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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登(常州州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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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登(常州州官)'''是諺語 ”[[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的主角,北宋時期的一位太守。
出處 : 宋·[[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五<ref>{{Cite web|url=http://www.360docxywq.com/content/17/1024/21/48547211_697828782article_show.shtml aspx?id=4545|title= “只许 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典故由来|date=20172014-1002-2411|website=360.com個人圖書館多阳晚情|accessdate=2018-12-1817}}</ref>:「 田辦作郡, 自諱其名, 舉州皆謂燈為火。 上元放燈, 吏人遂書榜揭于巿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亦泛指自己任意而行,反而嚴格要求別人。
==歷史故事==
花園裏的燈心草要說成「開心草」,燈台、燈罩、燈籠要說成「亮托」、「遮光」、「路照」;太守出門登車得說「上車」,就連吹捧太守「登峰造極」也得說「爬峰造極」……總之,人們說話時,只要遇到與「登」字同音的字,都要避開,用其它字來代替。這樣,才顯示他的尊貴。要是誰觸犯了這位大人這個忌諱,便要被扣上「侮辱地方長官」的罪名,重則判刑,輕則挨板子。
一天,田登正在堂中坐着,一個新來的僕人被衙役帶上了公堂。僕人跪在地並大聲求饒:「冤枉呀!大人,今天我也沒幹什麼壞事呀!天剛亮,我就去廳前閉燈,不知犯了什麼罪,被衙役蹬了一腳,差點被蹬下凳子,又被帶到了大人面前。」田登一聽,立即大怒,即命人把這個僕人五花大綁,吼道:「大膽刁民,竟敢犯了我的忌諱還不知罪,拉下去,賞五十大板」 <ref>{{Cite web|url=http://blog.sina.com.cn/s/blog_5f2e8f1e0102v5df.html|title=诗漫画——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date=2014-11-08|website=中华诗文学习的博客|accessdate=2018-12-18}}</ref> ……從此以後,太守府中上上下下,人人都不敢說帶「登」字音的話了。
有一年,春節過後,正月十五[[元宵節]]就要到了。依照俗例,宋州城裏大放三天燈火,就是大街上接連三天掛花燈,讓大家「[[鬧元霄]]」慶祝節日。州府衙門為了讓老百姓元宵節前來觀賞花燈,需要提前貼出告示,讓百姓知道。可是這一次,寫告示的小官員和書記們大傷腦筋,寫到「放燈三天」的「燈」字怎樣寫呢? 用什麼字來代替呢?「燈」字,與「登」同音,會觸犯太守的忌諱;不用「燈」字,又怎樣把意思說明白呢?他想了半天,找不出適當的字,最後乾脆把「燈」字只寫個「火」字旁,那個「登」字不寫了,以為只寫個火字旁大家也明白。
 於是,告示由本來「本州依例放燈三日」,就寫成了「本州依例放火三日」 <ref>{{Cite web|url=https://kknews.cc/zh-hk/history/zo9ql.html|title=只許州官放火 不許百姓點燈|date=2016-04-29|website=每日頭條|accessdate=2018-12-18}}</ref> 告示貼出後,那些外來的商客不知道田大人的忌諱,真的以為要放火三天,都不由得驚叫起來,引起一陣慌亂。真的以為官府要在城裏放三天火,害怕被燒,紛紛收拾行李,爭相離開這危險地方,以免遭受火災。
當地的老百姓平時對田登的專制和蠻橫無理本已非常不滿,此時更是氣憤萬分,紛紛議論說:「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真是豈有此理!」「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這一成語就源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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