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翠亭事件的真相(蒼耳與卷耳)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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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翠亭事件的真相》是中國當代作家蒼耳與卷耳寫的散文。
作品欣賞
滴翠亭事件的真相
【按:此回雖然重點為黛玉葬花,但為烘雲托月,從前幾回即開始鋪墊,而一以寶釵撲蝶作為對稱畫面,卻不失去重心,作者用筆極為精巧,如高空走鋼絲。撲蝶實際上是滴翠亭事件為主,既寫出小紅事件後續,又重心放在寶釵「非女夫子」形象塑造上。滴翠亭事件自然繞不過去,本文辨析甚明。】
一
紅樓夢寫了很多詩情畫意的經典場景,每個人物都有她最精彩的人生]定格。迄今為止,畫家表現紅樓人物,寶釵必是撲蝶,黛玉必是葬花。第五回,黛玉湘雲的判詞共占一首,二十七回則是「滴翠亭楊妃戲彩蝶,埋香冢飛燕泣殘紅」,釵黛再次一起出現,雙姝並峙,各顯其妍,各擅其美。此即脂批所謂的「兩山對峙」。這在寫作上極考驗人,因為既要照顧形式上的二元對偶,又要保證情節合情合理、敘述文氣順暢,這是在戴着鐐銬跳舞。
撲蝶和葬花的意象都有現實原型。古代花朝節有撲蝶會,葬花則與唐寅葬花有淵源。一個民族的文化意象是不斷發展變化的,有意思的是,梁祝故事從最初的版本發展到上世紀中期,已大不同,彩蝶也變成了自由愛情的代名詞。因此,寶釵撲蝶常被詮釋出陰謀黛玉的肅殺之氣。但讀者若要如此聯想,其實葬花也一樣,因為唐寅葬花,是將牡丹花「盛以錦囊,葬於藥欄東畔」,寶釵就是牡丹花。但如此解讀,豈不將大觀園為青春樂園的構思破壞怠盡。中國人從來不缺心理陰暗的厚黑小說,宮闈秘事,還是放過紅樓夢罷。
「精讀紅樓」第二十七回(上):滴翠亭事件的真相
寶玉題對額的原則,或編新或述舊,滴翠亭自然屬述舊:「小雨洗時嵐滴翠,細風吹處沼生波」、「晴山滴翠水挼藍,聚散漁舟兩復三」,滴翠軒、滴翠樓、滴翠峰、滴翠山房,在古人詩文中常見到。青山綠水,生機盎然,這樣的地方,自然該發生點生機勃勃的事情。寶釵撲蝶就發生在滴翠亭附近。小紅賈芸的定情手帕,也在這裡完成。
黛玉的性情,如二十七回開頭交待的一樣,她的丫頭紫鵑雪雁都知道「無事悶坐,不是愁眉,便是長嘆,且好端端的不知為了什麼,便常常的自淚不干」,加上父母早逝,異鄉飄泊,這樣的少女傷春悲秋,在「眾花皆謝」的芒種節有葬花行為,即便沒有吃閉門羹這一節,也與太陽出來陽光就照到地面一樣自然。
寶釵撲蝶卻逸出她的形象之外:青春活潑,天真爛漫,自由自在。這好像應該是史湘雲的畫面,與作者塑造的寶釵不大吻合。寶釵一出場,作者便寫她藏愚守拙,穩重平和。而且,寶釵還是個極簡主義者,第八回送宮花,四十回寫她的居室雪洞一般,後面又有和岫煙閒話要樸素,種種細節,可見她確實將極簡主義的斷舍離進行得很徹底。
寶釵撲蝶卻刻入讀者的腦海中,讓人驚覺,原來寶釵是多少陽光健康的少女,她也有美麗的青春,活潑的靈魂。老重持成的寶釵頓時仿佛有了天地靈氣,變得可愛鮮活,青春無比。如果生命是交響曲,穩重平和是寶釵的主旋律,那撲蝶則是青春必有的美麗滑音。
「精讀紅樓」第二十七回(上):滴翠亭事件的真相
