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核醫學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中華核醫學》雜誌創刊於1981年8月,為中華醫學會主辦,委託江蘇省原子醫學研究所編輯出版,刊名由時任衛生部部長的錢信忠題寫。當時為16開本64頁,季刊,1995年起改國際標準版式大16開本,1997年起封面內頁均改為進口銅版紙,2000年起改為雙月刊,2006年起圖文混排。現為全銅版紙印刷,大16開本,72頁,雙月刊 [1]。中國醫學科學院、中國協和醫科大學北京協和醫院王世真院士為本刊的創辦作出了重要貢獻,並擔任首屆總編輯,北京協和醫院周前教授任第二、三屆總編輯,上海醫科大學(現為復旦大學)附屬華山醫院林祥通教授任第四屆總編輯,中國醫學科學院、中國協和醫科大學阜外心血管病醫院劉秀傑教授任第五屆總編輯,衛生部北京醫院屈婉瑩教授任第六屆總編輯。現任總編輯為解放軍總醫院田嘉禾教授。
《中華核醫學雜誌》是我國核醫學領域唯一的權威性和專科性雜誌,報道核醫學領域領先的科研成果和臨床診療經驗,以及有關的基礎理論研究,及時反映我國核醫學科研工作的重大進展,對促進我國核醫學發展起了積極的作用。
雜誌創刊至今,編輯部歷屆主任為瞿光耀、項景德、丁虹同志。值得一提的是,1981年,江蘇省原子醫學研究所領導尤其是張滿達所長為此刊的順利出版,在人力、財力上給予了積極支持。
中華核醫學雜誌期刊榮譽:
《中華核醫學雜誌》現為全國中文核心期刊(為全國特種醫學類,北大1992、1996、2000、2004、2008、2010版中文核心期刊目錄),是中國科技論文統計源期刊(中國科技論文核心期刊)(2008、2010版科技論文統計源期刊目錄期刊),它已被數種國際知名的數據庫收錄,並與20餘種國外有影響的期刊建立定期交換關係。本刊1987年獲中華醫學會優秀期刊三等獎,1992年獲國家科委優秀期刊三等獎,中國科協優秀期刊二等獎,中華醫學會華瑞杯優秀期刊三等獎,1997年獲中國科協優秀期刊二等獎,1999年獲江蘇省第三屆優秀期刊獎,2000年獲中華醫學會優秀期刊銀獎,2001年入選「中國期刊[2]方陣」和「雙效期刊」,2002年被評選為華東地區優秀期刊和首屆「江蘇期刊方陣」雙十佳期刊。
中華核醫學雜誌欄目設置
主要欄目:呼吸系統核醫學、消化系統核醫學、綜述、腫瘤核醫學、心血管系統核醫學、中樞神經系統核醫學、骨骼肌肉系統醫學、論著摘要。
《中華核醫學》已正式更名為《中華核醫學與分子影像雜誌》,現刊名在新聞出版總署可查。
中華核醫學雜誌相關期刊
國際放射醫學核醫學雜誌、航空航天醫學雜誌、海軍醫學雜誌、中華放射醫學與防護雜誌、介入放射學雜誌、國際醫學放射學雜誌、放射免疫學雜誌、法醫學雜誌、中華放射學雜誌、實用放射學雜誌。
中華核醫學雜誌社簡介
1. 文稿應具創新性、科學性、導向性、實用性。來稿文字務求準確、精練、通順、重點突出。論著類稿件一般不超過5000字(包括400字左右的中、英文摘要,圖、表和參考文獻);講座、綜述、會議紀要、臨床病理(例)討論類文稿字數可視情況而定;短篇論著(論著摘要)一般不超過2000字。
2. 題名力求簡明、醒目,能準確反映文章主題。中文題名一般在20個漢字以內為宜,最好不設副標題,一般不用標點符號,儘量不使用縮略語。英文題名不宜超過10個實詞。中、英文題名含義應一致。
3. 作者署名作者姓名在文題下按序排列,排序應在投稿前由全體作者共同討論確定,在編排過程中不應再作改動,確需改動時必須出示單位證明。作者單位名稱(寫出所在科室)及郵政編碼腳註於首頁左下方,並最好註明通信作者的Email地址。作者應是:(1)參與選題和設計,或參與資料的分析與解釋者;(2)起草或修改論文中關鍵性理論或其他主要內容者;(3)能對編輯部的修改意見進行核修,在學術界進行答辯,並最終同意該文發表者。以上3條須同時具備。僅參與獲得資金或收集資料者不能列為作者,僅對科研小組進行一般管理也不宜列為作者。對文章中的各主要結論,均必須至少有1位作者負責。作者中如有外籍作者,應附外籍作者親筆簽名同意在該刊發表的函件。集體署名的文章於題名下列署名單位,於文末列整理者姓名,並須明確該文的主要責任者,在論文首頁腳註通信作者姓名、單位、郵政編碼及Email地址。通信作者一般只列1位,由投稿者確定。如需註明協作組成員,則於文末參考文獻前列出協作組成員的單位及姓名。
