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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缔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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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缔虞'''(?—1688)字歷升,湖廣黃陂人。 [[ 順治 ]] 十五年進士,授 [[ 四川 ]][[ 成都 ]] 府推官。
==生平簡介==
[[File:姚缔虞.jpg|thumb|right|
===殘民多聚為盜,互告訐,釀大獄===
順治十五年進士,授四川成都府推官。四川殘民多聚為盜,互告訐,釀大獄。[[締虞]]平恕讞鞫,輒得其情,審釋叛案株連獄囚十七人。總督[[苗澄]]、巡撫[[張德地]]薦廉能,舉卓異,會裁缺,改 [[ 陝西 ]] 安化知縣。行取, [[ 康熙 ]] 十五年,授禮科給事中。疏請嚴選庶吉士,考覈翰林,報聞。十七年,典試江西,還,奏:“江西被賊殘破州縣在丁缺田荒案內者,請敕督撫酌量輕重,限三年或五年勸墾,以漸昇科。全省逋賦二百二十萬,歷年追比,僅報完三萬。此二百十馀萬,雖敲骨吸髓,勢必不能複完。請早予蠲免,俾小民得免死亡。
===“皇上明聖,從未譴罪言官。但有處分條例在,言官皆生畏懼===
===若招回鄉宦一家,可抵百姓數戶。紳宦既歸,百姓亦不招而自至===
二十四年,授四川 [[ 巡撫 ]] 。締虞先為推官有聲,百姓喜其來。締虞至,榜上諭於廳事,嚴約束,禁私徵雜派,杜絕餽遺,屬吏憚之。疏言:“四川迭經兵火,荒殘已極。官戶鄉紳,多流寓外省,雖令子弟復業,迨入學鄉舉登仕版後,仍棄本籍他往。百姓見其如此,亦裹足不歸。若招回鄉宦一家,可抵百姓數戶。紳宦既歸,百姓亦不招而自至。今察明各屬流寓外省紳衿,請敕部移行,飭令復業。”從之。蜀人困於採木,締虞陛辭,首陳其害。會鬆威道王騭入覲,亦舉是以奏,詔特免之。復請免運白蠟,停解鐵稅,皆獲施行。二十七年,卒官,賜祭葬。<ref>[http://archive.ihp.sinica.edu.tw/ttscgi/ttsquery?0:0:mctauac:NO%3DNO471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與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共同製作]</ref>
==“天下廉吏第一”==
==姚家集==
姚家集街道位於 [[ 湖北省 ]][[ 武漢市 ]] 黃陂區北端,西接蔡店街道,南臨長軒嶺街道、佔地面積143平方公里,人口為5.8萬。姚家集是武漢市的北大門。抗戰時期,是鄂豫皖邊區紅色革命根據地,也是昔日人們口中的“窮鄉僻壤”。
明代已成集鎮,曾三次易名
[[ 明代 ]] 初期形成集鎮的時候,這裡曾叫青松店,到明朝洪武年間(公元1368—1398年)改名叫太和店;到清朝康熙年間(公元1661-1721年),因當地人姚締虞官至巡撫,姚締虞為官勤政有功,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康熙為獎勵他,為其家族賜派24字,自締虞公起遵行:“承虞姚之正緒,立芳名於永世,誠為善以必昌,念前修其複志。”同年太和店也被改稱為姚家集。2009年,姚家集鎮撤鎮改姚家集街道。
多處遺址,有現存最早的人行天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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