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韋正貫 韋正貫字公理,唐朝政治人物。京兆萬年人。任太子校書郎,調華原尉。一生為官清廉。
基本介紹
司農卿韋正貫應舉時,嘗至汝州。汝州刺史柳凌留署軍事判官。柳嘗夢有人呈案,中言
欠柴一千七百束,因訪韋解之,韋曰:「柴,薪木也。公將此不久乎!」月余,柳疾卒。素
貧,韋為部署,米麥鏹帛,悉前請於官數月矣。唯官中欠柴一千七百束,韋披案,方省柳前
夢。(出《酉陽雜俎》)
其他記載
一方面是朝廷向嶺南派遣市舶使以司市舶事宜,另一方面嶺南地方
長官又掌管市舶管理之大權,那麼這兩者之間是什麼關係呢?
首先,當朝廷派有市舶使時,則兩者並存,共同管理。天寶(742
-756年)初,盧奐為南海太守兼五府節度使時,「中人之市舶者亦不敢
干其法」(註:《新唐書》卷一二六《盧奐傳》。),表明其時廣州派
有由宦官擔任之市舶使,與節度使共同管理市舶。而「中使」之到來,
並沒有動搖或取代盧奐對市舶的管理權力,盧奐照樣對蕃舶實施其法,
市舶使也並未干預其行法。宣宗大中四年(850年)李敬實以廣州都監
兼市舶使,如果任期三年,則他在大中四、五、六年間兼任市舶使,而
大中四、五年時的嶺南節度使是韋正貫,表明其時也是兩者並存的。李
敬實墓誌記其擔任市舶使之事跡曰:「才及下車,得三軍畏威,夷人安
泰。不逾旬月,蕃商大至,寶貨盈衢,貢獻不愆。」(註:前引關雙喜
文。)而蕭鄴《嶺南節度使韋公神道碑》在敘述韋正貫管理蕃舶事功時
也說:「先是海外蕃賈贏象犀貝珠而至者,帥與監舶使必摟其偉異,而
以比弊抑償之,至者見欺,來者殆絕。公悉變故態,一無取求,問其所
安,交易其物,海客大至。」(註:《全唐文》卷七六四。)前者稱「
蕃商大至」,後者稱「海客大至」,兩者雖都有溢美之嫌,但他們都負
有市舶管理的職責則是符合事實的。這個期間海上貿易的起色,應是他
們共同努力的結果。相反,在此之前,蕃舶到來時,「帥與監舶使必摟
其偉異」,導致「來者殆絕」,也是兩者共同貪贓所致。正反兩方面都
表明「帥與監舶使」是共同進行市舶管理的。
墓地位置
韋正貫墓 ?《咸寧縣誌5·陵墓誌》載:「嶺南節度使韋正貫拊葬少陵原之世塋,蕭鄴撰神道碑」,今高望堆出土韋正貫墓誌(存高望堆大隊磨房)證明葬於高望堆東牆外路東。韋正貫,字公理(事跡見《新唐書·韋皋傳》)。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