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稅務分局大樓爆炸事件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長沙稅務分局大樓爆炸事件、長沙稅務局爆炸案、長沙「7·30」爆炸案是2010年7月30日在中國湖南省長沙市芙蓉區[1] 東屯渡國稅局稅務分局大樓三樓發生的爆炸事件,兇手劉贅衡通過自製遙控炸藥裝置,目標是襲擊在此辦公的某銀行湖南省分行原行長彭某某兒子的案件,該案件共造成四死三重傷、多人輕傷。
事件經過
2009年10月,劉贅衡在湖南郴州永興縣,以炸山建房為藉口,購買了炸藥雷管。2010年6月,劉贅衡在長沙,自行組裝了遙控炸藥裝置。2010年7月30日下午16時39分許,兇手劉贅衡攜自製遙控炸藥裝置至國稅東屯渡稅務分局,劉遙控引爆炸藥,致被害人彭濤、羅某某兩人當場死亡,另兩人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20人不同程度受傷。2010年7月30日16時15分左右,位於長沙市芙蓉區恆達路繁華區的芙蓉區東屯渡稅務分局大樓3樓發生爆炸。周邊碎屑滿地,鋁合金玻璃窗被全部炸碎。
截止當晚22時40分,警方公佈爆炸造成4人死亡,19人受傷,並表示此案係人為製造爆炸,並立案偵查。知情人稱犯人持炸彈扔到會議室的會議桌下,爆炸當場兩人死亡,十餘人重傷,又有兩名重傷者送醫搶救無效死亡。
劉贅衡引爆遙控炸藥後趁亂逃離了案發現場。2010年8月8日,劉贅衡在廣西全州落網。12月30日,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一審的公開宣判,被告人劉贅衡共造成4死20人受傷、公私財產重大損失的後果。判處劉贅衡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同案被告人李孝、劉檢犯非法買賣爆炸物罪,均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
2011年12月29日,劉贅衡在長沙遭執行槍決。
起因
據媒體報道,兇手劉贅衡因經營玻璃五金配件虧本怪罪於某銀行湖南省分行原行長彭某某。劉贅衡找到彭某某和其在稅務分局上班的彭某某之子彭濤,要求給予補償。均索賠無果,劉便有了用爆炸的方式襲擊其子彭濤及該稅務分局工作人員,來報復彭某某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