林黛玉初到賈府時,還是個小孩,但已經能「步步留心,時時在意」,生怕被人恥笑。因為世家千金都懂得自尊自重,絕不能讓人譏笑探花林姑爺的女兒是個沒家教的。薛寶釵入賈府時已滿十三,又比黛玉大三歲,本就更成熟懂事。因此,寶釵在賈府比黛玉更加「不肯輕意多說一句話,多行一步路」,任何時候都謹慎周到,不敢任性,脂硯齋反覆說寶釵有「世家明訓」。寶釵有大家閨秀的樣子,是個性和教養使然,亦是處境使然。
聖人訓言,君子坦蕩蕩,事無不可對人言。因此,古人沒有隱私的概念,上下幾百口住一塊,賈府里閒人又多,行動便有人知道,人們仿佛生活在監控設備下。相比而言,大觀園空闊得多,不管主子還是丫頭,都覺得壓抑遠離,自由光臨。入園後的寶玉之所以心滿意足,實是因為獲得自由,天性被解放了的原故。
這天是芒種節,要準備禮物祭餞花神。因閨中更興此俗,大觀園熱鬧非凡。自由的地方遇上可任性取樂的節日,寶釵撲蝶順理成章,與穩重老成並不衝突。正如李紈入園後一改「槁枯死灰」形象,搶着當詩社社長,和小姑子們喝酒抽花箋鬧到半夜。大觀園實是薄命女兒們的臨時庇護所,在這裡生活過,才會懂得生命之所以美好,全因為有自由和幸福。共讀西廂,寶釵撲蝶,二玉戀愛,小紅定情,湘雲眠茵,夜宴怡紅院,這些事都只能發生在大觀園這個相對自由的地方。
「精讀紅樓」第二十七回(上):滴翠亭事件的真相
二
寶釵撲蝶是極美的事,但因為滴翠亭的公案,美好全被破壞。歷來指責寶釵虛偽,少不了拿滴翠亭說事。然而,所謂寶釵的偽,都是讀者的分別心虛構的幻影,憑空加持的結果,與作者的人設相去甚遠。
其次,從文本的角度來考察。或許作者早就預見到後世讀者會為了滴翠亭而撕逼,此處,曹雪芹特地用全知視角寫了一段寶釵的心理活動,並特別點出「金蟬脫殼」四字。這段描寫或交待很重要,它告訴讀者,寶釵的後續行為是她在緊急事態下的應激反應。
既然是應激反應,那麼寶釵怎樣做才是正當合理的呢?嫁禍論者說,她應該把黛玉換成探春、迎春、鶯兒或別的什麼人。這種邏輯太荒謬了,說A的壞話與說B的壞話有本質的區別嗎?嫁禍給黛玉與嫁禍給別人有何不同?其實,從事理上說,無論寶釵怎麼做,都是合理的。因為,電光石火之間,人總是憑本能或無意識行事,根本不可能作細緻的利害權衡。就好像那些第一時間便跳下水搶救落水者的人,通常都來不及多想,凡想多了的都是那些沒敢跳的。所以,寶釵說她找的是黛玉,這是本能反應而不是故意陷害,真沒什麼好指責的。
「精讀紅樓」第二十七回(上):滴翠亭事件的真相
另外,我們還可以從敘事邏輯的角度來分析。眾所周知,小說人物從被創造出來第一刻起,就有了獨立的生命,它怎麼說話,怎麼做事,作者不能隨心所欲想怎麼寫就怎麼寫,而要按着敘事邏輯來。就此點而言,曹雪芹做得堪稱完美。比如此回有段情節:紅玉圓滿完成鳳姐交辦的事情,獲其欣賞,被問願不願意跟她,紅玉答道:「願意不願意,我們也不敢說。」紅玉的回答真真絕妙,如果說願意,這太不矜持了,既暴露了她意欲跳槽的野心,也顯得對寶玉不忠;如果說不願意,她似乎又沒這個膽,好不容易逮着的上升的機會,可不敢冒險。所以,從創作的角度說,讓紅玉的如此回答是最佳的寫法。
那麼,在滴翠亭事件中,讓寶釵如此處理是最合邏輯的寫法嗎?答案是肯定的。理由如下:寶釵尋黛玉之前,先和迎春、探春、惜春、李紈、鳳姐以及眾丫頭在大觀園玩耍。在去瀟湘館的路上,碰上文官等十二個女孩。在瀟湘館外,寶釵看見寶玉進了瀟湘館。根據上述種種信息,此時,只有寶玉黛玉在不容易發現的地方,說找別人,謊言馬上會被戳破。寶釵說找寶玉可不可以呢?這當然是不可能的,唯一的選擇只能是黛玉。
