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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教運動的神學(Reformation Theology ),復原教(Protestant)改教運動的神學,重新肯定神是中心,神主權(Sovereignty of God)的榮耀,人透過耶穌基督得到救恩(Salvation),恩典(Grace)是首要的條件等。

「神學」二字有(Theos)及(Logos)二希臘文字併合成的。前者意「神」,後者意「話語」;談到基督信仰又有(The divinity of Christ}即「基督的神性」。所以基督教「神學[1]」就是有關 神的話語,即有關基督的神性的研究,或有關基督的神性的學問。簡言之,「神學」就是「學神」,即教導怎樣「學向基督[2]」。

基本原理

對馬丁路德(M. Luther750,Luther, Martin)來說,這真是個革命性的發現,神的義「竟然就是使我們稱義的義」(LW 25, p. 151);他相信中世紀思想家必然是把基督徒引入迷途,竟然說人只要勉力為善,至終就能在神的眼中為他賺取到救恩;他們不知道,罪(Sin1083,Sin)已把人的意志(Will1234,Will)弄得癱瘓,根本無能立志得神喜悅。路德經過仔細研究保羅的思想,發現人透過在耶穌基督內的信心(Faith443,Faith)──這信心就是神之恩賜──罪人就可以獲赦免、得自由。他是因信而稱義(Justification670,Justification),不是因着他的成就;基督已把功德賜下,人能獲得這功德,純是因為祂勝過罪惡、死亡(Death343,Death)、律法(Law708,Law)和魔鬼(Devil358,Devil and Demons 魔鬼與鬼),它們均是拘禁人性的「暴君」。故此,稱義是法庭宣告的赦免,人的功德是斷然不能贏取的。

所有權威的改教家都在這教義上跟隨路德的解釋。加爾文(Calvin249,Calvin, John 加爾文)亦指出,聖靈(Holy Spirit580,Holy Spirit)隱藏的工作,能幫助罪人運用信心,同時亦使他得重生(Regeneration1000,Regeneration),得到新的生命,因為相信基督,就必然與祂有個人的聯合(參與基督聯合,Union with Christ1195,Union with Christ),而稱義的信心又必然會由這聯合而產生好行為。但這個所謂「雙重稱義」不會影響因信稱義這教義,它只是把稱義與成聖(Sanctification1042,Sanctification)相聯起來了解而已。改教家無意忽視道德在基督徒生活的重要,不過他們要指出,道德生活是稱義的結果,不是成因。

改教家都承認聖經(Scripture1063,Scripture)的權柄。對路德來說,聖經就是神的道,人的作者是在聖靈的啟示下寫作,那是為要保障其準確──不僅在其一般教訓,也在字義的準確無誤。這種確認聖經的態度,不會否定以評鑑的方式來研讀傳遞下來的經文;我們若要儘量接近原文的意義,認識希伯來文和希臘文仍是必要的。聖經是整個神子民所擁有的,因此就有需要把它翻譯成不同的語言,就如丁道爾(W. Tyndale)所問︰「聖經若非用汝之母語呈現汝前」,你又怎能明白真理呢?(五經導言)

聖靈是聖經真正的解釋者,就如慈運理在他書中說的(Zwingli1260,Zwingli, Ulrich 慈運理, The Clarity and Certainty of the Word of God, 1522),教宗無權獨斷聖經的解釋。路德在《致日耳曼基督徒貴族》(To the Christian Nobility of the German Nation, 1520)中說,解釋之鑰並未給予彼得和他在羅馬的繼承者,「乃是賜給整個群體」。加爾文把這方面的睿見組成更有系統的解釋,他強調聖經自顯為正確的特性(《基督教要義》I.vii.2~4,文藝),對一個相信的心來說,聖靈內部的見證能證實它客觀的真理,故此聖靈與聖經的關係是異常密切的;把二者分割的結果,若非是一種無生命的聖經主義,就必然是盲目的屬靈熱誠了。

應用

把這兩個原則〔即惟獨信心(sola fide)和惟獨聖經(sola Scriptura)〕實踐出來,其後果是非同小可的︰它革新了中世紀的信仰與生活。教會傳統不能再視為可以獨立於聖經之外的一種標準,意思就是說,教會不能任讓寓意法釋經肆無忌憚地發展下去,乃要本於經文的歷史及語言學來釋經。煉獄(Purgatory972,Purgatory)教義因缺乏聖經支持而放棄;又因為基督是神人間惟一的中保,因此敬拜聖徒及馬利亞(Mary772,Mary)的傳統也要廢除。

從另一方面說,凡與聖經符合的教義與信仰宣言均予以保留,就如三位一體(Trinity1179,Trinity)及道成肉身(Incarnation623,Incarnation)這些古典教義,及表達此教義的信經,如使徒信經(Apostles' Creed153,Apostles' Creed)、尼西亞信經(Nicene Creed850,Nicene Creed),及迦克墩信經(參迦克墩會議,Chalcedon, Council of265,Chalcedon, Council of)等。接着改教家便開始解釋他們所了解的神學。雖然路德從沒寫過有系統的神學,卻在為數眾多的作品留下極深的影響力,就如 1520年的論文,以及加拉太書和羅馬書注釋,都是明白他思想的重要着作。第一個嘗試有系統地整理路德思想的是墨蘭頓(P. Melanchthon779,Melanchthon, Philip 墨蘭頓, Loci Communes, 1521),而這場路德運動亦至終引來解釋他思想最詳備的奧斯堡信條(Augsburg Confession170,Augsburg Confession 奧斯堡信條, 1530)。

