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渥太华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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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
《渥太华禁雷公约》的宗旨是立即、全面禁止杀伤人员地雷 <ref>[http://news.cntv.cn/20111204/109808.shtml 第十一届《渥太华禁雷公约》缔约国会议落幕],央视网,2011-12-4</ref> 。公约规定,缔约国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使用、发展、生产、获取、保留或转让杀伤人员地雷,唯一例外是各国可为排雷培训目的,保留或转让少量杀伤人员地雷;现存的所有杀伤人员地雷将在公约生效后的四年内予以销毁,现有雷区在10年内清扫干净;各[[缔约国]]应将本国执行公约的措施、库存和境内布雷的详细情况及销毁计划等向[[联合国]]秘书长提交年度报告;如缔约国之间就履约问题产生疑问,可提出澄清要求,甚至可要求赴该国进行“实情调查”。
==缔约国==
中国虽未加入《渥太华禁雷公约》,但赞赏公约体现的人道主义精神,认同公约的宗旨和目标。中国多次以观察员身份参加公约缔约国年会,近年来一直在联大一委对“《渥太华禁雷公约》的执行”决议投赞成票。这充分表明中国肯定和重视[[公约]]的重要作用。中国已经并将继续通过各种切实、可行的途径,积极参加国际扫雷合作与援助活动。
中国愿与“渥约”缔约国保持[[沟通]]与交流,为彻底解决杀伤人员地雷问题造成的人道主义关切做出贡献 <ref>[https://www.fmprc.gov.cn/ce/ceun/chn/xw/t218650.htm 中国代表团李松参赞在第60届联大四委关于“协助地雷行动”问题的发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2005-10-26</ref> 。
==视频==
<center>{{#iDisplay:e05497w3zix|560|390|qq}}</center>
==参考文献==
[[Category:580 法律總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