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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假髮

來自網絡的圖片

古代人禿頭嗎對頭髮的憂慮和關護真是一個永恆的話題。為了遮瑕,款式各樣的假髮被創造了出來,解決了很多人的煩惱。[1]

其實,假髮在中國的流行根本不是一個新鮮現象,它已經有了數千年的使用歷史。關於假髮的記載,最早出現在周朝。不過,那時假髮還沒有這麼直白的名稱。

《詩經》中的假髮

詩經·鄘風·君子偕老》就提到一種假髮稱作「副」:「君子偕老,副笄六珈。」周朝有專門掌管冠冕的官員叫「追師」,也就是御用的「造型師」。據《周禮·天官》記載:「掌王后之首服,為副、編、次。」《毛傳》也有解釋:「副者,後夫人之首飾,編發為之。」這就是說,「副」這種假髮只有王后、君夫人這樣有顯赫身份的婦女才有資格佩戴。而副、編、次就是我國最早的假髮。「副」或許跟「覆」有關係,也可能是覆蓋在頭上的,類似後世的步搖。「編」呢,應當和「辮」類似。「次」,則是指把長短頭髮依據一定次序進行有規律的排布。然而,這幾個名稱流傳並不深遠,比較流行的是「髲 [bì] 」和「髢 (鬄)[dí] 」

正巧,這首《君子偕老》緊接着就提到了。前面關於「副」的內容是在諷刺衛宣公的夫人宣姜,嘲笑她還需要戴假髮。而「邦之媛」則大不一樣,「鬒髮如雲,不屑髢也」。鬒是烏黑濃密的長髮,「髢」就是另一種假髮。

「髢」出現在史書中,時間較早的當是公元前478年,據《左傳·哀公十七年》記載:「初,公自城上見己氏之妻發美,使髡之,以為呂姜髢。」這是一個異常殘忍的故事,同樣是發生在衛國。衛莊公在城樓上遠遠看見戎州己氏之妻擁有一頭絢麗柔美的長髮,再聯想到自己的老婆……竟然替老婆嫉妒了起來,強行下令剪掉己氏之妻的頭髮送給自己的妻子呂姜作假髮「髢」。

同一時期的《莊子·天地》也有關於「髢」的記載:「有虞氏之藥瘍也,禿而施髢,病而求醫。」這裡敘述的故事就正常多了,當時的人頭禿了,就好好安上假髮,跟病了吃藥一樣天經地義。

這個「髢」到底是什麼樣的呢?

《釋名》記載:「鬄,剔也,剔刑人之發為之也。」

說明「髢」是取材自罪犯的頭髮。如此,商周之際的「髢」應是一束使原有頭髮更密、更長的他人之發。《禮記》講卑者侍奉君子之禮時,有「斂發毋髢。」「髢」與「斂發」相對,說明「髢」有下垂的特點,應當是直垂的假髮,而非後世常見的髻狀假髮。這一形制也符合先民的髮式習俗。在當時,中原還未開始流行起髮髻,比較常見的就是披髮和辮髮。「綢直如發 」正是當時人們對頭髮的審美標準。翻譯過來,其實就是今天的「黑長直」。

所以,一些頭髮稀少的婦女為了增加自己頭髮的長度,往往需要在尾端接續一段假髮。

有沒有跟「髢」有關的更直觀的圖像?我們可以從四川成都百花潭中學10號戰國墓出土的嵌錯銅壺紋飾上一窺究竟。圖中有一個場景刻畫了梳長辮的婦女在樹下勞作。可以清晰看到,其中有些婦女留着長辮,而辮梢處有一段交叉的短線,下面便是所接的假髮。

四川成都百花潭銅壺紋飾

至於另一種假髮「髲」,《詩經·召南·采蘩》同樣有過描述:「被之僮僮,夙夜在公。被之祁祁,薄言還歸。」這裡的「被」就通假「髲」。僮僮,為竦敬的樣子;祁祁,是形容假髮豐盛。

這裡的「髢」應當只是說法的慣用, 泛指一切形制的用以裝襯的假髮,已經淡化了專有的含義。但在髮髻早期的垂髻式樣中,如漢初盛行過的椎髻、墮馬髻、反綰髻等,仍然沿襲了垂髮的習俗,髮髻挽得很低,幾乎垂至腰際。所以在使用假髮時,依然在末端垂系。考古出土的木俑能夠直觀顯示這種「髲」。比如,馬王堆出土的侍女俑,頭戴束狀假髮。而假髮並不只是女性的專利,也有男性佩戴者。比如湖北包山楚國墓葬中的男性武士俑,同樣也繫着假髮辮。

更有意思的還是考古發現的假髮實物標本。馬王堆漢墓的墓主人辛追老太太,在下葬時頭上仍戴着呈髻狀的假髮。與之相比,真發稀疏纖細,雖無白髮,可發色已然偏黃。更有意思的是,經過血型鑑定,考古工作者發現辛追夫人是A型血,而這束假髮卻是AB型血,顯然是來自別人的長髮。無獨有偶,隨葬品中還有一個漆奩,裡面穩妥安放着一束備用假髮,這就說明了辛追夫人是經常更換假髮的。

