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為自治區人民政府組成部門[1]。根據《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自治區人民政府機構設置的通知》(桂委會〔2009〕235號)設立的。
職責調整
(一)將契稅、耕地占用稅徵收管理及涉稅案件稽查的職責劃入自治區地方稅務局。
(二)取消已由自治區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三)改革完善預算和稅政管理。深化預算制度改革,提高預算管理的科學化和精細化。堅持依法理財治稅,健全地方稅政管理機制。
(四)健全自治區與市、縣財力與事權相匹配的體制,加快形成統一規範透明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增強基層政府提供公共服務的能力。
(五)圍繞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和主體功能區建設,完善公共財政體系。
(六)進一步調整和完善自治區對市縣財政管理體制,推進自治區直管縣財政體制改革。完善財政分配政策,促進社會公平。
主要職責
(一)貫徹國家財政、稅收的方針政策及其他有關政策,擬訂財稅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區財政分配政策,完善轉移支付制度,參與制定各項全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宏觀調控的建議。
(二)起草財政、預算、稅收、財務、會計、資產評估管理等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和稅收政策調整方案。
(三)承擔自治區本級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責任。負責編制年度自治區本級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自治區人民政府委託,向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區和自治區本級預算草案及預算執行情況,向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組織制訂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
(四)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編制政府性基金預決算草案。管理財政票據。負責彩票市場監管。
(五)組織制定國庫管理制度,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負責制定政府採購制度並監督管理。
(六)負責制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管理自治區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負責行政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管理。
(七)編制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辦法,負責自治區本級企業國有資本收益收支管理,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按規定管理地方金融類企業國有資產,參與擬訂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制度。
(八)負責管理和監督自治區政府性投資項目資金,參與擬訂自治區基本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負責農業綜合開發管理工作。
(九)會同有關部門管理自治區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負責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和辦法,編制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
(十)擬訂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和政策,防範財政風險。管理全區政府外債。開展對外財經交流工作。
(十一)負責管理全區會計、資產評估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指導和監督註冊會計師、註冊資產評估師和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的業務,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
(十二)監督檢查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
(十三)承辦自治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2]。
視頻
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最新!廣西公布一批人事任免信息,廣西新聞網,2019-04-24
- ↑ 自治區財政廳工作職責,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網站,2019-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