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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分会秘书处设在共青团中央少年部,具体由校外 [[ 教育 ]] 处负责日常工作。分会以“研究、参谋、倡导、示范”为指导方针,发动全国各地成建制的少年宫、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 [[ 儿童 ]] 活动中心等校外教育单位,开展了大量示范性活动。配合行政部门,开展了《全国青少年学生校外教育工作评估标准(试行)》、《全国青少年学生校外教育活动场所管理规程(试行)》等国家级研究项目,进行了校外教育 [[ 政策 ]] 与活动课程专题研究,参与了中西部地区 [[ 青少年 ]] 校外教育场所建设、管理和培训工作,编辑出版了《中国校外教育工作年鉴》和《全国少年儿童校外教育活动指导教程丛书》,为我国校外教育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 [1]
==组织机构==
分会有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4名、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4名、常务理事55名、理事103名,聘请名誉理事6名、名誉会长1名。秘书处下设城区宫工作组、农村宫工作组、华东地区校外教育工作组、 [[ 北京市 ]] 校外教育工作组、 [[ 上海市 ]] 校外教育工作组、 [[ 福建省 ]] 校外教育工作组、 [[ 计算机 ]] 教育工作组企业宫工作组、研修基地和《中国校外教育工作年鉴》编辑委员会办公室(编辑部)。
==主要工作==
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化和 [[ 经济 ]] 形势的飞速发展,各地校外教育阵地的建设受到有关部门和 [[ 社会 ]] 各方面的关注。目前全国已有成建制的少年儿童校外教育阵地近10000余所,成为开展少年儿童校外教育工作的重要阵地之一。
多年来,分会根据改革开放和校外教育的新形势,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和规章。1995年,联合国家教委、 [[ 文化部 ]] 、国家体委、 [[中华 全国总工会 |全国总工会]] 、共青团中央、 [[中华 全国妇 女 联 合会|全国妇联]] 、中国科协等七部委共同修订、颁发了《少年儿童校外教育机构工作规程》;1996年,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共青团中央少年部、全国妇联儿童工作部共同拟定了《少年儿童校外教育机构评估标准(试行)》(草案),并对全国9家少年儿童校外教育机构进行了试评;1999年12月,召开了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大会确定了今后工作的指导方针为“研究、参谋、倡导、示范”,并选举产生了第三届 [[ 理事会 ]] :全国政协副主席孙孚凌欣然担任了名誉会长,时任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少工委常务副主任赵勇为理事长,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妇联等单位的有关负责人为副理事长,团中央少年部副部长(现任部长)高洪兼任秘书长,团中央少年部校外处处长高彦明、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德育与校外处副处长王立新、全国妇联儿童部社区儿童工作处处长姜少英、团中央宣传部文体处处长赵激扬同志担任副秘书长。2003年3月,在三届二次年会上,团中央少年部副部长张学军同志当选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在中国教育学会和全国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的支持下,分会独立承担了《全国青少年学生校外教育工作评估 [[ 标准 ]] (试行)》、《全国青少年学生校外教育活动场所管理规程(试行)》等许多 [[ 国家 ]] 级研究项目,参与了中西部地区青少年校外教育场所建设、管理和培训工作,编辑出版了我国第一部《中国校外教育工作年鉴》,填补了国家教育出版工作空白,还根据我国青少年校外教育发展需要开展了大量理论研究和示范性活动。 [[Category:非营利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