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身、口、意」三業中「意」業最重要
為何「身、口、意」三業中「意」業最重要,佛教顧忌的是我們接觸了一些雜亂的東西後,會產生七上八下的心理反應,也就是思惟亂想。就好像背着婦人過河,背的人早就忘了,在一旁看的人還念念系掛於心頭。佛陀說,倘若看了卻念念不忘,還不如不看呢!佛陀是讓我們去「隨緣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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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身、口、意三業方面,意業最重。當代人很多人估計對這個問題看得不是很明白,也未必認可。從現實層面而言,身、口二業都會直接引起嚴重後果,比如動手打了人,會受到懲罰(拳手相加);動粗口去罵人,也會受到懲罰,比如現在誹謗罪,就是由於造口業而引起。如果從身口二業相比較的角度而言,口業的後果比身業的影響還要惡劣。「好話不出門,流言傳千里」,就是口業的表現;蘇秦就憑着三寸不爛之舌,結果身掛六國相印,也是口業造成。「口是禍門」,這已是不爭的事實。所以過去腦瓜不清醒的執政者們對防範老百姓亂說話方面很有一套,「防民之口,甚於防川」,因為亂說話的嘴巴比黃河決口還要嚴重,可見口這個東西,遠比身業引起的後果要嚴重許多倍了。
從現代的法律層面而言,身與口都要承擔法律後果,比如身業方面可以構成多種罪名,而口業也是相同。唯有意業方面卻基本上不構成犯罪——雖然在某一特定時期,會產生「政治犯」之類的罪名,但只要沒有行動或言語上的表示,一般也不會構成直接的犯罪,最多就被冠以立場不堅定之類的名份吧。
從佛教角度而言,三業之中,意業最重。並不是說意業對人產生的直接傷害最嚴重,而是一旦產生了不好的念頭,就極難消弭。所以佛陀在本經開頭便說:「寧常眠寐,不於覺寐之中思惟亂想,身壞命終,生於惡趣」。就是說,哪怕是一天到晚蒙頭睡大覺,也不能去胡思亂想。
從上面所說,大體可以看出佛陀的態度。但是我們千萬不能錯解佛陀的本意,佛陀絕不鼓勵我們沒事去蒙頭睡大覺,佛陀真實的意思是:二者相較之下,倒還不如去睡覺比較好。因為進入了睡眠狀態後,總不會胡思亂想。所以佛陀列舉了以下幾個不能胡思亂想的理由:
1、寧以火燒鐵錐而烙於眼,不以視色興起亂想。
2、寧以利錐刺壞其耳,不以聽聲興起亂想。
3、寧以熱鉗壞其鼻根,不以聞香興起亂想。
4、寧以利劍截斷其舌,不以惡言、粗語墮三惡趣。
5、寧以熱銅葉纏裹其身,不共長者、居士、婆羅門女共相交接。
上面分列了五個方面,分別是眼、耳、鼻、舌、身。從這裡我們可以看出一個問題,即單單意識的東西,是形成不了氣候的。也就是說,它必須有它的前提條件。上面所說的眼與身等五類,實際上屬於五根。與五根相對應的是什麼呢?是五境(或五塵)。舉一個例子說,當我們眼睛看到朵美麗的花朵,眼是眼根,而眼前所面對的花朵則是眼根所遇到的眼境。此時會產生什麼情況?就是我們會將獲得的信息反饋到大腦中,再由大腦中樞進行集中處理後,產生喜歡或厭惡的電波和激素(或神經元素)。此時就形成了眼識,生起了分別意識。當這朵花十分好看,我們就會喜悅;反之就會生起厭惡之情。所以佛陀說「不以視色興起亂想」,就是緣於眼根的原故。
佛教裡面有句術語,叫「三事和合成觸」。關於這個問題,我在前面的相關文章中不止一次地分析過。三事比較好理解,就是根、境、識。那麼什麼叫觸呢?這個詞非常抽象,它是指根、境、識三者和合時所產生的一種精神作用。而在本經中特別提到了前五觸,即眼、耳、鼻、舌、身觸。這五觸,都是由於依於根而形成的有對——也就是根與境相互為質障,所以叫對觸。但到了第六識的意觸則不存在這個問題,它純粹是一種精神作用,故稱之為增語觸。如何理解呢?舉例說,一個瞎子不可能看到花朵(哪怕他一生下來就是個盲人),但這並不影響他對花的美感或惡感。他完全可以在腦際中構想出某種鮮花,從而產生出某種觸感。而有些精神錯亂者,也有可能會產生一些虛幻的感覺:好像有人在呼喊他的名字,或者某一天他看到了空中某種靈異神光……這都是意觸在起作用。
佛陀並不否認我們的現實存在,而且也從不排斥我們與社會相接觸。佛教本來就是從大眾中生老病死、酸甜苦辣中產生而來,所以說佛教排斥現實社會,厭惡離俗當然不對。佛教顧忌的是我們接觸了一些雜亂的東西後,會產生七上八下的心理反應,也就是思惟亂想。就好像背着婦人過河,背的人早就忘了,在一旁看的人還念念系掛於心頭。佛陀說,倘若看了卻念念不忘,還不如不看呢!佛陀是讓我們去「隨緣不變」,可不是讓我們去隨緣隨大流喲![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