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2,043
次編輯
變更
無編輯摘要
2018年2月6日上午,环境保护部华南督察局举行了简朴而庄重的揭牌仪式。按照早前中央编办批复,我局由参照 [[ 公务员 ]] 管理事业单位变更为行政派出机构,名称由“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变更为“环境保护部华南督察局”。根据机构改革与2019年更名为“生态环境部华南督察局” [1-3]
==主要职责==
华南督察局是生态环境部派出的正厅级行政机构,驻地广州,在所辖湖北、湖南、广东、广西、 [[ 海南 ]] 等区域内承担以下 [[ 职责 ]] :
监督地方对国家生态环境法规、政策、规划、标准的执行情况;承担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工作;协调指导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开展市、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督察;参与重大活动、重点时期空气质量保障督察;参与重特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响应与调查处理的督察;承办跨省区域重大生态环境纠纷协调处置;承担重大环境 [[ 污染 ]] 与生态破坏案件查办;承担生态环境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
==历史前沿==
2018年2月6日上午,中国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华南督察局在广州举行了揭牌仪式。按照早前中央编办批复,环境保护部华南督察局由参照公务员管理的 [[ 事业单位 ]] 变更为行政机构派出 [[ 机构 ]] ,单位名称由“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变更为“环境保护部华南督察局”。2019年更名为“生态环境部华南督察局” [1]
==内设机构==
生态环境部华南督察局内设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 人事处 ]] )、督察一处、督察二处、督察三处、督察四处、督察五处。[[Category:政府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