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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子助教 晉以後,國子學中設博士、助教,唐朝制度,國子監分設六館,每館均設博士及助教,明、清兩代的國子博士等於虛設,國子監六堂教導之責,均由助教擔任。清制助教為從七品官,與博士品秩相等,而名位略低。

【教授】原指傳授知識、講課授業,後成為學官名。漢唐以後各級學校均設教授,主管學校課試具體事務。

【助教】學官名。是國子監或太學的學官,協助國子祭酒和國子博士教授生徒,又稱國子助教。

簡介

國子監一般設有(比如唐代):

祭酒一人,從三品;司業二人,從四品下。掌儒學訓導之政,總國子、太學、廣文、四門、律、書、算凡七學。

主簿一人,從七品下。掌印,句督監事。


丞一人,從六品下,掌判監事。每歲,七學生業成,與司業、祭酒蒞試,登第者上於禮部。

國子學(助教六品上)

博士五人,正五品上。掌教三品以上及國公子孫、從二品以上曾孫為生者。

直講四人,掌佐博士、助教以經術講授。

助教五人,從六品上。掌佐博士分經教授。

五經博士各二人,正五品上。掌以其經之學教國子。《周易》、《尚書》、《毛詩》、《左氏春秋》、《禮記》為五經,《論語》、《孝經》、《爾雅》不立學官,附中經而已。

從上面的資料發現唐代:國子監、國子學裡並沒有"教授"這個職務。

概述

再看看宋代:(因為你的資料提到宋代)

"教授",原為動詞,意謂傳授知識;宋代以降,成為偏正結構名詞,指掌管學校課試的學官。

所以研究"教授"遠沒有"助教"悠久,從宋代開始研究就行了。

看看宋代學官的設置與管理,你會發現,太學裡有教授(僅限醫學)而沒有助教,按你的資料分析應該是七品。

宋代中央官學的管理人員和教學人員皆為朝廷命官。國子監所屬各學與各專門學校由國子祭酒總掌各校政令,司業為之貳,總管課試斥黜教導等事務。太學的學官主要有博士10人,學正5人,學錄10人,學諭20人,直學4人,掌生徒簿籍,並稽查出入。律學設博士2人,掌傳授法律及校試之事,並設學正1人。武學設博士2人,掌以兵書、弓馬、武藝訓誘學者,又設武學學諭2人, 協助武學博士。醫學在宋時始置提舉判局官及教授1人, 崇寧間改隸國子監,置博士、學正、學錄各4人,分科教導.

看明代教育

明代學校按照設置可以分為中央和地方兩大類。中央官學主要有國子監,此外還有宗學、武學、醫學、陰陽學、四夷館等。地方官學主要有府學、州學、縣學,以及教司儒學、行都司儒學、衛儒學、都轉運司儒學、宣慰司儒學、按撫司儒學,此外府州縣皆設有武學、醫學、陰陽學,農村設有社學,尚有專為孔、孟、顏後裔設立的孔孟顏三氏學。

1.助教

明代國子監創設於元至正二十五年(公元1365年),改應天府學為國子學,置祭酒、博士、助教等教習皇子和胄子。明太祖定都南京,重建國學於雞鳴山下。洪武十五年(公元1382年)改國子學為國子監。永樂元年(公元1403年)明成祖增設北京國子監。永樂十八年遷都北京,以北京國子監為京師國子監,原設之國子監,改名為南京國子監。從此便有南監、北監之分。

(1)管理機構與官員設置 明代國子監設有祭酒、司業、監丞、典簿、典籍、博士、助教、學正、學錄等官。

2.教授

武學

明代武學創設於洪武年間,開始僅在大寧等儒學內設置武學科目,教導武官子弟。英宗正統年間,正式建立兩京武學,分別設教授1人,訓導6人,教習幼官及子弟未襲職者,儲養訓習以備任用。

府、州、縣儒學

明代府、州、縣學的普遍設立始於洪武二年(公元1369年)。是年"詔天下府州縣皆立學",於是各地紛紛設學,並規定:府學設教授1人,訓導4人;州學設學正1人,訓導3人;縣學設教諭1人,訓導2人。

從此資料可以看出:明代助教的地位略高一些。

看清代教育

助教參看國子監

清代國子監亦稱國學或太學,是全國的最高學府,亦是全國教育行政機構。"順治元年,始置國子監官,詳定規制。"管理規制較前代更為細密。

清代國子監仍以祭酒、司業為正、副首長,其下設有繩愆廳、博士廳、典簿廳、典籍廳,六堂等行政和教學機構。

注:無助教職。

教授:

