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到期責任準備金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未到期責任準備金是中國的一個特定術語。
漢字是中華民族燦爛文化展台上一顆無可取代、熠熠閃光的明珠[1]。漢字之美,美在莊重典雅,形神兼具。她承載的是中華民族數千年的厚重歷史與燦爛文化[2]。她的美,是無與倫比的。
名詞解釋
未到期責任準備金是指在會計年度決算時,對未滿期保險單提存的一種準備金制度。之所以規定這種資金準備,是因為保險業務年度與會計年度是不一致的。將保險責任尚未滿期的,應屬於下一年度的部分保險費提存出來所形成的準備金。未到期責任準備金應在會計年度決算時一次計算提取,提取的計算方法有年平均估算法、季平均估算法和月平均估算法。
比如投保人於10月1日繳付一年的保險費,其中的3個月屬於本會計年度,餘下的9個月屬於下一個會計年度。這一保險單在下一會計年度的前九個月是繼續有效的。因此,要在當年收入的保險費中提存相應的部分作為下一年度的保險費收入,作為對該保險單的賠付資金來源。
我國《保險法》規定未到期責任準備金除人壽保險業務外,應當從當年自留保險費中提取。提取和結轉的數額,應當相當於當年自留保費的50%,人壽保險業務的未到期責任準備金應當按照有效的人壽保險單的全部淨值提取。
會計科目未到期責任準備金,僅用於保險行業。
未到期責任準備金的會計處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保險)提取的原保險合同未到期責任準備金
企業(再保險接受人)提取的再保險合同分保未到期責任準備金,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保險合同進行明細核算。
三、未到期責任準備金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確認保費收入的當期,按保險精算確定的未到期責任準備金金額,借記「提取未到期責任準備金」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資產負債表日,按保險精算重新計算確定的未到期責任準備金金額與已提取的未到期責任準備金餘額的差額,借記或貸記本科目,貸記或借記「提取未到期責任準備金」科目。
(三)原保險合同提前解除的,按相關未到期責任準備金餘額,借記本科目,貸記「提取未到期責任準備金」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企業提取的未到期責任準備金結餘。
參考文獻
- ↑ 中國漢字:一字一世界,一筆一乾坤,搜狐,2019-05-26
- ↑ 漢字演變簡史:中華文化博大精深,從漢字字形看五千年社會變遷,搜狐,2020-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