鄙於不屑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鄙於不屑,漢語成語,拼音是bǐ yú bù xiè,意思是指既醜陋又下賤,叫人看不上眼;形容粗俗卑鄙到不值得一顧的程度。
鄙:粗俗卑鄙。不屑:認為不值得(做或看)。粗俗卑鄙到不值得一顧的程度。指既醜陋又下賤,叫人看不上眼。
粗鄙和卑鄙的區別為:指代不同、出處不同、側重點不同
一、指代不同
1、粗鄙:粗俗。
2、卑鄙:(語言、行為)惡劣;不道德。 [1]
二、出處不同
1、粗鄙:明·謝榛 《四溟詩話》卷二:「 武元康 曰:『文有聲律皆似詩,詩不粗鄙皆是文。』」(有韻律的文章都可以叫做詩,語言不粗俗的都可以視作文學)
2、卑鄙:《三國志·蜀志·諸葛亮傳》:「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三顧臣於草廬之中。」(先帝不認為臣下很惡劣,還自己委屈來臣的草廬三次請臣)
三、側重點不同
1、粗鄙:由於沒有禮法教導導致的行為上的粗枝大葉沒有禮數,不自覺。
2、卑鄙:由於心裡上的卑劣,導致的行為不端,人品不好,自己故意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