湖南長沙馬王堆一號漢墓出土假髮

髻與假髮

阿房宮賦》中寫到,秦始皇一統天下以後,宮中嬪妃「綠雲擾擾,梳曉鬟也」的風尚。一時之間「鬟曉秦宮,競縈妝之繚繞」,皆是因為秦始皇好神仙術,要求宮中婦女梳神仙髻。

洛神賦局部,女神高髻

神仙髻是當時流行的回心髻,是椎髻之外的一種新髻式。此後,漢朝婦女的髮型獲得了空前發展,由於編梳方法不同而衍生出各式各樣的髮髻,如步搖髻、墮馬髻、縷鹿髻、瑤台髻、迎春髻、垂雲髻、盤桓髻、同心髻、三角髻、三鬟髻、雙鬟髻等。同時,假髮的運用也極大推動了髻的造型水平。

「假髻」的說法也就是在漢朝流行起來的,最初只寫作「假結」或者「假紒」。《後漢書·輿服志下》載有:「皇后謁廟服……假結,步搖,簪耳。」這本來是一種在正式場合才佩戴的首飾,但是卻逐漸風靡開來。雖然假髻一般都比較沉重,無法時時刻刻都戴着,但是上至貴婦小姐,下至平家女子,都喜歡佩戴。即使家境貧寒,無力購買的女子,也會在出門參加活動時,向他人借來假髻,跟上潮流。

唐朝國力鼎盛,社會繁榮,文化發達,婦女的髮型也越梳越高大。最典型的例證就是那些俏皮可愛的三彩陶女俑和《簪花仕女圖》了。

不過,唐朝初期並不十分流行假髻,人們僅僅是「摘遺發之美者縷束之,雜發中助綰為髻」,在頭髮中加些假髮略作裝飾。

對假髮的不熱情只是暫時的,《妝檯記》記載:「唐武德中,宮中杭半翻髻,又梳反縮髻、樂游髻。」結果一時上行下效,成為風氣。在唐朝,假髮和髻的發展達到了頂峰,主要以高髻為主,同時也繼承前代的動態之髻,品種更加繁多,式樣更加新奇。高髻中常見的有飛髻、危髻、雲髻、螺髻、三角髻、回鶻髻、峨髻等。單靠真發很難完成高大浮誇的巍峨造型,此時,假髮的功用就凸顯出來了。這些高髻必須藉助於假髮以及金屬或木質的假髮架。

這種瘋狂的高髻競賽甚至引起了朝野震動,唐高祖對於女性喜愛梳高大髮髻表示相當疑惑,便詢問近臣令孤德棻這背後究竟是什麼原因。令孤德棻認為頭在身體的最上部,以人的身體而言,帽子、髮髻是最重要也是最醒目的裝飾,能夠顯出人的尊貴。所以,古人將其看得比君主還要重要。

但假髮的數量畢竟有限,這時木質、紙質或者絲質的假髻也開始成為替代品,時人稱之為「義髻」。後世代指女性的「巾幗」一詞,原意就是絲織品或髮絲製成的貌似髮髻的飾物。

唐明皇的寵妃楊玉環就特別喜歡佩戴假髻。安史之亂後,楊貴妃命喪馬嵬坡,當時就有童謠唱開:「義髻拋河裡,黃裙逐水流。」這既是對亂世慘禍的感懷,也是對美人命運的唏噓。同時也說明了楊貴妃對假髻的喜愛早已流播天下。

古代女子髮髻樣式

宋朝沿襲晚唐、五代遺風,盛行高髻,髮髻樣式高大,多逾尺。當時大城市出現了專門製作、銷售假髮的店鋪。後來,大概朝廷感到這種祟尚高髻和佩戴假髮的風習,有悖於民間簡樸風氣的養成,遂發布詔令,禁止婦人佩戴假髮,也不能梳高髻及高冠。然而,這種粗暴的禁止並沒有起到預期的效果。南宋理宗時,宮中時興另一種高髻,叫做「走不落」。宋朝的髻式,雖不如唐朝那麼豐富多樣,但亦頗具風格。比較典型的有朝天髻、同心髻和流蘇髻最為流行。

元朝女子多喜椎髻,婦女使用假髮逐漸變少。到了明清兩代,髮髻在高度上明顯有所收斂,流行的髮髻樣式都較為蓬鬆,假髮的種類也隨之不斷翻新。這時主要流行有牡丹頭、缽盂頭、松鬢扁髻、實心髻、桃心髻、盤龍髻、楊籃髻、疊髻、偏髻等。《揚州畫舫錄》中詳細描述了清朝的「假髮一條街」,荷花頭、缽孟頭、平三髻、抓髻、元寶髻、連環髻、巴巴頭、雙盤髻、圓髻、風涼、麻花等各種髻式,令人眼花繚亂。清朝女子戴假髮的也特別多,有雙飛燕、懶梳頭、八面觀音等。

假髮交易

「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沒有特殊原因,人們是不會剪掉自己的頭髮。我們不禁要問,這些從別人頭上摘取的頭髮,在古代是從何而來的呢?

