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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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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古代]]的典籍中,曾出现过“宪”、“宪法”、“宪令”、“宪章”等词语。虽然在运用过程中它们之间的含义也存在差别,但大致说来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指一般的法律法度。如《尚书.说命》中的“监于先王成宪”,《国语.晋书》中的“赏善罚奸,国之宪法”,《管子.七法》中的“有一体之治,故能出号令,明宪法矣”等等;二是指优于刑法等一般[[法律]]的基本法。如《管子.立政》中的“正月之朔,百吏在朝,君乃出令布宪于国。宪既布,有不行宪者,谓之不从令,罪死不赦”,《韩非子.宪法》中的“法者,宪令著于官府,刑罚必于民心”,等等;三是指颁布法律,实施法律。如《周礼.秋官.小司寇》中的“宪,刑禁”。汉郑玄注曰:“宪表也,谓悬之也”,《中庸》中的“祖述尧舜,宪章文武”等等。然而这些都与近现代宪法的含义完全不同。在中国,将“宪法”一词做为国家根本法始于[[19世纪]]80年代,当时的近代改良主义思想家基于国内外形势,明确提出了“伸民权”、“争民主”、“立宪法”、“开议院”的政治主张,从而揭开了中国近代宪政运动的序幕。其中,郑观应在《盛世危言》中首次使用“宪法”一词<ref>[https://www.sohu.com/a/160045796_671251 周威:谁首次使用了“宪法”一词?| 知识考古 ],搜狐,2017-07-26</ref>,要求清政府制定宪法、开设议院,实行[[君主]]立宪政治。从此“宪法”一词日渐被作为专门表述国家根本法的法律术语。
==视频==
===<center> 宪法学 相关视频</center>===
<center>学宪法 讲宪法</cen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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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nter>宪法概念</cen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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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Category:580 法律總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