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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珍贵古籍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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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国家珍贵古籍名录是中国政府为建立完备的珍贵古籍[[档案]],确保珍贵古籍的安全,推动古籍保护工作,提高公民的古籍保护意识,促进国际文化交流和合作,而由文化部拟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的一份名录,主要收录范围是1912年以前书写或印刷的,以中国古典装帧形式存在,具有重要历史、思想和文化价值的珍贵古籍,以及[[少数民族]]文字古籍。迄今中国共有11375部国家珍贵古籍,分别于2008年3月1日和2009年6月9日、2010年6月11日、2013年3月8日公布 <ref>[https://new.qq.com/omn/20180811/20180811A1B446.html 什么是“国家珍贵古籍名录”?],腾讯网,2018-8-11 </ref> 。
==名录列表==
===第四批===
《[[第四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1516部,2013年3月8日公布 <ref>[http://www.cqn.com.cn/wh/content/2013-04/19/content_1800720.htm 第四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公布 甲骨文首次进入],中国质量新闻网,2013-4-19</ref> 。
国务院正式公布第四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和“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名单。上海图书馆藏北宋拓本《[[三藏圣教序]]》、徐州市图书馆藏南宋刻本《四书章句集注》、青岛市博物馆藏清蒲松龄《鹤轩笔札》稿本等1516部古籍入选该名录,中国人民大学图书馆、浙江省西泠印社、西藏自治区布达拉宫等16家单位成为第四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
<center>{{#iDisplay:t3029m61qm7|560|390|qq}}</center>
==参考文献==
[[Category:790 文物考古總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