司只有二十多人。營建署則是內政部的附屬機關人員上百人。1980年行政院修改內政部組織法,1981年營建司升格為營建署,他也升任為第一任署長直到1988年卸任。張隆盛任職營建司及營建署前後共10年,是在任最長時間的營建首長,也為臺灣的營建制度奠定了重要的基礎,展開建築管理、國民住宅、區域計畫、都市計畫及國家公園的行政治理。張隆盛在營建署署長任內推動營建業務具體事蹟包括建立國家公園系統並成立墾丁、玉山、陽明山及太魯閣等4座國家公園、規劃高雄及台中2座都會公園;研訂計畫解決都市計畫第一期公共設施保留地問題,補助地方政府經費收購8,000公頃保留地等。</p>
<p style="text-indent: 30px; line-height:30px">1988-1990年許水德部長將張隆盛調升為內政部常務次長,讓他參與政府的工作的領域擴大許多。1990-1992年當時經建會[[錢復]]主委希望張隆盛接替離職的蕭萬長擔任[[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副主委,張隆盛再次回到經建會成為政務官。</p>
</div>
''' === 環保署時期'''===<brdiv style="margin-bottom:20px; margin-top:20px;">
<p style="text-indent: 30px; line-height:30px">1992-1996年,當[[李登輝]]擔任總統,[[郝柏村]]擔任行政院院長時,張隆盛擔任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第四任署長。他在環保署署長三年半任內,修訂及新訂環保法規計83項,為台灣的環保行政制度奠定了重要的基礎,其中影響最深遠的是1994年通過的「[[環境影響評估法]]」。除此之外,禁用有鉛汽油、完成臺灣地區空氣品質監測網、控制氯氟碳化合物、規劃全國垃圾焚化爐、廢棄汽機車回收、建立環保標章等重要環境保護工作都是在他任內啟動的。而其中與都市計畫最相關的是徵收空氣汙染防制費,開闢環保公園。最大的有32公頃,最小的也有幾百平方公尺。</p>
'''經建會委員時期'''<br/div>
===經建會委員時期===
<div style="margin-bottom:20px; margin-top:20px;">
<p style="text-indent: 30px; line-height:30px">1996-2000年擔任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委員,負責永續發展論壇擔任召集人。在此期間,他向當時的副總統兼行政院長[[連戰]]大力建言推動都市更新,行政院遂於1997年通過「都市更新方案」,由張隆盛擔任行政院都市更新小組的召集人。這是臺灣第一次政策宣示推動都市更新,後來完成都市更新條例的立法(1998年)。<br/>
1996年他受執政黨國民黨徵召政務官下鄉在台中縣第一選區參選第三屆國民大會代表,獲得70905票,是全國第二高票當選國民大會代表。2000-2003年擔任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顧問。<br/>
1999年發生[[921大地震]],張隆盛積極投入東勢地區的災後重建工作,在最短時間內完成了都市重建綱要計畫草案,並且透過他所主導成立的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協助多個社區完成災後重建。</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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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職退休後'''===<brdiv style="margin-bottom:20px; margin-top:20px;">
<p style="text-indent: 30px; line-height:30px">退休後,張隆盛沒有再擔任任何公職,轉往民間非營利組織發展。他成立了兩個基金會並擔任董事長:</p>
<ul style="line-height:30px; margin-left:20px; list-style-position:outside;">
<p style="text-indent: 30px; line-height:30px">在台灣,張隆盛是一個橫跨開發與環保兩大領域的關鍵性人物,在這兩個看似衝突的發展方向中,他有著平衡的看法與行動。「永續發展」這個廣大視野與胸襟的專業哲學理念貫串在他三十年的公務生涯甚至退休後的生活,但也往往超越了當時社會的現實觀念而引發爭議。他不是一個英雄主義的領導者,往往隱身在各項政策與行動的背後,但卻是最關鍵的發動者。他的主要貢獻可以略述如下:</p>
''' === 設立四座國家公園'''===<brdiv style="margin-bottom:20px; margin-top:20px;">
