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林業科學研究院台州分院
成立意義
成立會上,省林業廳副廳長吳鴻首先宣讀了省林業廳關於批准成立浙江省林科院台州分院的批覆文件。吳鴻在講話中強調,台州分院的成立是我省實現科技支撐林業、促進院所跨越式發展的又一重要創舉。要求共建雙方要重視林業基礎研究、應用研究和高新技術開發,提高林業的科技創新能力。加大林業[1]科技成果的推廣和轉化力度,增加科技儲備,擴大成果轉化,提高科技的覆蓋面和應用面。營造良好的科技創新環境,不斷加大林業科技投入,不斷完善技術創新政策,搭建科技創新平台,鼓勵機制創新,激發創新活力。不斷創新合作機制,在互惠互利、共謀發展的原則下,進一步探索更加靈活高效的合作機制,建立多層次、多形式柔性合作的格局,共同推動合作不斷向前發展。
重大意義
台州市副市長鄭米良表示,通過「院所合作,平台共建,資源共享,優勢互補」的形式,是加強省、市兩級林業科研機構[2]在林業科技資源要素方面的有效整合和集成,對於推動台州林業又好又快發展,意義非常重大。
掛牌儀式後,吳鴻主持召開了2013年度浙江林業科學研究院分院工作會議。
參考文獻
- ↑ 中國林業行業市場深度研究及投資前景展望報告 ,搜狐,2023-05-05
- ↑ 科研機構組織結構形式淺析 ,搜狐,2022-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