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抗日戰爭時期國立中學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中華民國抗日戰爭時期國立中學敘述中國抗日戰爭時期中華民國各國立中學發展概況。1937年,日本軍在北平市(今北京市)郊區製造七七事變爆發,大舉進攻中國,幾百萬難民向西南、西北撤退,含數十萬計的青少年學生。中華民國國民政府著力救助流亡學生。整個抗戰期間歷經教育部部長王世傑(1933年4月啟任)、陳立夫(1938年1月啟任)、朱家驊(1944年12月啟任)。
自1939年4月起,教育部決定國立中學不再以省、市來命名,而改按成立時間的先後順序,以數字排序命名。期間,共排序成立了二十二所國立中學。
國民政府之舉措
國民政府教育部自當年(1937年)12月開始,着手籌建專為接收淪陷區、戰區流亡學生的國立中學,其註冊學生全部享受「貸金」待遇。當時的國民政府維持戰時教育的最大困難,是大部分離鄉背井的學生都喪失了經濟來源,政府不但要負擔起對他們「教」的責任,還必須承擔對他們「養」的義務。1938年,國民政府開始實施「貸金制度」,規定家在戰區的學生,可向政府申請「貸金」,畢業後三年內向政府無息償還。但抗戰既系持久,學生畢業後並無正常就業環境,加之自1940年以來國內通脹日趨嚴重,「貸金制」在1943年被「公費制」取代。而先前的「貸金」並未要求歸還,國家實際上承擔起了他們的全部學習生活費用。
對日抗戰前沒有國立中學的建制,公立中等學校都是由地方政府管理,為省立、市立或縣立。抗戰興起,為了安置失學青少年,便首先在內地各省(河南、陝西省、甘肅省、四川省、貴州省五省)設立國立中學,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在戰時措施和應急之策,以救濟東部淪陷區內遷的中等學校。
自1937年底到1939年初,抗戰初最為艱困,也是組建國立中學較為集中的時期。由於戰局詭變,教育部的許多措施均帶有臨時性質。所以,最早成立的國立中學都是以學校內遷到某省冠名,如東部某地的中學遷到內地某省,即命名為國立某省臨時中學,如國立湖北臨時中學、國立四川臨時中學、國立貴州臨時中學等。由於「臨時中學」給人以非正規感覺,不久,教育部便明令取消了「臨時」二字,直接以到達省份命名了。
至1939年,日寇在各個戰場不斷大舉進攻,中國半壁河山陸續陷落,已組建的國立中學不得不再次或多次繼續後撤,校名也就不得不一改再改。由於淪陷區的繼續擴大,流亡學生不斷增加,又成立了許多新學校。教育部決定校名以收容多數學生所來自的省份命名,如國立山東中學、國立平津中學等。但這種命名方式有時會自相矛盾,如從河南撤退到甘肅的中學,不論命名為河南中學或甘肅中學,都與已有的中學校名重複,只能取名國立河南第二中學、國立甘肅第二中學。僅從當時學校的命名也可看出戰時中學初期編制的倉促。
學校
學校(或稱學院) 是一種為教師及學生提供教學環境的機構,並通過特定的教育方式增進對學生的知識和價值體系。現時,大部分國家設有正式的教育制度,有時更為國民提供義務教育。在正式的教育制度下,學生需在不同類型的學校接受教育。這些學校的分類因文化和制度而異,但可以總括為小學、中學和大學。小學一般為兒童而設,提供基本教育。學生在完成小學教育後,通常會就讀中學。最後,提供高等教育的學校可成為「大學」或「專科學校」。
在這些主要學校類型外,在某些國家的學生可能會在小學教育和中學教育的前後在其他學校接受教育。幼兒園和幼稚園為年幼兒童而設,在小學教育前就讀。在完成中學教育後,中學生可選擇就讀大學、職業學校、專科學院或神學院。某些學生可以選擇就讀另類學校,接受有別於主流教學方法和課程的另類教育。[1]
學校也可分為政府營運和私人營運的學校。私立學校通常在政府教育未能夠提供某種教育方法或課程時設立。某些私立學校有宗教背景,在政府未能提供宗教教育時,作出額外教育,如基督教學校、伊斯蘭學校、佛教學校等。為成人而設的學校更提供專門教育,如軍事學校、商學院,等。另類學校更包括在家學校和線上學校等,使教學可以脫離傳統校舍。
歷史
位於英國東南部的坎特伯雷,建立於公元597年的國王學校,可能是現存最古老的學校之一.[2];而中國最早的學校,據估計是在周朝。清朝後逐漸出現太學之類官方辦的學校。
學校教育的目的
在中國歷史上的周朝,學校辟雍是統治階級培養下一代品格、禮樂、讀寫和軍事技巧的場所。
但如果學校實行填鴨式教育制度,只會令學生無法吸收知識,違背學校令學生學習不同知識的理念。
常見的分級
歐洲的一些地區,高級中學(英語:Gymnasium)是中學的一種,入學的學生一般成績較突出。在德國,十三年級之後(一些地區是十二年級),將完成高級中學學習並參加德國大學入學考試(Abitur)(在奧地利和瑞士稱為Matura考試)。
在英國,學校要是指高等教育階段前的教育機構,大致上可以被分為小學(有時進一步區分為幼稚園和小學)和中學。而這些學校是由女王教育檢查員(Her Majesty's Inspectorate of Education)這個機構來管理的。
在北美,學校是指所有級別的教育機構,包含以下所有機構:幼稚園、小學、中學(即初級中學,英文稱middle school、intermediate school或junior high school,根據招生的學生年齡及地區而定)、高中、學院、大學及研究生院。在美國,從幼稚園到高中的所有學校都是由各州的教育局來監督的。許多早期的美國公立學校都是單間學校,一位老師在一間教室裡面教7個年級的學生。20世紀20年代起,單間學校被整理為多教室的學校,越來越多學校提供了校車運送學生。
常見的分類
在英國及北美,學校可以是部分或完全自主運作管理的機構,不一定是公立義務教育學校系統的一部份。學校可以專精於某一個領域,例如:經濟學院(如倫敦經濟學院)、舞蹈學校或記者學校。也可能基於某類學生而設立,如特殊學校、聾啞人士學校等。
批評與替代
在整個20世紀,傳統的學校受到廣泛的批評。法國社會學家皮耶•布迪厄在他的著述《差別:對品味評價的社會批判》中說明了學校的階級結構再製機制。
學校(尤其是威權體制教育的學校)被指責對孩子的學習有更多的抑制作用而不是激勵作用,這主要是因為它使孩子產生恐懼。一些人更喜歡學生有充份自由的民主學校或其他另類教育,其他人喜歡在家自學,或參與非學校教育機構,而不去上學。
動物學校
動物學校是訓練動物的機構,有些學校訓練一般的生活常規,有些則教導專業的導盲技術。
現代學校
在現代,學校仍然是傳授知識及技能的重要場所,但因為社會價值觀的改變,使部分的學生為了文憑而打混摸魚。加上部分教師認為只需把他所瞭解的知識傳授給學生就足夠,而忽略教導倫理道德,及正確的價值觀給學生。
校園設施
參見
等級分類
學校分類
學校組成
參考文獻
- ↑ Leseferdighet og skolevesen 1740–1830 (PDF). Open Digital Archive. [15 May 2014].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16-04-14).
- ↑ History of the School [校史]. The King's School, Canterbury. [2019-07-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7-27) (英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