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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战列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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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页面,内容为“高速战列舰是一种在设计上以不减损装甲防护或火力武装为前提尽可能提高航行速度的战列舰类型。多数第一次世界大战前期…”
高速战列舰是一种在设计上以不减损装甲防护或火力武装为前提尽可能提高航行速度的战列舰类型。多数第一次世界大战前期的无畏型战列舰的设计航速均相当低,因此“高速战列舰”这个词汇即是用以形容以提高航速为主要目标的战列舰设计。除参与普通的战列线作战外,高速战列舰更可借重其优越的航行速度执行更多多样化的任务。

高速战列舰与战列巡洋舰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配有足够的火力与装甲能在持续性战斗中与敌军战列舰进行长时间的交火对射,而后者的设计理念则系牺牲装甲防护以追求卓越的航速,故缺乏与战列舰长期驳火的能力。在不损及战斗效能或装甲防护的前提下提高航速是高速战列舰在设计上最主要的挑战。虽然增加舰体的长宽比是提高航速的最直接方法,但较大的舰身却也意味着高昂的造价,且可能逾越各项海军条约对各国海军舰艇的吨位限制。推进系统的改良与轻量化且高强度装甲板的问世等新型科技技术均对高速战列舰的发展有实质的助益。

与“战列巡洋舰”这个词汇不同的是,“高速战列舰”从未为任何国家的海军采纳为正式称呼;前者则于1911年成为英国皇家海军的正式用语。伊丽莎白女王级战列舰的四艘同级舰在英国海军所属的大舰队中被统一编入“高速分舰队”;除此之外,高速舰队在官方文件上与传统战列舰并无任何分别,且当时的海军舰艇名册或条约亦未将“高速战列舰”视为一独立的舰种。另外,美国海军的舰种分类系统亦未为高速战列舰增设新的舰种代码;在美国海军的系统中,所有战列舰的分类代码均为“BB”,不论其航速的快慢。

==起源==

自1860年代早期的光荣号铁甲舰与勇士号铁甲舰下水起至1911年伊丽莎白女王级战列舰问世为止,各国海军相继研制出许多足以重新定义速度的战列舰级别。勇士号铁甲舰的航速在蒸汽动力推进下为14节(26千米每小时),使其成为当时速度最快且火力最强大的军舰。由于舰炮与装甲重量的不断增加,勇士号的航速纪录直至1868年才由君主号战列舰以15节(28千米每小时)的速度打破。1880年下水的意大利皇家海军意大利号战列舰采取了较为激进的设计,其最大速度达到18节(33千米每小时),且配有重型舰炮,但舰身上并无水线装甲带;这项速度纪录直至1895年才由英国皇家海军所属的名望号战列舰追上,随后更于1903年由同为英国海军所属的快速号战列舰与胜利号战列舰以20节(37千米每小时)的速度打破。在这些晚期的前无畏舰设计中,各国海军刻意提高舰只的速度以便于遭遇敌军攻击时可更有效地闪避炮火。

自约1900年起,时任英国皇家海军地中海舰队指挥官的约翰·费舍尔男爵便不断倡议提高皇家海军战列舰航速的可能性。在费舍尔的不断敦促下,皇家海军战争学院1902年1月期资深军官战争课程训练班的学员于是奉命研究一艘配有轻量化装甲与中型口径火炮(口径介于6英寸(152毫米)至10英寸(254毫米)的舰炮)、且其速度较普通战列舰快4节(7千米每小时)的舰只是否比传统战列舰拥有更大的战术优势。研究结果认为“在双方皆意欲交战的情况下,舰上火力比航行速度更为重要”;虽然速度较快的舰只将有能力选择并决定交战距离,但配备口径较小的火炮将意味着不论在何种距离上其皆不具备任何火力优势,因而将遭敌军轻易击毁。反对高速战列舰设计者认为在远距离交战的情况下,速度较快的一方若为集中火力而实行“T字战法”,则在过战术实施过程中速度较慢且处于内圈的一方仅须稍微调整行进方向即可抵消T字战法的效果,如图示一所示。美国海军所属的海军事务委员会于1903年至1904年间以兵棋推演的方式得出了类似的结论。

费舍尔爵士对这些研究结果感到不以为然,并继续敦促海军提升战列舰的航速。他的意见最终于1906年无畏号战列舰下水时获得了实现;与其前辈勇士号一样,无畏号是当时世界上速度最快且火力最为强大的战列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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