參看府、州、縣、衛學

清代府、州、縣、衛學統稱為儒學。清朝定都北京後,即在明代的基礎上,普遍建立府、州、縣學。順治四年規定各學廩膳,增廣生員人數,並仿明制,在軍隊駐地設立衛學,以教育武臣子弟。衛學額設廩膳,增廣生員各10名。順治十六年制定《直省各衛學歸併各府州學例》,一般衛學都併入府、州學。

地方官學的教官,府設教授,州設學正,縣設教諭,均各1人,其職責是"訓迪學校生徒,課藝業勤惰,評品行優劣,以聽於學政"。此外,各學"皆設訓導佐之",協助教授、學正、教諭教導學生。其定例,進士以教授用,舉人以學正、教諭用,恩貢、拔貢、副榜以復設教諭用,歲貢以訓導用,捐納歲貢以復設訓導用。

總結:縱觀以上資料可以看出助教屬於高端行業,而教授則負責普及教育,不同朝代很難比較,但是從地位來說助教略高。

"老師"教授學生的人。金元好問《示侄孫伯安詩》"伯安入小學,穎悟非幾兒,屬句有夙性,說字驚老師"。明清兩代生員和舉子對主試的座主和學官稱"老師"。 "教習"學官名。明代選進士入翰林學習,稱庶吉士,命學士一人任教,稱為教習。清末興辦學堂,其教師也沿襲教習。 "教諭"宋代在京師設立的小學和武學中的教官。元明清縣學皆置教諭,與訓導共同負責縣學的管理與課業,官為正八品,掌文廟祭拜,教育所屬生員。 "教授"宋代除宗學、律學、醫學、武學等置教授傳授學業外,各路的州、縣學均置教授,掌學校課試等事。元代諸路散府及上中州學校和明清的府學亦置教授。清江藩《國朝漢學師承記》"自以不習吏事,就教職,選授江南府教授"。從宋元到明清,各府(路)、州、縣均設有各級教育官員,其中最高一級為教授,設於府(路),官為正七品。 "助教"國子監教師,西晉咸寧二年(公元276年)立國子學,始設助教,國子監協佐博士理事的官員,負責教導學子的修身養性、崇志廣業事宜,官位多在從七品上下。 "學博"唐代府郡置經學博士一人,以五經教授學生,後泛稱教官為"學博"。清代它又成為州縣學官的別稱。 "學正"宋元明清國子監所屬學官,協助博士教學,並負訓導之責。元代路、州、縣及書院也設學正,明清州學設學正,負責教育所屬生員。官為正八品。 "學錄"宋元明清時國子監所屬學官。掌執行學規,協助博士教學。元代路學設學錄,協助教授教育所屬生員。學錄官為助教的協佐,官為正八品。 "學官"又稱"教官"。指中國舊時主管學務的官員和官學教師。 "監學"清代中等學堂以上設監學;掌稽察學生出入。考察學生功課勤惰等事。 "司業"隋以後國子監設司業協助祭酒掌儒學訓導之政,國子監的副長官,為正五、六品。歷代沿置,為學官,至清末廢。隋唐以後始稱國子監的主管官為祭酒),官多為從四品。 "學政"宋代太學的教官。宋濂《送東陽馬生序》"司業博士為之師"。 "祭酒"漢平帝時始置六經祭酒。後置博士祭酒,為博士之首,屬大學中教言(主管官)。隋唐以後稱國子監祭酒,至清末廢。封建王朝專門教育公卿大夫和三品以上官僚子弟的學校稱國子監或國學、太學。國子監的最高長官稱祭酒(祭酒原非官名,古代人宴會或祭祀時,推一年高望重的人先舉杯子以祭,稱祭酒。《宋史·汪解傳》"熙寧大學成,分錄學政"。 "講郎"講授經書的官員。《後漢書·儒林傳》"又識高才生受《古文尚書》《毛詩》《穀梁》《左氏春秋》,雖不立學官,然皆擢高第為講郎"。 "太保"指太子太保,為輔導太子的官,也稱太師太傅。 "博士"國子監的助手,官位多在正七品到正六品。為培養各類專門實用人才,從東漢到隋末,在當時的京城還建有各類專科學校,依據其專業,分別設立了律學博士、醫學博士、武學博士、算學博士、書學博士等學官,其官位在正九品到正七品。 "學監"國子監協助祭酒督課業、監內務、查勤惰、糾師生過失的官員,官為正七品。

參考資料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