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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系氏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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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特点==
新石器时代 [[ 社会经济 ]] 的发展,必然引起生产关系的变化。旧有氏族的狭小格局已不适应新的形势。生产工具的改进以及劳动技能的熟练,使人们以比较小规模的集体为单位从事生产成为可能。在这样的集体中进行生活也更便于 [[ 管理 ]] 。于是,随着 [[ 人口 ]] 的增殖,原来的氏族除继续分离出血缘氏族之外,在氏族内部又出现若干母系亲族。
婚姻形态也有所改变。还在群婚制盛行的时候,实际上就已经存在某种或长或短时间内比较固定的成对配偶的同居。以后,由于妇女主动要求比较长久地与某一个男子结合,于是就逐渐向对偶婚转移。对偶婚形态下的夫妻关系不是独占的同居,两性的结合仍比较松散,多采取以女方为主的男方走婚形式。
按母系计算世系,是母系亲族最重要的特征。
母系亲族有过继养女的传统习惯。当母系亲族没有 [[ 女继承人 ]] 时,全族都会焦灼不安,族长要召集全体成员商量,并决定向其他人口众多的母系亲族请求过继 [[ 养女 ]] 。对方如果同意,就接受礼物,并在本氏族举行祭祖仪式,宴请氏族的成员,向大家禀报将本亲族女子过继给外亲族为养女的缘由。氏族首领为该女子祈祷,并祝福她去外亲族后,多生子女,延续后代。迎受养女的亲族也要举行祭祖仪式,向祖先禀告增加新的成员,并为该女更换姓名。然后,亲族成员共餐,同庆同乐,以示祝贺。养女在新的亲族中与其他成员享有同等的权力和义务。成年后,如有 [[ 威信 ]] 和 [[ 能力 ]] ,也可以主持 [[ 生产 ]] 和 [[ 生活 ]] 。
[[File:T012f776f794d3d8b2e.jpg|缩略图]]
接收养女,是面临绝嗣险境的母系亲族得以传宗接代转危为安的重要手段。
小孩子在长大之后,要举行成年仪式。因为子女只知其母而不知其父,自小从母亲居住,并由母亲和舅舅抚养,所以其成年仪式也要由母亲和舅舅操办。
古人生活条件艰苦,寿命较短,性成熟也早,故小孩子到13岁便步入成年。在此之前,他们不算社会的正式成员,也不享受亲族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在成年人的心目中,小孩子还没有灵魂。成年仪式在每年的正月初一举行。亲族的成员聚集在火塘附近, -- 祭祖 ]] 之后,成年男女脱下孩提时所穿的麻布长衫,换上成年人的正式服装。女人上着短衣,下穿百褶裙,戴包头。男子戴帽,穿长袍和裤子。所以这种仪式又可称作穿裙子仪式和穿裤子仪式。仪式结束后,亲友纷纷向姑娘和小伙子赠送礼品,并向他们致以良好的祝愿。
母系亲族有公共墓地。凶死者土葬。凡属正常死亡者则实行火葬。骨灰装在麻布口袋中,按 [[ 辈份 ]] 、 [[ 性别 ]] ,老者在上,少者居下,男左女右,依次安放在坟山的石岩下或树洞中。若干年以后,骨灰袋散碎,人们再将凌乱的 [[ 骨灰 ]] 堆积一处掩盖,形成不分辈份和性别的合葬坑。 [[ 亲族 ]] 的成员生前由共同的母系血缘关系集中居住,死后依然按母系血缘关系掩埋在同一个墓地。没有 [[ 夫妻 ]] 合葬,因为男 [[ 配偶 ]] 是外亲族的人。
==文化遗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