4.摘要論著需附中、英文摘要,摘要的內容應包括研究目的、方法、主要發現(包括關鍵性或主要的數據)和主要結論,應寫成冠以「目的(Objective)」、「方法(Method)」、「結果(Results)」和「結論(Conclusions)」小標題的結構式摘要。用第三人稱撰寫,不列圖、表,不引用文獻,不加評論和解釋。英文摘要應包括題名,其中作者姓名(漢語拼音)、單位名稱、所在城市名、郵政編碼及國名寫入另紙。作者應列出前3位,3位以上加「et al」;不屬同一單位時,在第一作者姓名右上角加「*」,同時在單位名稱首字母左上角加「*」。例如:LIN Xian-yan*, WU Jian-ping, QIN Jiong, et al. *Department of Pediatrics, First Hospital, Beijing Medical University, Beijing 100034, China。有通信作者時,在單位名稱後另起一行,以「Corresponding author:」字樣開頭,註明通信作者的姓名和郵政編碼、單位名稱。中文摘要一般不超過400個漢字,英文摘要為250個實詞左右。英文摘要一般與中文摘要內容相對應,但為了對外交流的需要,可以略詳。
5.關鍵詞論著需標引2~5個關鍵詞。關鍵詞儘量從美國NLM的MeSH數據庫中選取,其中文譯名可參照中國醫學科學院信息研究所編譯的《醫學主題詞注釋字順表》。未被詞表收錄的新的專業術語(自由詞)可直接作為關鍵詞使用,建議排在最後。中醫藥關鍵詞應從中國中醫科學院中醫藥信息研究所編寫的《中醫藥主題詞表》中選取。有英文摘要的文章,應標註與中文對應的英文關鍵詞。關鍵詞中的縮寫詞應按《醫學主題詞注釋字順表》還原為全稱;每個英文關鍵詞第一個單詞首字母大寫,各詞彙之間用「;」分隔。
6. 醫學名詞應使用全國科學技術名詞審定委員會公布的名詞。尚未通過審定的學科名詞,可選用最新版《醫學主題詞表(MeSH)》、《醫學主題詞注釋字順表》、《中醫藥主題詞表》中的主題詞。對沒有通用譯名的名詞術語於文內第一次出現時應註明原詞。中西藥名以最新版本《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和《中國藥品通用名稱》(均由中國藥典委員會編寫)為準。確需使用商品名時應先註明其通用名稱。中醫名詞術語按GB/T 16751.1-1997《中醫臨床診療術語疾病部分、證候部分、治法部分》執行,經絡針灸學名詞術語按GB/T 16751.2-1997《經穴部位》和GB/T 16751.3-1997《耳穴名稱與部位》執行。中藥應採用正名,藥典未收入者應附註拉丁文。
7. 統計學符號按GB3358-1982《統計學名詞及符號》的有關規定,一律採用斜體排印。
8. 計量單位執行GB 3100~3102-1993《量和單位》中有關量、單位和符號的規定及其書寫規則,具體執行可參照中華醫學會雜誌社編寫的《法定計量單位在醫學上的應用》第3版(人民軍醫出版社2001年出版)。
9. 文字嚴格執行《出版物漢字使用管理規定》,以1986年10月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重新發布的《簡化字總表》和1988年3月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和新聞出版總署發布的《現代漢語通用字表》為準。
10. 數字執行GB/T 15835-1995《關於出版物上數字用法的規定》。
