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屆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第三十屆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The 30th summer Olympic Games)即2012年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又稱為2012年倫敦奧運會,是於2012年7月27日至8月12日在英國倫敦舉行的一屆綜合性運動會。第一項賽事,女足預賽在開幕式前兩天7月25日已經開。205個國家和地區奧委會的1萬多名運動員參加比賽。
2005年7月6日,國際奧委會在新加坡舉行的第117次國際奧委會會議上宣布,由倫敦主辦此屆奧運會,亦是繼1908年和1948年後,倫敦第三次獲取夏季奧運舉辦權,也使倫敦成為至今舉辦奧運會次數最多的城市。本次奧運也是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二世繼1976年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後第二次宣布奧運開幕,也使其成為史上唯一兩次宣布夏季奧運開幕的國家元首。
隨着時間的推移,奧運會的結果和形象特別受到禁藥的負面影響。在2016年俄羅斯興奮劑醜聞之後,大量重新檢查樣品,導致了大量的取消資格事件發生,特別是在田徑運動和舉重方面。2018年2月時,一共有29面獎牌因為禁藥問題遭到收回。
申辦經過
原本共有哈瓦那( 古巴)、伊斯坦布爾( 土耳其)、萊比錫( 德國)、倫敦( 英國)、馬德里( 西班牙)、紐約( 美國)、巴黎( 法國)、莫斯科( 俄羅斯)、里約熱內盧( 巴西)等9個城市申辦本屆奧運會。這最後階段的5個城市的選擇是根據各申辦城市於2004年1月15日所提交的50頁報告來決定的。國際奧委會在11個項目中給各城市評分,範圍包括了財政、安全和交通等。巴黎是總評分最高的城市,在經過從90年代初就多次申辦奧運均失敗和98世界盃足球大賽成功的經歷後,巴黎一般相信是最有希望贏得主辦權的城市。馬德里得分第二,其在住宿與環境方面的得分十分高,而且已經有1982年世界盃足球大賽和10年後巴塞羅那奧運會的經驗。倫敦名列第三,因為它在交通和公眾意見方面得分很低。紐約名列第四,其經過多次更改的場館計劃以及令人詬病的開支計劃使其評分十分低。莫斯科是5個城市中得分最低的。
國際奧委會委員在2005年初訪問5個城市,進行考察,並在5月遞交一份報告,報告於6月6日公開發表,這份厚達120多頁的報告指出,巴黎和倫敦的申辦具極高質量,馬德里和紐約均獲得正面的評價,惟紐約仍未能確定主場地。莫斯科則被評為欠缺周詳的方案。這份報告決定進入最後階段的城市名單,國際奧委會於2005年7月6日在新加坡召開全體會議,並在會上舉行投票表決最終的主辦城市。進入最後階段決選的5個城市被允許在其申辦的宣傳標誌上使用奧運會五環標誌。
2005年7月6日,倫敦最終獲得奧運會舉辦權[1](其原因乃由於英國曾於1966年和1996年時舉辦過世界盃和歐洲國家杯)。莫斯科在第一輪投票被淘汰、紐約在第二輪被淘汰、馬德里在第三輪遭淘汰、巴黎最後被倫敦淘汰。
比賽項目
基於國際奧委會於北京奧運後暫時取消棒球與壘球兩個項目,本屆奧運設26個項目。於拳擊項目中,首次列入女子,並設立5個級別,每個級別均有40個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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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牌榜
主條目:2012年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獎牌榜
以下只列出得牌國家和主辦國的前10名:
2012年夏季
排名 NOC 金牌 銀牌 銅牌 總數
1 美國(USA) 46 28 29 103
2 中國(CHN) 38 29 21 88
3 英國(GBR) 29 17 19 65
4 俄羅斯(RUS) 20 19 31 70
5 韓國(KOR) 13 9 8 30
6 德國(GER) 11 19 14 44
7 法國(FRA) 11 11 13 35
8 澳大利亞(AUS) 8 15 12 35
9 意大利(ITA) 8 9 11 28
10 匈牙利(HUN) 8 4 6 18
視頻
第三十屆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倫敦奧運大事記:05年獲主辦權 組織工作基本就緒(圖),中國未成年人網,2011-07-28
- ↑ 第30屆夏季奧林匹克運動會,中國網,2012-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