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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座 (佛教名詞)

         
 首座 (佛教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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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座 (佛教名詞)

首座,佛教稱謂。 居席之首端,處眾僧之上,故名。

①僧官,《釋氏稽古略》卷三:唐宣宗大中十年(856年)「敕法師辯章為三教首座」,此為設「三教首座」之始; 後亦封精於佛教經論之僧為首座;

②亦稱「上座」、「第一座」、「禪頭」等。 寺院三綱之一。 唐末,禪寺兩序六頭首之一。 分前堂首座和後堂首座,選德業兼修者擔任,其職統領全寺禪僧。 《百丈清規》卷四:「表率叢林,人天眼目。 分座說法,開鑿後昆。 坐禪領眾,謹守條章。齋粥精粗,勉諭執事。 僧行失儀,依規示罰。」

首座是東、西兩序的首領,其職掌是代住持統領全寺僧眾,即「表率叢林輔翊住持。 分座說法,開示後昆。 坐禪領眾,謹守條章。 齋粥精粗,勉諭執事。 僧行失儀,依規示罰。 老病亡歿,垂恤送終。 凡一眾事。 皆得舉行,如衣有領,如網有綱也」(《百丈清規證義記·兩序章首座》卷六)。

職業職責 首座的職責主要可概括為兩方面; 一是輔佐住持,按住持所囑處理大小寺務,處罰維那或知客舉出的犯規僧徒,督責眾執事各盡其職。 二是給眾僧作表率,如自己所住寮舍要做到單帳衣缽掛放整齊,吃食不能挑精厭粗,走路要步履從容,按時休息,早睡早起等。

職業地位 首座在寺院執事們中的地位十分重要,所以自宋遼至現代都有由首座出主一寺作住持的事例,又多以寺院住持改充大寺首座的,即所謂「大方尊宿,若住持能以禮致之,亦請充此職」(《敕修百丈清規·兩序章第六》卷四)。 有的叢林,首座之上還有座元,為眾執事的上首。 座元必須由德高望重的佛門耆宿擔任,否則,此執事之位可空缺。 《慈明禪師語錄》:「先是汾陽預語首座:『非久有異僧至,傳持吾道。』」 《水滸傳》第四回:「寺內智真長老得知,引着首座、侍者,出山門外來迎接。」 《儒林外史》第三八回:「首座領着一班和尚來稟老和尚    [1]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