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靜海區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主要職責
(一)根據區政府授權,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履行出資人職責,監管區政府出資的企業國有資產,加強企業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
(二)指導推進國有企業[1]改革和重組,深化國有企業內部改革,推進國有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推動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
(三)承擔監督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責任。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2]保值增值指標體系,制定考核標準,通過統計和稽核等方式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管。負責所監管企業工資分配管理工作,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對所監管企業負責人實施考核並根據其經營業績進行獎懲,建立健全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選人、用人機制,完善經營者激勵和約束制度。
(五)依法對所監管企業的發展規劃、重大投融資和產權變動等重大事項履行出資人職責。
(六)按照出資人職責,負責督促檢查所監管企業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和標準等工作。
(七)負責組織所監管企業上交國有資本收益,參與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管理制度和辦法,按照有關規定提出所監管企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建議草案,組織和監督所監管企業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的執行。
(八)按照有關規定,代表區政府向所監管企業派出股東代表、董事,指導國有企業董事會建設工作。
(九)負責對本區國有資產的評估、產權交易等行為的規範運作進行管理、協調和監督。
(十)負責企業國有資產基礎管理,起草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的有關制度。
(十一)組織推動本領域招商引資工作。
(十二)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職能轉變。以管資本為主推進職能轉變,根據授權對監管企業依法履行出資人職責,科學界定國有資產出資人監管的邊界,專司國有資產監管,逐步將配合承擔的公共管理職能歸位於相關政府部門和單位,不干預企業自主經營權。以提高國有資本效率、增強國有企業活力為中心,明確監管重點,精簡監管事項,優化部門職能,改進監管方式,全面加強黨的建設,進一步提高監管的科學性、針對性和有效性,加快實現以管資本為主的職能轉變。
天津市靜海區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內設機構
(一)綜合辦公室。核定行政編制3名。負責本單位黨的建設、組織、宣傳、統戰、紀檢監察、機構編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等機關政務工作,承擔信訪、督查、應急、政務公開、安全保衛、安全生產和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重要文件起草和建議、提案辦理等工作。負責機關工會、共青團、婦女、計劃生育、老幹部、「雙擁」等工作。負責機關財務管理、政府採購、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法制宣傳和依法行政工作。負責本部門制發的行政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代表本單位參加行政複議和訴訟工作。負責承辦區管企業財務預決算有關工作。擬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相關制度。綜合研究區管企業運行狀況。承擔國有資產統計分析工作,組織區管企業清產核資工作。承擔所監管企業產權登記、轉讓、劃轉、處置等工作。監督、規範企業國有產權交易行為。承擔所監管企業資產評估項目的核准和備案工作,指導、督促區管企業做好安全生產工作。指導推動區管企業法人治理結構相關工作,承擔國有企業股東代表、董事的派出和日常管理工作。
(二)國資監管科。核定行政編制3名。負責研究提出國有資本布局調整和發展的政策建議,推進區管企業優化布局和結構調整。負責研究提出國有企業改革的政策建議,指導國有企業開展資本運營工作。負責改組組建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審核區管企業的發展戰略和規劃。對區管企業投資計劃履行出資人職責。負責審核區管企業增減註冊資本、改制、合併、分立、重組等事項。負責研究提出國有低效、困難、殭屍企業退出政策建議。負責制定區管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制度,並組織實施年度和任期考核工作。推進區管企業收入分配製度改革。規範區管企業負責人履職待遇和業務支出。負責推動區管企業內部審計工作。加強與審計機關協作配合,對重大問題線索進行深入核查。開展國有資產重大損失調查。
參考文獻
- ↑ 國有企業,中央企業,地方國有企業他們的區別在哪裡?,搜狐,2023-03-20
- ↑ 國有資產管理與運作全方位梳理 ,搜狐,2022-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