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啟主選單

求真百科

衛生福利部旗山醫院

衛生福利部旗山醫院
圖片來自衛生福利部旗山醫院

衛生福利部旗山醫院,簡稱 旗山醫院,為一間直屬中華民國衛生福利部醫院。位於高雄市旗山區

目錄

歷史

民國38年11月,當時有鑒於旗山地處偏遠,鄰近醫療資源極為缺乏,為便利居民就醫,在前高雄縣長黃劍棻等人的倡議下,乃命前旗山區署區長黃應樞先生籌創設立—高雄縣立旗山醫院,聘醫學博士吳基福先生為首任院長。42年10月30日由醫學博士吳基生先生接任,積極爭取美援,擴建院舍、充實設備,民國46年7月,改制為「臺灣省立高雄醫院旗山分院」;50年9月,升格為「臺灣省立旗山醫院」;88年7月,改隸行政院衛生署,102年7月配合行政院衛生署組織改造,本院正式改制更名為衛生福利部旗山醫院。 成立時暫假旗山區署二樓辦公,後向高雄農田水利會承租日式木造平房(原旗山水利分會)修建院舍,民國65年底本院始承購原址改建二層樓病房,增置手術室、分娩室、恢復室、嬰兒室、設置病床一百床。民國84年5月新建醫療大樓落成啟用,設有病床200床,醫院外貌煥然一新,硬體設備更上一層樓。民國88年12月新建精神科大樓新建完工啟用,設置急慢性病床120床。歷經新制健保制度改革,SARS封院改建傳染病專責醫院,莫拉克風災重創後,突顯偏鄉旗美九區醫療服務的重要性,地方各界及衛福部全力投注各項資源支持醫院進行整頓改革。不負眾望近年醫療業務大幅成長,為擴增醫療空間陸續增建長照大樓、行政大樓及擴建醫療大樓,總床數已達387床,並申請擴增28床急性床,109年度可全部開放使用總床數可達415床。 本院屬地區型綜合醫院並設置精神科及長期照護單位,肩負高雄旗美九區(包含旗山、美濃、內門、杉林、甲仙、六龜等河洛、客家區及那瑪夏、桃源、茂林等山地區)唯一提供24小時急診之醫療服務任務。 本院於民國七十九年經地區醫院評鑑合格。民國八十年躋身「教學醫院」,迄民國八十六年,連續三次經衛生署評鑑為合格「地區教學醫院」 。99年獲行政院衛生署評定「新制醫院評鑑優等醫院」,103年再次獲得衛生福利部評定為「新制醫院評鑑優等醫院」,同時評定為「教學醫院評鑑合格醫院」,另於102年及107年持續通過「中度急救責任醫院」,持續改善偏鄉緊急醫療服務品質,守護旗美九區近13萬民眾的健康。


服務科別

門診

設有內、外、婦產、小兒、骨、泌尿、家醫、身心、復健、眼科、耳鼻喉科、牙、麻醉、放射、皮膚、中醫等專科,肝膽腸胃、神經內科、神經外科、心臟內科、腎臟內科、胸腔內科、新陳代謝科、免疫風濕 、血液腫瘤科、大腸直腸外科、整形外科、乳房外科、感染內科等專科,亦設有物理治療、心理治療、職能治療、語言治療、健康檢查及用藥諮詢及營養諮詢與糖尿病衛教、洗腎中心、睡眠中心、體外震波碎石中心等專業輔助服務等服務。

急診

因應當地緊急醫療資源缺乏,本院提供內、外、婦、兒及精神科急診服務,為高雄市(99年12月25日高雄縣市合併)緊急醫療網責任醫院,也是山地村落緊急醫療後送醫院。

住院

全院(至109年11月止)共開放有一般急性病床153床(含差額床)、嬰兒床5床、呼吸照護病床20床、精神科急性病床40床、精神科慢性病床100床、加護病床21床、負壓隔離病床10床、洗腎床24床、腹膜透析床1床及急診觀察床6床,提供各科門急診住院、呼吸治療、復健及洗腎等醫療服務。

特殊服務

預防保健=

國民健康局乳癌篩檢、勞委會勞工健檢特約醫院。

社區醫療

與社區醫療群基層診所合作,提供社區雙向轉診服務。

精神醫療

旗山地區唯一設有精神醫療之醫院,也是憂鬱症防治網責任醫院。

感染症醫療

高雄市感染症防治網責任醫院,現設置有10床負壓隔離病床。

復健服務

與社會團體合作提供居家復健。

長期照護

設有長期照護大樓為北高雄第一家偏遠地區的日間照顧中心提供居家護理、居家復健、呼吸照護、居家照護、居家營養、居家精神。

弱勢醫療

高雄市家暴、性侵害防治網責任醫院;並與高醫合作,為高雄市山地區緊急醫療主要後送醫院。[1]

參見

參考資料

  1. [1],衛生福利部旗山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