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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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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省各地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组织编制省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拟订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规程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ref>[https://www.sohu.com/a/291918326_99902309 重点关注 |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印发《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法(试行)》 ],搜狐,2019-01-28</ref> 。
(三)统筹全省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编制省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按权限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各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和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 <ref>[https://www.sohu.com/a/375319757_100191052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突出做好安全监管服务,确保复工复产安全 ],搜狐,2020-02-24</ref> 。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