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申請書(法律文書)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勞動仲裁申請書(法律文書)是勞動爭議一方或雙方當事人向勞動仲裁機關,就勞動爭議事項提出仲裁請求的法律文書,也是勞動仲裁機關立案的依據和憑證。
其書寫要求嚴格,為防止遺漏應主張的合法權益或表述不清楚影響勝訴,建議請專業人士代筆。[1]
注意事項
1、為防止遺漏應主張的合法權益或表述不清楚影響勝訴,建議請專業人士代筆。
2、如果勞動關係是勞務派遣性質,當勞動者申請仲裁時,請注意被申請人應是兩個主體。
(1)派遣單位。派遣單位是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
(2)實際提供勞動的法人。如果實際提供勞務的主體是個人,則只列派遣單位為被申請人。
3、勞動仲裁的時效為一年,請注意在時效內申請。
申請書分類
1、表格式
2、文章式
書寫格式
1、要寫明申請方、被申請方的基本情況,如:姓名(企業一方除寫企業名稱外,還要寫法定代表人)、性別、出生年月、民族、身份證號碼、工作單位、單位地址、家庭地址、電話等。
2、寫明申請事項。也就是你想主張的事項。比如,支付拖欠工資、支付經濟補償金、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等。
3、寫明事實和理由,應敘述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時間、地點、原因、事件、方式、手段和後果等,特別是要把引發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關鍵性事實客觀地交代清楚。還有何時入職、做什麼工作、約定工資。應敘述的全面而又簡潔。
4、然後寫結束語和呈文對象。「特向貴委提出申請,請求依法裁決」、「此致 ×××縣(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等。
5、最後落款,即申請人姓名和日期,並且手寫簽名按上手印。
參考文獻
- ↑ 勞動仲裁常用文書模板網易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