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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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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为省政府组成部门,根据《 [[ 中共中央 ]][[ 办公厅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8〕23号)设立的。
==职责调整==
(一)将省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工业行业管理有关职责划给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具体包括:研究提出工业发展战略,拟订全省工业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业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的实施;按省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贯彻国家高技术产业中涉及 [[ 生物医药 ]] 、新材料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领导和协调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编制我省重大技术装备规划,协调相关政策;工业日常运行监测;工业的 [[ 节能 ]] 、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促进工作;稀土行业发展的职责。
(二)将原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职责划给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其中组织协调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的重大事项、保障军工核心能力建设、民用爆破器材行业管理等职责划给 省[[陕西 省国防科技和航空工业办公室 ]]
(三)将原省信息产业厅的 [[ 职责 ]] 划给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不再加挂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省信息化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承担。其中军工电子管理职责划给省国防科技和航空工业办公室。
(四)将原省工业交通办公室的职责划给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不再保留省经济委员会牌子。其中负责协调解决 [[ 经济 ]] 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负责组织重要 [[ 物资 ]] 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等职能划给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铁路道口安全管理职能划给 [[陕西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五)将原省机械设备成套局承担的 [[ 工业 ]] 领域招投标工作职能划给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六)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高新技术与传统工业改造结合,推进军民结合、寓军于民,促进工业由大变强。加快推进全省 [[ 信息化建设 ]]
[[Category:政府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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