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件運輸
大件運輸是全國科學技術名詞審定委員會審定、公布的一個科技名詞術語。
語言文字是一個民族文化的結晶。這個民族[1]過去的文化靠着它來流傳,未來的文化也仗着它來推進,從大約是在公元前14世紀,殷商後期的「甲骨文」被認為是「漢字」的第一種形式[2],西周後期,漢字發展演變為大篆,後秦始皇統一中國,中國文字才逐漸走上了發展的道路,直至今天。
目錄
名詞解釋
大件運輸是指載運不可解體物品的超限運輸。超限運輸車輛,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貨物運輸車輛:
1、車貨總高度從地面算起超過4米;
2、車貨總寬度超過2.55米;
3、車貨總長度超過18.1米;
4、車貨總質量超過49噸。
大件運輸許可管理相關規定
一、大件運輸車輛,應當依法辦理有關許可手續,採取有效措施後,按照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公路。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行駛公路;
二、大件運輸的託運人應當委託具有大型物件運輸經營資質的道路運輸經營者承運,並在運單上如實填寫託運貨物的名稱、規格、重量等相關信息;
三、大件運輸車輛行駛公路前,承運人應當按下列規定向公路管理機構申請公路超限運輸許可:
(一)跨省、自治區、直轄市進行運輸的,向起運地省級公路管理機構遞交申請書,申請機關需要列明超限運輸途經公路沿線各省級公路管理機構,由起運地省級公路管理機構統一受理並組織協調沿線各省級公路管理機構聯合審批,必要時可由交通運輸部統一組織協調處理;
(二)在省、自治區範圍內跨設區的市進行運輸,或者在直轄市範圍內跨區、縣進行運輸的,向該省級公路管理機構提出申請,由其受理並審批;
(三)在設區的市範圍內跨區、縣進行運輸的,向該市級公路管理機構提出申請,由其受理並審批;
(四)在區、縣範圍內進行運輸的,向該縣級公路管理機構提出申請,由其受理並審批。
四、申請公路超限運輸許可的,承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公路超限運輸申請表,主要內容包括貨物的名稱、外廓尺寸和質量,車輛的廠牌型號、整備質量、軸數、軸距和輪胎數,載貨時車貨總體的外廓尺寸、總質量、各車軸軸荷,擬運輸的起訖點、通行路線和行駛時間;
(二)承運人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經辦人的身份證件和授權委託書;
(三)車輛行駛證或者臨時行駛車號牌。
車貨總高度從地面算起超過4.5米,或者總寬度超過3.75米,或者總長度超過28米,或者總質量超過100000千克,以及其他可能嚴重影響公路完好、安全、暢通情形的,還應當提交記錄載貨時車貨總體外廓尺寸信息的輪廓圖和護送方案。
護送方案應當包含護送車輛配置方案、護送人員配備方案、護送路線情況說明、護送操作細則、異常情況處理等相關內容。
五、承運人提出的公路超限運輸許可申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路管理機構不予受理:
(一)貨物屬於可分載物品的;
(二)承運人所持有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記載的經營資質不包括大件運輸的;
(三)承運人被依法限制申請公路超限運輸許可未滿限制期限的;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載運單個不可解體物品的大件運輸車輛,在不改變原超限情形的前提下,加裝多個品種相同的不可解體物品的,視為載運不可解體物品。
六、公路管理機構受理公路超限運輸許可申請後,應當對承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查。屬於第十條第二款規定情形的,公路管理機構應當對車貨總體外廓尺寸、總質量、軸荷等數據和護送方案進行核查,並徵求同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意見。
六、經檢測認定違法超限運輸的,公路管理機構應當責令當事人自行採取卸載等措施,消除違法狀態;當事人自行消除違法狀態確有困難的,可以委託第三人或者公路管理機構協助消除違法狀態。
屬於載運不可解體物品,在接受調查處理完畢後,需要繼續行駛公路的,應當依法申請公路超限運輸許可。
經批准的大件運輸車輛在途行駛規則
1.採取有效措施固定貨物,按照有關要求在車輛上懸掛明顯標誌,保證運輸安全;
2.按照指定的時間、路線和速度行駛;
3.車貨總質量超限的車輛通行公路橋樑,應當勻速居中行駛,避免在橋上制動、變速或者停駛;
4.需要在公路上臨時停車的,除遵守有關道路交通安全規定外,還應當在車輛周邊設置警告標誌,並採取相應的安全防範措施;需要較長時間停車或者遇有惡劣天氣的,應當駛離公路,就近選擇安全區域停靠;
5.通行採取加固、改造措施的公路設施,承運人應當提前通知該公路設施的養護管理單位,由其加強現場管理和指導;
6.因自然災害或者其他不可預見因素而出現公路通行狀況異常致使大件運輸車輛無法繼續行駛的,承運人應當服從現場管理並及時告知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公路管理機構,由其協調當地公路管理機構採取相關措施後繼續行駛。
參考文獻
- ↑ 中國專門創製文字的民族:千人從遼東遷徙西北,雄霸三百年,搜狐,2022-08-13
- ↑ 見證殷商歷史 走進中國文字之源,搜狐,2020-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