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朝時期佛教是怎麼傳播的
隋朝時期佛教的傳播 |
隋朝時期佛教是怎麼傳播的歷史上隋、唐時代是中國佛教的大成時期。隋代雖然立國不久,但佛教綜合了南北體系,而有新的教學、宗派建立。[1]
隋文帝時期(581—604)
隋文帝(581—604)繼承了北周的統治,一開頭就改變了周武帝宇文邕毀滅佛法的政策,而以佛教作為鞏固期統治權的方針之一。這和他出生在馮翊(今陝西大荔縣)般若尼寺受智仙尼的撫養和即位時曇延力請興復佛教不無關係。
他首先下令修復毀廢的寺院,允許人們出家,又令每戶出錢營造經像,京師(長安)及并州、相州、洛州等諸大都邑由官家繕寫一切經,分別收藏在寺院及秘閣之內,從而天下風從,民間的佛經比儒家的六經多到很多倍(見《隋書.經籍志》)。
文帝一生致力於佛教的傳播。
在度僧方面,他於開皇十年(590)聽許以前私度的僧尼和人民志願出家,一時受度的多到五十餘萬人(《續高僧傳》卷十《靖嵩傳》;又卷十八《曇遷傳》)。在建寺方面,他於即位初年,即改周宣帝所建立的陟岵寺為大興善寺。
又令在五嶽各建佛寺一所,諸州縣建立僧、尼寺各一所,並在他所經歷的四十五州各創設大興善寺,又建延興、光明、淨影、勝光及禪定等寺,據傳他所建立的寺院共有三千七百九十二所(《辯正論》卷三)。
在建塔方面,文帝先得天竺沙門給他的佛舍利一包,即位後,令全國各州建立舍利塔安置,前後共三次。第一次是仁壽元年(601),在他六十歲的生日六月十三日,令全國三十州立塔,請名僧童真、曇遷等三十人分道送舍利前往安置。第二次是仁壽二年(602),在佛誕日,請名僧智教、明芬等分送舍利至全國五十三州入函立塔。第三次是仁壽四年(604),也是在佛誕日,令在三十州增設寶塔,請名僧法顯、靜琳等分送舍利。前後立塔一百十所。
所有立塔的費用,任人布施,但以十文為限。在造像寫經方面,據傳從開皇初到仁壽末(604),建造金、銅、檀香、夾紵、牙、石等像大小一萬六千五百八十軀,修治故像一百五十萬八千九百四十餘軀(《辯正論》卷三)。並且在開皇二十年(600)嚴禁毀壞、偷盜佛像等(《隋書高祖紀》下)。又繕寫新經十三萬二千零八十六卷,修治故經三千八百五十三部(《辯正論》卷三)。
此外,文帝在建國初年,仿北齊的制度,設置昭玄大統、昭玄統、昭玄都及外國僧主等僧官,以管理僧尼的事務。他於開皇元年授名僧僧猛為隋國大統(即昭玄大統)三藏法師,七年(587)又命曇遷為昭玄大沙門統,至十一年(591)又詔靈裕為國統。至於地方僧官則有統都、沙門都、斷事、僧正等的設置。
文帝對於佛教義學的提倡,即以長安為中心建立了傳教系統,選聘當時各學派著名的學者,集中在都邑,分為五眾:一、涅盤眾,二、地論眾,三、大論眾,四、講律眾,五、禪門眾。每眾立一「眾主」,領導教學。其間可考的,是長安涅盤眾主法總、童真、善胄;地論眾主慧遷、靈璨;大論眾主法彥、寶襲、智隱;講律眾主洪遵;禪門眾主法應。
此外長安還曾建立了二十五眾(《續高僧傳.義解篇後論》),大興善寺沙門僧璨即曾為二十五眾第一摩訶衍匠,大興善寺沙門僧琨也做過二十五眾教讀經法主,從事學眾的教導(見《歷代三寶記》卷十二,《續高僧傳》卷七、九)。
隋煬帝時期(605—616)
隋煬帝楊廣(605—616)也篤好佛教,他先為晉王時,曾迎請名僧智顗為授菩薩戒,並尊稱智顗為智者。即位後,他在大業元年(605)為文帝造西禪定寺,又在高陽造隆聖寺,在并州造弘善寺,在揚州造慧日道場,在長安造清禪、日嚴、香台等寺,又舍九宮為九寺,並在泰陵、莊陵二處造寺。又曾在洛陽設無遮大會,度男女一百二十人為僧尼。
並曾令天下州郡行道千日,總度千僧,親制願文,自稱菩薩戒弟子。傳稱他一代所度僧尼共一萬六千二百人。又鑄刻新像三千八百五十軀,修治舊像十萬零一千軀,裝補的故經及繕寫的新經,共六百十二藏。煬帝還在洛陽的上林園內創設翻經館,羅致譯人,四事供給,繼續開展譯經事業。
但另一方面,文帝在開皇九年(589)滅南陳時,曾令陳都建康的城邑宮室蕩平耕墾,於石頭城置蔣州,使南北朝時代盛極一時的建康佛教頓告衰微。其時諸寺多毀於戰火,「鍾梵響輟,雞犬不聞」。因此蔣州奉誠寺慧文等致書智顗,請轉達坐鎮揚州的晉王楊廣予以護持。
後來楊廣做了皇帝,於大業三年(607)下令沙門致敬王者;更於大業五年(609)令無德的僧尼還俗,寺院按照僧尼的數量保留,其餘一概拆毀;一時造成因僧廢寺的現象。從這些事實上,可見隋代對於佛教的政策也有限制的一面。
隋代譯經,主要譯師有北天竺烏場國的那連提耶舍(490—589)。他原在北齊譯經,曾因齊亡佛教被毀,而改著俗裝。隋興,應文帝之請,住長安大興善寺,從開皇二年到五年(582—585),更譯出《大莊嚴法門經》等八部二十三卷。
同時又有他的同鄉沙門毗尼多流支來長安,於開皇二年譯出《大乘方廣總持經》、《象頭精舍經》。又有中天竺婆羅痆斯優婆塞達磨闍那於開皇二年譯出《業報差別經》一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