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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省住房建设规划、住房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研究住房和城乡建设的重大问题。
(三)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资质资格管理,指导或组织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落实建筑活动监管中的[[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按照职责分工指导协调城市建筑工地、城镇管理基础设施涉及的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建筑、[[房地产]]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ref>[https://zhuanlan.zhihu.com/p/172427481 关于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知],知乎 </ref> ,指导城市建设、管理与运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四)制定全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和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并监容实施,制定公共服务设施(不合[[通信]]设施)建设标准井监容实施,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七)拟订全省城市建设管理的政策、发展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参与推进城市化工作。指导全省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安全、应急管理等工作。负责城市[[地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监容管理。指导城市管理领域执法工作。
(八)拟订村镇建设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参与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相关工作,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指导农房[[设计]]、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 <ref>[https://m.sohu.com/a/330400499_822829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农民建房“一件事”办事指南的通知],搜狐,2019-07-30 </ref> 。
(九)制定建筑业、勘察设计业、监理造价咨询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制定建筑市场制度和信用标准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建筑工业化、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指导建筑业[[企业]]对外承包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