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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于二廷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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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页面,内容为“《'''张于二廷尉'''》出自宋代文学家洪迈的《容斋续笔》卷二。 《容斋随笔》是南宋洪迈(1123~1202)著的史料…”
《'''张于二廷尉'''》出自宋代[[文学家]][[洪迈]]的《[[容斋续笔]]》卷二。

《容斋随笔》是[[南宋]]洪迈(1123~1202)著的[[史料]]笔记,被[[历史学家]]公认为研究宋代历史必读之书。《容斋随笔》与[[沈括]]的《[[梦溪笔谈]]》<ref>[https://www.sohu.com/a/161528151_488790 国学北宋沈括百科全书式笔记《梦溪笔谈》(完整版)],搜狐,2017-08-01 </ref>、王应麟的《困学纪闻》<ref>[https://so.gushiwen.org/guwen/book_46653FD803893E4FBDF40D6AF2A5BACE.aspx 困学纪闻],古诗文网</ref>,是宋代三大最有学术价值的笔记。

《容斋随笔》共《五笔》,74卷,1220则。其中,《容斋随笔》16卷,329则;《容斋续笔》16卷,249则;《容斋三笔》16卷,248则;《容斋四笔》16卷,259则;《容斋五笔》10卷,135则。据作者自述,《容斋随笔》写作[[时间]]逾经近四十年。是其多年博览群书、经世致用的智慧和汗水的结晶。

==原文==

张释之为廷尉,天下无冤民。于定国为廷尉,人自以不冤。此《汉史》所称也。两人在职皆十余年。周勃就国,人上书告勃欲反,下廷尉逮捕,吏稍侵辱之,勃以千金与狱吏,吏使以公主为证,太后亦以为无反事,乃得赦出。释之正为廷尉,不能救,但申理犯跸、盗环一二细事耳。杨恽为人告骄奢不悔过,下廷尉案验,始得所予孙会宗书,定国当恽大逆无道,恽坐要斩。恽之罪何至于是?其徇主之过如此。传所谓决疑平法,务在哀矜者,果何为哉!

==作者简介==

洪迈(1123~1202年),字景卢,号容斋,又号野处,南宋饶州鄱阳(今[[江西省]]鄱阳县)人。洪皓第三子。官至[[翰林院]][[学士]]、资政大夫、端明殿学士,宰执、封魏郡开国公、[[光禄大夫]]。卒年八十,谥“文敏”。配张氏,兵部侍郎张渊道女、继配陈氏,均封和国夫人。南宋著名文学家<ref>[https://www.sohu.com/a/282844884_110078 洪迈—南宋著名文学家],搜狐,2018-12-19</ref>。主要作品有《容斋随笔》、《夷坚志》。

==视频==
===<center> 张于二廷尉 相关视频</center>===
<center>《容斋随笔》</cen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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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er>《容斋随笔》等古籍发行</cen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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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Category:850 各地方文學;各民族文學;各體文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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