11. 參考文獻著錄格式基本執行GB/T 7714-2005《文後參考文獻著錄規則》。採用順序編碼制著錄,依照其在文中出現的先後順序用阿拉伯數字標出,並將序號置於方括號中,排列於文後。內部刊物、未發表資料、個人通信等請勿作為文獻引用,確需引用時,可將其在正文相應處註明。日文漢字請按日文規定書寫,勿與我國漢字及簡化字混淆。同一文獻作者不超過3人全部著錄;超過3人可以只著錄前3人,後依文種加表示「,等」的文字。作者姓名一律姓氏在前,名字在後,外國人的名字採用首字母縮寫形式,縮寫名後不加縮寫點;不同作者姓名之間用「,」隔開,不用「和」、「and」等連詞。題名後標註文獻類型標誌對電子文獻是必選著錄項目,其他文獻可選擇標註。文獻類型和電子文獻載體標誌代碼參照GB 3469《文獻類型與文獻載體代碼》。外文期刊名稱用縮寫,以Index Medicus中的格式為準;中文期刊用全名。每條參考文獻均須著錄起止頁。每年連續編碼的期刊可以不著錄期號。
12. 國家標準或行業規範的其他具體要求可參照《中華醫學會系列期刊編排規範》。
13. 統計學方法儘可能詳細描述,(1)研究設計:應告知研究設計的名稱和主要方法。如調查設計(前瞻性、回顧性還是橫斷面調查研究),實驗設計(自身配對設計、成組設計、交叉設計、析因設計、正交設計等),臨床試驗設計(屬於第幾期臨床試驗,採用了何種盲法措施等);主要應圍繞4個基本原則(重複、隨機、對照、均衡)概要說明,尤其要告知如何控制重要非試驗因素的干擾和影響。(2)資料的表達與描述:用±s表達近似服從正態分布的定量資料,用M(QR)表達呈偏態分布的定量資料;統計表要合理安排縱橫標目,將數據的含義表達清楚;所用統計圖的類型應與資料性質相匹配,數軸上刻度值的標法符合數學原則;相對數分母不宜小於20,要注意區分百分率與百分比。(3)統計學分析方法的選擇:定量資料不應盲目套用t檢驗和單因素方差分析;定性資料不應盲目套用χ2檢驗。回歸分析不應盲目套用直線回歸分析;對具有重複實驗數據檢驗回歸分析資料,不應簡單化處理;對於多因素、多指標資料,要在一元分析的基礎上,儘可能運用多元統計分析方法。(4)統計結果的解釋和表達:當P<0.05(或P<0.01)時,應說對比組之間的差異具有統計學意義,而不應說對比組之間具有顯著性(或非常顯著性)差異;應寫明所用統計分析方法的具體名稱,統計量的具體值。當涉及總體參數(如總體均數、總體率等)時,在給出顯著性檢驗結果的同時,再給出95%可信區間。
14. 醫學倫理問題及知情同意當論文的主體是以人為研究對象時,作者應說明其遵循的程序是否符合負責人體試驗的委員會(單位性的、地區性的或國家性的)所制訂的倫理學標準,並提供該委員會的標準文件及受試對象或其親屬的知情同意書。
15. 基金項目論文所涉及的課題如為國家或部、省級以上基金或攻關項目,應在文章首頁地腳以「基金項目:」作為標識註明基金項目名稱,並在圓括號內註明其項目編號。基金項目名稱應按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正式名稱填寫,多項基金應依次列出,其間以「;」隔開。如「基金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30271269);『十五』國家高技術研究發展計劃(2003AA205005)。」作為腳註的第一項,並須附基金項目證明複印件。
16. 來稿應一式兩份,要求字跡清楚,英文摘要及文獻應隔行打印。特殊文種、上下角標符號、需排斜體等均應註明。大小寫、拉丁文、希臘文明確。外文字除英文外,請註明文種。表格應出現於相應正文段落之後。線條圖與照片均另附於文後,照片背面註明題名、圖號和上、下方向,圖說明及圖題另紙書寫。X線照片及其他照片應清晰,層次分明。電子版投稿應同時寄送紙樣稿件。請自留底稿,除非作者聲明,一律不退還原稿(圖片除外)。
17. 來稿需經作者單位主管學術機構審核,並附單位推薦信。推薦信應註明對稿件的審評意見以及無一稿兩投、不涉及保密、署名無爭議等項。如涉及保密問題,需附有關部門審查同意發表的證明。切勿一稿兩投。已在非公開發行的刊物上發表,或在學術會議交流過的文稿,或已用其他文種發表過的文稿(需徵得首次刊登期刊的同意),不屬於一稿兩投,但在投稿時必須註明。
視頻
中華核醫學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發行周期月刊和雙月刊差別,搜狐,2018-01-24
- ↑ 中國期刊雜誌排行 ,搜狐,2017-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