<p style="text-indent: 30px; line-height:30px">張隆盛擔任內政部營建署署長任內總共成立四座國家公園,分別是: 1984年的[[墾丁國家公園]]、1985年的[[玉山國家公園]]、[[陽明山國家公園]],1986年的[[太魯閣國家公園]]。這四座國家公園的面積占了全台灣島8.5%的面積,也為後續國家公園的發展奠定下重要的基礎。<br/>
「國家公園法」雖然早在1972年就已立法,當時的行政院長蔣經國也特別指示要建立墾丁國家公園(1977),但主管業務的內政部民政司缺乏人力經費,經建會首先配合政策成立一個小組協助國家公園業務,張隆盛也是此小組的成員之一。直到成立營建司(後續升格為營建署)第一座國家公園卻是在立法後12年才誕生。當時要求大建設發展的社會氣氛並不歡迎國家公園,甚至政府內部各單位也互相制肘。成立營建司(署)以及後續國家公園的成立推動,張隆盛係受到當時行政院政務委員[[費驊]]以及張豐緒的大力支持才能順利推動。<br/>
</p>
<p style="text-indent: 30px; line-height:30px">人類追求物質生活,為經濟發展而享用豐富的大自然,必須考慮到人類本身及後代子孫的生存環境。如果經濟發展的目標是為了人類的幸福與社會的需要,則資源保育的目標即保證這些供應延綿不絕。因此自然保育對人類有重大之關係,蓋人類無限的建設與創造能力,是相等於同樣巨大的破壞與毀滅力量。過去為此,現在與未來也是為此<br/></p>
''' </div> === 公共設施保留地徵收'''===<brdiv style="margin-bottom:20px; margin-top:20px;">
<p style="text-indent: 30px; line-height:30px">張隆盛1978年就任營建司司長時,台灣已發布的都市計畫有400餘處,公共設施保留地共有一萬多公頃遲未徵收,造成該土地無法使用,影響民眾權益甚钜,造成很大的民怨。依照1973年立法院修正都市計畫法,訂定都市計畫公共設施徵收期限為10年,其有特殊原因經上級政府核准者得延長5年,最多為15年,屆時如未徵收,即撤銷徵收。換言之,都市計畫如缺少道路、公園、綠地和學校等公共設施用地,都市計畫將無法實施,1988年是最後期限。<br/>
張署長接任營建司司長後,他認為這項工作是當時營建司最重要優先的工作屢次向上級長官建言,如果沒有妥善解決,1988年期限到時,將會造成嚴重的社會和政治問題。因此,張署長就任後即積極推動公共設施保留地徵收工作。經實地調查統計,動員全國大專院校都市計畫師生清查全省公共設施保留地的數量及現值,需要優先取得的公共設施保留地共八千餘公頃,所需徵收經費為6千億元(相當於現在的10兆元)。內政部屢次建議財政部發行公債協助地方政府徵收,都遭到財政部的拒絕。當時內政部已經打算再修正都市計畫法刪除徵收期限,但引起社會一片指責。在無法修法又無法通過預算的情況下,內政部部長吳伯雄曾為此向俞國華院長提出辭呈以示負責,但遭院長慰留才開始有轉機。經由張署長的多方努力,研擬數個方案獲得財政部的支持交給行政院,終於在徵收期限前爭取到行政院和立法院的支持編列專案預算,順利解決可能發生的社會問題,也為我國日後都市計畫奠定很好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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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iv> === 建築管理制度革新'''===<brdiv style="margin-bottom:20px; margin-top:20px;">
<p style="text-indent: 30px; line-height:30px">張隆盛在營建署任內提出建築管理改進方案,主要的想法是授權,建立專業,讓民間的建築師、結構技師等專業技師負簽證責任。並建立建築預審制度,在建築設計草圖階段對於法規疑義可隨時提出,並正式做成決議,這項決議在六個月內正式送審的執照申請都有效。當年的建築法規很多,甚至有日治時期留下來的,或民國三十幾年國民政府的代電,都被地方政府的承辦人拿出來用,這些抽屜法規使建築師無所適從。於是營建署編定了「建築法規彙編」,把有必要的法規列入,沒有必要的全數篩除,每年都會修訂。張署長非常注重建築風紀的問題,所以任內沒有發生過風紀的弊案。張署長自己住在租來的房子二十餘年,不置產,避免任何利益輸送的問題。
</p>
''' </div> === 建築業紓困及建築經理公司'''===<brdiv style="margin-bottom:20px; margin-top:20px;">
<p style="text-indent: 30px; line-height:30px">1981年代因經濟不景氣影響,不但政府興建的國民住宅發生滯銷,民間的建築業也面臨前所未有的寒冬。為了挽救危機,張署長洽台灣土地銀行進行專案的建築融資600億元,解決了125000戶住宅問題。這些住宅因為資金問題無法完工,如果建築商垮了會很難善後,也會造成嚴重的社會問題。
