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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官許良安遺臭碑
圖片來自qulishi

貪官許良安遺臭碑是一處位於中國雲南省昆明市石林彝族自治縣文物保護單位,是一塊用於記載曾任路南縣(石林縣的舊稱)縣長許良安罪行的石碑,是中國第一塊「貪官遺臭碑」。該碑現存於石林縣文化館,於2018年12月被公布為第八批雲南省文物保護單位

歷史背景說明

許良安是國民黨軍統特務[1],1943年4月,他上任雲南省路南縣縣長。上任後,他大肆搜刮錢財,並打擊當時的進步力量。如在1943年,當地遭遇了一次百年一遇的大旱,當地村民加高水壩以多蓄水,但遭到許良安的反對和無理命令,激起當地村民的不滿和反抗。許良安命令跟班警察抓走帶頭抗議的8個村民,讓村民們湊保釋金。許良安到任不到半年便搜刮國幣150萬元,相當於當時路南縣財政收入的一半多。他還抓捕了路南中學的兩名進步教師,並指使警察毆打在縣衙抗議的師生。許良安的暴行令當地民眾感到憤怒,人們奪取警察的武器,闖入縣衙。許良安從狗洞逃走,從此銷聲匿跡。為平息民怨,雲南省政府做出決定,對許良安撤職查辦。聞一多評價說: (這是)值得讚揚的不朽業績,大長了群眾志氣,大滅了反動貪官威風,為路南這一名勝之區增了光。

貪官離任,民憤難平。當地人民要求以立碑的形式,記錄許良安任內的罪行。為紀念群眾反抗的行為,並讓後人引以為戒,1944年1月10日,當地立起「貪官許良安遺臭碑」。該碑成為中國第一塊「貪官遺臭碑」,即中國第一塊用於記錄貪官罪行的碑。當地人俗稱其「臭碑」。該碑於1986年6月被列為路南縣文物保護單位。2003年5月,該碑成為昆明市文物保護單位。2018年12月25日,被雲南省文化和旅遊廳升格為雲南省文物保護單位,屬「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築」。

參考文獻

  1. 張達明. 中國歷史上第一塊『貪官遺臭碑』. 政府法制. 2013, (21): 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