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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律台遗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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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造律台遗址.jpeg|320px|缩略图|右|<big>造律台遗址</big>[https://tr-osdcp.qunarzz.com/tr-osd-tr-manager/img/47135f427caa47b1649cdb26ed5c6c81.jpg_480x360x95_dd11b90b.jpg 原图链接][http://travel.qunar.com/p-oi702312-yongchengzaolu:taiyizhi 来自 去哪儿 的图片]]]
该 [[ 遗址 ]] 现存贺圆形土丘。高约7米,底部南北长54米,宽34米,文化层堆积厚度为8~9米。上层为商代遗存,下层为 [[ 龙山文化 ]] 遗存。这里文化遗物颇为丰富,其中有石斧、骨箭头、骨锥等等。
造律台作为 [[ 文化 ]] 内涵丰富的历史文物,对于崇敬先贤、重法遵律、警示后代的见证,具有重要的意义。
1963年6月,河南省人民委员会公布为第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 。2013年5月被国务院核定为第七批 [[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 。
==简介==
造律台位于酂城镇政府西南,古代亦称都台,“酂台晓晴”为永城古代八景之一。 [[ 唐代 ]] 大诗人 [[ 李白 ]] 携友到此游览,他在《忆旧游寄谯郡元参军》一诗中写道:“渭桥南头一遇君,酂台之北又离群。”
相传汉代丞相萧何曾在此台制定法律,故名西汉初, [[ 汉高祖 ]] 分封功臣,萧何封于酂。后 [[ 刘邦 ]] 过境,始知酂地属自己的家乡沛郡,即把该郡定为自己的汤沐邑,遂把萧何封地移于南阳谷城(今湖北省谷城县)。
1936年, [[ 国民党 ]] 河南省古迹研究会考古人员曾来造律台进行发掘。
==造律台的传说==
丘生之妻一日三餐要爬百米高的土台,给丈夫送饭,无论 [[ 风 ]][[ 雨 ]] 交加,严寒酷暑,贤妻都会善始善终把饭送来。
就在一个花落桃熟的 [[ 季节 ]] ,丘生的律书提前九个月写好。贤妻在给丘生送饭的时候,正巧路过自家叔叔的桃园,看见满树又大又甜的 [[ 桃子 ]] ,被风吹落一地,没有告诉叔叔,就顺手从地上了捡起两个桃子,给自己的丈夫提前九个月写完律典表示庆贺。却不料,触犯了丈夫造的律,被认为在主人不知道的情况下,桃园里捡来的桃子是偷来的,按照律条,触犯了不守妇道的‘贼律罪’。被丈夫休回娘家。
丘生把妻子休了之后,没有告诉自己的母亲,母亲知道儿媳被休,非常生气,要求丘生撤回休书把儿媳追回来。丘生认为将自己造的法律,还没有颁布天下,执法人出尔反尔,怎能治理好国家, [[ 教育 ]] 别人不违法?他认为法律无情,至高无上,不容侵犯。所以丘生没有听从母亲的话,也没有追回儿媳。丘生之母问儿子:“背母休妻,按你的律条该当何罪?”丘生不料自己竟触犯了自己写的法律,按照自己造的律条,自己犯了‘不孝罪’,该自尽。丘生之母为了试探自己的儿子,自己违法怎样处置,不料丘生 [[ 性格 ]] 如此刚定,以身殉法。
丘生吩咐完母亲后,就拿剪刀自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