建築業的資金問題及房屋市場亂象源自於台灣特有的預售制度,很多建商收了預售款項卻未依約完工捲款而走,銀行也不信任建商取得融資的款項會完全用在工程施工。自1982年起行政院就指示內政部研議改善方案。經張署長努力協調邀集業者銀行研議討論多年,內政部乃於1986年7月頒佈「建築經理公司管理辦法」,建立建築經理制度使消費者、建商與銀行之間內購建立起互信的平臺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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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iv> === 空汙費徵收與環保公園'''<br>===
<p style="text-indent: 30px; line-height:30px">張隆盛署長任內於1995年7月開徵空氣污染防制費,一年預定可收69億元。為使專款專用,有效防制空氣污染,並邀請專家學者成立空氣污染防制、環保公園及學童呼吸系統健康檢查等3個技術諮詢小組。其中環保公園的設置張署長找曹正教授負責協助,他更是自己親自去拜訪地方行政首長,請他們協助尋找可能提供為環保公園的基地。由於他的奔走,兩年間新建環保公園的面積就達250餘公頃,約近百處基地。到2021年初,環保公園(今已更名為空氣品質淨化區)經環保署核定補助的面積約有1,800公頃,共約950處(各地方政府利用地方空汙費,自行設置者均未計入)。
第一個環保公園關山親水公園,總面積達34公頃,由空氣污染防治費基金撥款2億3400萬元,做為關山親水公園的建設經費。使關山鎮電光橋和堤防交接處下,原本一片河川新生地,多年來卻被部分鎮民當成廢棄物和垃圾的傾倒地變身為河濱休閒觀光綠地,鎮公所為了感念張署長的補助建設,特別將通往親水公園的大道命名為隆盛路。。
</p>
''' </div> === 都市更新方案'''===<brdiv style="margin-bottom:20px; margin-top:20px;">
<p style="text-indent: 30px; line-height:30px">「都市更新方案」係由張隆盛委員提出,獲得當時副總統兼行政院長[[連戰]]的大力支持,由行政院於1997年2月13日第2514次院會通過之政策方案。這是中華民國第一次明確宣示政府政策支持都市更新。也因此產生了1998年都市更新條例的立法。他也擔任行政院都市更新推動小組的召集人。<br/>
他推動都市更新的理念與永續發展之間有密切的關係。因為當時經建會預估台灣到2038年人口將到達零成長。未來台灣人口將有減無增。他在研討會中指出「現有都市計畫預計可容納的總人口數為2400萬人,但目前使用率(實際人口數/計畫人口數)僅70%。預計在民國127年達到人口零成長時,假設都市人口占總人口數達80%時,都市地區所容納的人口亦僅2054萬。因此即使目前都市計畫完全沒有擴大或增加容積,即可滿足未來永續都市人口的充足需求。」即使台灣的產業結構改變,農業所需用地減少,也不必擴大都市土地,才能保護台灣的生態環境不受到破壞。<br/>
為了促成公私部門合作推動更新,他邀集國內各大建商與政府共同籌設「巨眾都市更新股份有限公司」,但是此舉引起各大媒體輿論及立法院的抨擊,紛紛質疑這間公司可能會有特權壟斷違反自由競爭的疑慮。為避免產生進一步擴大的政治爭議,此一公司籌組工作在行政院長換蕭萬長上任後就嘎然中止,政府相關的基金都退出該公司。但為了協助政府推動都市更新工作,張隆盛還是請民間企業捐助成立非營利性的「財團法人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
</p>
'''</div> ===921震災重建'''===<brdiv style="margin-bottom:20px; margin-top:20px;">
<p style="text-indent: 30px; line-height:30px">1999年9月21發生的921大地震對於台中縣東勢地區損傷特別嚴重。張隆盛在地震第二天在橋斷路斷的情況下立刻由臺北趕回家鄉瞭解災情。他自己在東勢的大樓也嚴重受損。他立刻動員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同仁展開全面性的災情調查與評估,開始著手整體東勢鎮的災後重建綱要計畫。二個月後,全國第一個重建綱要計畫草案完成,他將此計畫獻給東勢鎮公所。<br/>
但是在他及都市更新研究發展基金會的努力下,還是協助三個東勢社區規劃重建完成。全國第一個以都市更新方式重建完成的社區就是張隆盛自己的[[東勢名流藝術世家大樓]]。該大樓接受財團法人[[九二一震災重建基金會]]臨門方案之協助融資,迅速於2002年完工。依照他的理想,這也是第一棟獲得綠建築標章的集合住宅。該社區的成功重建激勵了其餘六十餘個受災社區依循都市更新方式重建。<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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