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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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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法 ''' [[ 法语 ]] :Le droit international; [[ 英语 ]] :International Law,原称万国法)又称国际公法,是各国认为在其彼此交往中具有 [[ 法律 ]] 约束力的 [[ 习惯 ]] [[ 条约 ]][[ 规则 ]] 的统称<ref>[https://www.doc88.com/p-0601406335770.html 北大国际关系本科讲义合集北京大学国际法笔记],道客巴巴,2015-03-13</ref>。国际法不同于 [[ 国家 ]] [[ 法律制度 ]] ,因为它主要的适用对象为国家而非公民,是规范政府组织之间关系的规则,有时也包括 [[ 民族意识 ]] [[ 法人 ]] [[ 自然人 ]] 等。因为缺乏有效制裁违法国家的制度,所以国际法较无法约束各个国家、无法保障其法律体系始终顺利运作。
早期西方世界并不承认国际法存在,19世纪的 [[ 英国 ]][[ 法学家 ]][[ 约翰·奥斯丁 ]] 认为该法律仅其是一种实在 [[ 道德 ]] ,不具有法律的强制力。目前各国对国际法法律地位的承认和国际间所发生的 [[ 贸易摩擦 ]] 也时常被援引国际法进行解决,因此国际法的法律地位已经获得多数国家承认,但是国际社会中并没有具备制裁违法国家实力的世界政府可以解释与执行,因此常被解释为国与国之间条约的 [[ 国际私法 ]] 概念所混淆以求维系既成的格局。
==历史==
国际法的 [[ 历史 ]] 是随着国家和各种国际法的学说而不断演变和发展的。从这个方面说,它是有别于国际私法和 [[ 宪法 ]] 的。虽然近代国际法发端于16世纪,但许多国际法学者仍然把 [[ 古代 ]] 具有一些国际法特征的法律纳入国际法的研究范围。从这点上说,国际法还包括了 [[ 希腊 ]] [[ 城邦 ]] 法律实践和 [[ 罗马 ]] [[ 万民法 ]] 。但这些 [[ 法律规范 ]] 并非具有普遍性。
==国际司法机构==
===国际法院===
[[ 国际法院 ]] (法语:Cour internationale de justice,缩写为CIJ;英语: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缩写为ICJ),是 [[ 联合国 ]] 六大主要机构之一和最主要的 [[ 司法机关 ]] ,是 [[ 主权国家 ]] 政府间的 [[ 民事 ]][[ 司法 ]] 裁判机构,根据《 [[ 国际法院规约 ]] 》于1946年2月成立,位于 [[ 荷兰 ]][[ 海牙 ]] 。国际法院的主要功能是对各国所提交的案件做出有法律约束力的 [[ 仲裁 ]] ,并就正式认可的联合国机关和专门机构提交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国际法院是具有明确权限的民事法院,没有附属机构,对其他国际法庭没有管辖权。国际法院没有 [[ 刑事 ]][[ 管辖权 ]] ,因此无法审判个人,这种刑事审判由国内管辖或联合国特设刑事法庭或国际刑事法院管辖。 国际法院由15名 [[ 法官 ]] 组成,任期9年,可连选连任;设书记官处。工作语言为法语与英语。法院成员不得从事任何其他 [[ 职业 ]] 性工作。
===国际海洋法院===
[[ 国际海洋法法庭 ]] (英语:International Tribunal for the Law of the Sea,缩写为ITLOS),是根据《 [[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 》<ref>[http://www.chinanews.com/gn/2013/10-24/5419652.shtml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与南海国家实践国际研讨会召开],中国新闻网,2013-10-24</ref>建立的一个法律 [[ 组织 ]] 。始建于1996年,总部位于 [[ 德国 ]][[ 汉堡市 ]] ,是专门审理海洋法案件的 [[ 国际组织 ]] 。现为 [[ 联合国大会观察员 ]] 组织。
===国际刑事法院===
[[ 国际刑事法院 ]] (英语: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常缩写作:ICC或ICCt;法语:Cour Pénale Internationale)成立于2002年,位于荷兰海牙,工作 [[ 语言 ]] 为英语和法语。其主要功能是对犯有灭绝种族罪、危害人类罪、战争罪、侵略罪的个人进行起诉和审判。国际刑事法院成立的基础是2002年7月1日开始生效的《 [[ 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 ]] 》,因此该法院仅对规约生效后的前述四种国际罪行有管辖权。但是实际上,国际刑事法院暂时还不能对侵略罪行使管辖权。
==参考文献==
109,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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