慈運理在《真假宗教》(True and False Religion, 1525)表達了他成熟的神學,但加爾文的《基督教要義》(Institutes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無可置疑地是改教運動最重要的神學作品,第一版在1536年出版,後經不斷擴充修訂,至終成為 1559年非常傑出的修訂版。加爾文在此書內以使徒信經作藍本;他原指望此書成為信徒的手冊,故此讀者不應嘗試以一教義來統攝全書,就如以神的主權或預定論(Predestination954,Predestination)作主導思想來解釋。全書的特色是對各教義均能兼顧,使每一教義都能互相輝映,顯出聖經豐富的道理。

我們由此便知道,改教家釋放出來的神學力量是巨大的,一些改教口號實不足代表一切,就如「惟獨信心」、「惟獨聖經」、「惟獨基督」、「惟獨恩典」,和「歸榮與神」等。

不同的重心

改教家亦有接受傳統天主教正統的教義,只不過他們有不同的重心。舉例說,關於神的教義,改教家的解釋有一種新動力蘊藏在內。路德在解釋「十字架的神學」(Cross, Theology of the329,Cross, Theology of the)之際,向我們介紹了很具洞見的弔詭︰在受苦(Suffering1123,Suffering) 與受辱的奧秘中,祂正是那位啟示自己又隱藏自己的神(參隱藏與啟示的神,Hidden and Revealed God562,Hidden and Revealed God)。同樣地,對加爾文來說,神不是一個抽離又不動的神,乃是一個常用大能及革新手法介入人類歷史(History570,History)的神。對他們二人來說,神的恩典不像中世紀神學家所說的,是一種非個人化的東西,乃是個人化的參與。

再以基督論(Christology282,Christology)為例,改教家中也有不同的着重點。路德很注重基督位格的一體,而慈運理和加爾文則要指出二性(神、人)的分別。以加爾文來說,他高舉基督神性的地步,的確使他容易被人批評,說他不夠重視基督的人性。從另一方面來看,有些重洗派(Anabaptists123,Anabaptist Theology)的人(像Melchiorites)不願意接受迦克墩信經,說基督的身體是「屬天的身體」,是馬利亞腹中獨特地孕育而成,與人的罪身不能同日而語(參同歸於一論, Recapitulation, the Doctrine of991,Recapitulation, the Doctrine of)。

另一個不同的着重點,就是對律法與福音(Law and Gospel710,Law and Gospel)之關係的了解。所有權威的改教家均十分嚴肅地面對罪的後果,拒絕中世紀的意見,說人天然恩賜只受墮落(Fall446,Fall)部分的影響。他們認為人的意志已受罪轄制,就如路德在《意志的捆綁》(Bondage of the Will, 1525)所闡釋的,他說這樣的人心思也黑暗起來。對路德來說,律法的主要功用是在定人的罪,它只能指責,卻不能拯救,只有福音可以拯救;故此路德和他的同工墨蘭頓就嚴格地分開律法和福音。加爾文並不否認律法只能指責不能拯救的本質,但他認為律法最主要的功用,乃在誘發及策動罪人追求道德完全,故此福音與律法是攜手合作的,因為恩典之盟約(Covenant322,Covenant)正是為律法預備了工作的環境;使加爾文主義具備那股道德之動力者正是這信念,不管是個人生命或社會群體(Society1093,Society, Theology of 社會神學)皆如此。

按奧斯堡信條的說法,教會「為聖徒的會眾(一切信徒的集團),而在這個會眾中福音得以正當地教授(純正地宣講),聖禮得以正當地施行(按照福音施行)」(第七條),加爾文是同意這條文的(《基督教要義》,IV.i.8)。事實上,路德與加爾文對教會(Church284,Church)的看法相當接近。真教會只有神知道,那是一個得稱為義之罪人的群集;但可見的教會如在日內瓦或威丁堡的,難免混雜了假冒為善的人在裡面,他們欠缺的就是得救的信心。這樣說來,可見的教會是真假信徒混在一起的群集,不過我們只要仍在傳講正確的福音,施行正當的聖禮,她仍然是一間真正的教會。加爾文認為正因為上述原因,教會必須常常自省,她的會友亦要接受一套教會紀律來潔淨,正如牧者亦要接受神的道的鑑察,以保證他的教義合乎神的話。教會改革不是一次便完成的行動,乃是一個過程;改革宗教會必須不斷改革,卻不能像羅馬教會的自誇那樣(semper eadem),永遠保持原樣。

參考文獻

  1. 基督教的神學思想,豆丁網,2012-11-28
  2. 宗教文化:什麼是基督教,第一星座網,2015-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