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源地==
===美國===
'''熔斷機制'''起源於美國,從其發展歷史來看,是以人為地設置價格限制和中斷交易為特徵的。 [[ 美國 ]] 的 [[ 芝加哥 ]] 商品交易所(CME)曾在 1982年對標普500指數期貨合約實行過日交易價格為3%的價格限制,但這一規定在1983就被廢除,直到1987年出現了股災,才使人們重新考慮實施價格限制制度。熔斷機制對於股指期貨,乃至整個期貨市場的風險控制都是非常有效的。事實上,1988年美國股市引入熔斷機制後,有18年沒有發生股災。
==制度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