「精讀紅樓」第二十七回(上):滴翠亭事件的真相
有人或許會說,為什麼寶釵一定要說找人呢,換個說法不行嗎?也不行。那樣不符合作者的描寫。有人做過這樣一個實驗:被測試者(不知情)是電影觀眾,實驗組看到的影片被插入了某個飲料的廣告畫面,而且反覆N次,對照組則沒有。電影散場後,觀察他們的購物行為。結果是,實驗組買廣告飲料的人數遠遠多於對照組。
這個例子說明,寶釵叫黛玉,有心理學上的支持。在小紅推窗前,「黛玉」這個「飲料廣告」曾強有力的三次入駐寶釵的意識空間:一次是寶釵自己說去找黛玉;第二次是路遇文官等人,聊天后說,你們先玩,我去找黛玉;第三次是到了瀟湘館,考慮到黛玉小性,為免誤會「我不找黛玉了」。也就是,「找黛玉」這事以壓倒性的優勢占據了寶釵的大腦。
在小紅推窗的那一刻,雖然找黛玉這件事已經結束了,其實還以慣性的方式暫留在寶釵的頭腦中。緊急之下,寶釵口裡喊着黛玉是最自然的反應。假如這是一次平常的邂逅,小紅問寶釵:寶姑娘幹什麼去?寶釵也會很自然地回答:我找林姑娘。因此,嚴格地說,是經歷而非所謂的潛意識或本能決定了寶釵的行為。
所以,站在曹雪芹的角度,他只有讓寶釵說是找黛玉,才符合當時的實際情況或語境。換其他的寫法,極有可能是敗筆。嫁禍論者指責寶釵應該怎樣,不應該怎樣,都是忽視了這一點。
滴翠亭事件要表現的是寶釵的應變能力,也即脂硯齋所言:「亭外急智脫殼,明寫寶釵非拘拘然一女夫子。」而與嫁禍、狡詐、卑劣……毫無關係。這是曹雪芹真正的創作意圖。
嫁禍論本質上是對紅樓夢的誤讀,對曹雪芹的漠視。它把審美當成審判,混淆了文本與現實的界限。說好聽點是入戲太深,說難聽點呢,這是「小人常其戚戚」,是三姑六婆、八卦高手、娛樂記者們慣常用的無風起浪,沒事攪三分。
「精讀紅樓」第二十七回(上):滴翠亭事件的真相
三
寶釵的人品,作者從未正面肯定讚美,在具體事件中反以冷靜到無以復加的筆觸,只呈現事情真相,從不表明態度,更不將情感傾向注入筆端。只在判詞中說她是「山中高士晶瑩雪」,以蘅蕪院的香草暗示她是屈原筆下的香草美人。
滴翠亭這一類事,後文還將不斷出現。四十一回,黛玉不小心當眾說出西廂中的句子,獨寶釵聽出來了。如果寶釵對黛玉有一分壞心,她只要當一回傻白甜,傻傻地問:林妹妹,你剛說的酒令是什麼,我沒聽清楚。黛玉會當眾臉紅到脖子根,在場的人,總有人會悟過來。若還沒人發現,還可以事後叫鶯兒出去興風作浪。
然而,紅樓夢的高明,並不在一味的鞭撻或叫好。就如本回的寶釵,並非如何高尚。相反,作者少見的用寶釵的心理活動表明,寶釵不拆穿小紅,只是出於做人的一慣原則:不鬧事不惹事不多事。寶釵的世事洞明,人情練達,歸結起來,不過是四個字:謹慎周到。或是佛家所說的圓融,即破除偏執,圓滿融通。小紅的事,寶釵聽完,明明認為那是「姦淫狗盜」,但是她並沒有偏執於自己的政治正確,將小紅送到王夫人或鳳姐那裡去。
謹慎、周到、圓融才是寶釵可以在賈府長住的基礎。這與抄檢大觀園後寶釵堅絕迅速搬離大觀園是一致的。
讀紅樓夢,常得對世界和真相有深入探尋的執着和智慧,才能發現小說對人性刻畫的深刻之處,對世情描摹的幽微,也才能洞見一二。[1]
作者簡介
蒼耳與卷耳,男,資深紅迷。寓居鄉下,沉湎於青山碧水,性沉靜,愛思考。愛書成痴,惜專而不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