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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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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jpeg|有框|右|<big>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LOGO</big>[https://pic.17qq.com/uploads/wwweuuucrx.jpeg 原图链接][https://j.17qq.com/article/cochcomlv.html 来自 一起扣扣网 的图片]]]
''' 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蚌埠市人民政府 ]] 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 [[ 社会保障 ]] 工作 [[ 法律法规 ]] 规章,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落实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 [[ 人力资源 ]] 流动政策,促进入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贯彻执行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落实面向城乡劳动者的 [[ 职业技能 ]] 培训制度,落实就业援助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实施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 [[ 保险 ]] 政策和标准。组织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 [[ 社会保险基金 ]] 预决算草案。参与落实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市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 [[ 信息 ]] 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统筹落实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有关制度和 [[ 劳动关系 ]] 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执行职工工作 [[ 时间 ]] 、休息休假和假期实施办法,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 [[ 信访 ]] 事项。
(七)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贯彻落实 [[ 专业技术人员 ]] 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组织开展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国家、省吸引留学人员创新创业相关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积极落实 [[ 职业资格 ]] 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做好人才服务工作,构建全市人才服务体系。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 [[ 事业单位 ]] 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九)会同有关部门贯彻实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表彰 [[ 奖励 ]] 制度办法,综合管理全市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市级表彰奖励活动。承办市委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行政职务任免事宜。
(十)会同有关部门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 [[ 离退休 ]] 政策。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 [[ 农民工 ]] 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 [[ 政府 ]] 交办的其他任务。 [[Category:政府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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