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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秦皇岛市机关事务管理局.jpeg|有框|右|<big>秦皇岛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培训会)</big>[http://pic.hebei.com.cn/800/10/72/56/10725648_798035.jpg 原图链接][http://www.hebswj.gov.cn/system/2018/07/30/011772068.shtml 来自 党政机关网 的图片]]]
2018年12月24日,秦皇岛市召开全市深化机构改革动员部署 [[ 会议 ]] ,对深化市县党政群机构改革作出安排部署。秦皇岛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作为市 [[ 政府 ]] 工作部门。
==工作职责==
(一)拟订全市机关事务工作 [[ 政策 ]] 、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本级行政 [[ 事业单位 ]] 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指导市纪委监委机关、市人大机关、市政协机关、市法院机关、市检察院机关等独立办公的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机关事务工作,指导各区、县(市)机关事务工作。
(二)研究提出加强行政运行经费、机关服务经费管理的建议,负责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等部门和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市直 [[ 行政事业单位 ]] 办公用房建设与维修项目经费、 [[ 公务用车 ]] 经费等专项经费的使用和监督。
(三)制定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制度并组织实施,按规定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 作,承担产权界定、清查登记及资产处置工作。
(四)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 [[ 房地产 ]] 管理工作,拟订规 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统一管理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和 [[ 土地 ]] ,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的产权界定、清查登记 以及办公用房、建设用地计划的编制和统建统管工作。
(五)制定市本级公务用车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按分 工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编制、调配、更新、处置 和牌照管理工作,负责公务用车和行政执法用车管理平台建设与管理工作。
(六)承担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公共机构 [[ 节能 ]] 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市本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七)负责市委、市政府驻地及集中办公区的安全保卫、 [[ 消防 ]] 、设施设备、绿化、 [[ 食堂 ]] 、会务等后勤管理和服务保障 工作,负责推进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工作。
(八)承担本部门党组织建设相关工作。
(九)本部门具体行政职权见 [[ 政府门户网站 ]] 公布的权责 清单和 [[ 政务服务 ]] 事项清单。
(十)完成市委、市 [[ 政府 ]] 交办的其他任务。 [[Category:政府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