殘暴的豪奪當然是一種辦法。相較而言,比較符合規制的是對罪犯實施「髡刑」,剃掉他們的頭髮。這懲罰的代價自然就成了假髮來源的重要渠道。

還有在特殊情況下,人們走投無路,不得不剪掉或賣掉自己的頭髮。《世說新語》就記載了這麼一件事:「陶侃母湛氏,頭髮委地下,為二髪,賣得數斛米。」這位陶侃,是陶淵明的曾祖父。他在尚未發家之前,家境十分貧寒。寒冬臘月的一天,好友范逵將要路過陶侃家門並要造訪,陶母為了招待兒子的好朋友,竟然偷偷剪掉自己的頭髮,做成兩頂假髮,換取數斛米,以得款待之資。

其實,在此之前早已存在賣發獲利的市場了。假髮作為奢侈品尤其可以帶來高額利潤。《晉書》有記載:「孝武晏駕而天下騷動,刑戮無數,多喪其元。」在政治動盪或者戰爭紛亂的時期,一些心狠手辣且不顧道德的人為了賺錢,會直接偷取死人的頭顱,剃下頭髮,用以換取錢財。

一般人還不會計較假髮的來源,但皇家子弟可就任性了,認準了活人的頭頂。在十六國時期的後趙,皇帝石虎的第三個兒子石鑒就是一個既貪婪又荒唐的傢伙。他天生頭髮稀少,非常嫉妒那些擁有一頭飄逸長發的人,於是仗着自己的權勢地位,逼迫其他大臣不斷剪掉頭髮送給他。石鑒要是只把假髮給自己用,大臣大概還能忍了,更過分的是,他還把製成的假髮用來賞賜宮女們。更有甚者,一些大臣被石鑒直接整成了光頭。那些被石鑒拔過頭髮的官員們當然氣憤,忍無可忍之下向石虎拚命告狀。石虎還算清醒,將這個寶貝兒子降職,算是暫時平息了事端。然而,石鑒後來成了石虎的繼任者,剝奪他人頭髮這事幹得更是變本加厲,因為涉及到的官員數量實在太多,大家一合計,群情激憤,石鑒只當了皇帝103天,就被臣子們殺掉了。

對受儒家思想影響很深的中原人而言,割發必然是件令人極度牴觸的事情。於是,假髮交易的鏈條延展到了邊遠地區。比如,現在的海南,在漢朝時期被叫做珠崖郡。漢朝當地官員胡作非為,剃取珠崖郡當地人的頭髮,拿來製作假髮牟取暴利。《三國志》還記錄了當地人民反抗的事件:「珠崖之廢,起於長吏睹其好發,髡取為髲。」在《林邑國記》中也有更加詳細的記載:「朱崖人多長發,漢時郡守貪殘,縛婦女割頭取發,由是叛亂,不復賓伏。」

但是,只要有需求,就會有買賣。到了唐朝,政府直接把割取頭髮列為犯罪。在《唐律疏議》中,列出了相應的法律制裁:「髡人發者,各徒一年半。其髡髮不盡,仍堪為髻者,止當拔髮方雨以上,杖八十。若因斗髡髮,遂將入己者,依《賊盜律》。」

當時有個叫吳澤的在藁城當地方官,貪婪暴虐,經常割取百姓子女的好頭髮給自己製作假髮,州中的官員也非常悸怕,根本不能管制他。好不容易來了個上級官員薛季昶巡查到此,調查清楚之後,直接杖殺了吳澤,起到了很大的震懾作用。

所以,當時製作假髮的原料,除了用真人頭髮之外,還有用蠶絲或者動物毛髮等仿真材料的。《酉陽雜俎》就記載了用狒狒的毛髮製作假髮,「血可染緋,發可為髲。」而且,這種假髮顏色特別,鮮艷亮麗,非常搶眼。

此外,還有一些周邊小國投其所好,直接拿頭髮作貢品。唐朝時期,朝鮮半島上的新羅就經常進貢頭髮,次數還不少。根據史書記載,唐高宗龍朔二年,新羅派遣運糧官金庚信,向唐朝的將帥蘇定方贈送頭髮三十兩;到了唐太宗開元十一年,新羅王又向唐朝進貢了一百兩頭髮。這些頭髮還被仔細分為不同的尺寸,比如唐懿宗咸通十年,新羅進貢的頭髮就有兩種尺寸,一種是四尺五寸長的頭髮五十兩,另一種是三尺五寸長的頭髮三百兩。這種考慮,都是為了方便設計與直接加工。

假髮雖「假」,但來的高額利潤卻是真,帶來的尊貴榮耀也是真。假髮,滲透在社會經濟生活當中,影響着人們的心理與審美。[2]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