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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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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地方税务局组建于1994年9月18日,根据一九九四年国家实行的中央与地方“划分税种、分别征收”的分税制财税体制要求。
=简介==
地税部门主要担负为地方政府组织地税收入的任务。具体负责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屠宰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城建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等十二个税种;教育费附加以及防洪保安基金、旅游专项资金等税收政策的贯彻执行、征收管理和宣传解释等工作。目前,地税系统实行同级地方政府与上级地税部门共同领导,以上级地税局管理为主的体制。赣州市地税局机关内设八个职能科室,即: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监察审计科、机关党委、税政一科、税政二科、征收管理科、计划财务科。四个事业单位,即:发票所、信息中心、培训中心、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四个直属单位,即:稽查局、直属分局、办税报务厅、黄金分局。全市共有18个正科级县(市)地税局、126个征收稽查分局和办税服务厅。
全系统现有干部职工1758人,其中党员878人,占总人数的50.17%,本科学历178人,占总人数的10.1%,大专学历人数1163人,占总人数的66.5%。取得计算机等级证书的有1285人,占45岁以下总人数的87%;取得会计类、审计类、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经济师资格证书的有432人,占45岁以下总人数的29%。
==工作业绩==
赣州市地税机构自组建以来,在省局以及赣州市地方各级党政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三个服务”的工作理念,以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建设和谐诚信地税,共创富民兴赣大业”学教活动和政务环境“双评”工作为动力,以深化征管改革为主线,以依法组织收入为中心,以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为手段,着力强化依法治税,加强基层建设,转变机关作风,优化税收服务。全市地税工作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局面。同时,基层建设发生了新的变化,征管改革迈出了新的步伐,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新的成果,税务干部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各项工作呈现出勃勃生机。
地方税收从1994年的2.96亿增加到2005年的15.36亿元,十年增长5.19倍,年均增幅在15%以上。地税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逐年加大。由1994年的26.7%上升到目前的59.32%,地方税收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全系统积极开展多形式的争先创优活动,大力构建赣州地税文化,通过开展了主题教育、体育、文艺比赛等活动,丰富干部精神文化生活,培养团体精神和集体荣誉感。积极参与争创文明城市、文明社区以及扶贫济困、社会捐助活动,提升地税行业形象。目前全市地税系统有省级文明行业1个;省级文明单位22个,市级文明单位65个,市级文明行业16个;国家级青年文明号1个,省级青年文明号15个,市级青年文明号83个;市级文明示范岗14个,市级巾帼文明示范岗8个,同时,有一批单位和个人被总局和省、市、县、评为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其中:2001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第八届省级“文明单位”,2002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行业”2003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第九届省级“文明单位”。2003年被国家税务总局评为全国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先进单位;2004年获全省地税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市局和各县(市、区)局在“双评”工作中全部取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实现了全市地税系统在市、县行政执法单位“三连冠”的目标。邓龙炳同志被省政府授予“江西省先进工作者”,朱学民、赖华旗等六位同志被赣州市政府授予“赣州市先进工作者”,唐碧兰同志荣获第六届江西省“巾帼建功”标兵称号;信丰县地税局被国家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评为“全国税务系统先进集体”,崇义县地税局、信丰县地税局被中央文明委评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简介==
地税部门主要担负为地方政府组织地税收入的任务。具体负责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屠宰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城建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等十二个税种;教育费附加以及防洪保安基金、旅游专项资金等税收政策的贯彻执行、征收管理和宣传解释等工作。目前,地税系统实行同级地方政府与上级地税部门共同领导,以上级地税局管理为主的体制。赣州市地税局机关内设八个职能科室,即: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监察审计科、机关党委、税政一科、税政二科、征收管理科、计划财务科。四个事业单位,即:发票所、信息中心、培训中心、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四个直属单位,即:稽查局、直属分局、办税报务厅、黄金分局。全市共有18个正科级县(市)地税局、126个征收稽查分局和办税服务厅。
全系统现有干部职工1758人,其中党员878人,占总人数的50.17%,本科学历178人,占总人数的10.1%,大专学历人数1163人,占总人数的66.5%。取得计算机等级证书的有1285人,占45岁以下总人数的87%;取得会计类、审计类、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经济师资格证书的有432人,占45岁以下总人数的29%。
==工作业绩==
赣州市地税机构自组建以来,在省局以及赣州市地方各级党政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三个服务”的工作理念,以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建设和谐诚信地税,共创富民兴赣大业”学教活动和政务环境“双评”工作为动力,以深化征管改革为主线,以依法组织收入为中心,以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为手段,着力强化依法治税,加强基层建设,转变机关作风,优化税收服务。全市地税工作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局面。同时,基层建设发生了新的变化,征管改革迈出了新的步伐,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新的成果,税务干部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各项工作呈现出勃勃生机。
地方税收从1994年的2.96亿增加到2005年的15.36亿元,十年增长5.19倍,年均增幅在15%以上。地税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逐年加大。由1994年的26.7%上升到目前的59.32%,地方税收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全系统积极开展多形式的争先创优活动,大力构建赣州地税文化,通过开展了主题教育、体育、文艺比赛等活动,丰富干部精神文化生活,培养团体精神和集体荣誉感。积极参与争创文明城市、文明社区以及扶贫济困、社会捐助活动,提升地税行业形象。目前全市地税系统有省级文明行业1个;省级文明单位22个,市级文明单位65个,市级文明行业16个;国家级青年文明号1个,省级青年文明号15个,市级青年文明号83个;市级文明示范岗14个,市级巾帼文明示范岗8个,同时,有一批单位和个人被总局和省、市、县、评为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其中:2001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第八届省级“文明单位”,2002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行业”2003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第九届省级“文明单位”。2003年被国家税务总局评为全国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先进单位;2004年获全省地税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市局和各县(市、区)局在“双评”工作中全部取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实现了全市地税系统在市、县行政执法单位“三连冠”的目标。邓龙炳同志被省政府授予“江西省先进工作者”,朱学民、赖华旗等六位同志被赣州市政府授予“赣州市先进工作者”,唐碧兰同志荣获第六届江西省“巾帼建功”标兵称号;信丰县地税局被国家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评为“全国税务系统先进集体”,崇义县地税局、信丰县地税局被中央文明委评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