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水生態環境司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水生態環境司是生態環境部的內設機構[1]。
主要職責
負責全國地表水生態環境監管工作。擬訂和組織實施水生態環境政策、規劃、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標準及規範。擬訂和監督實施國家重點流域、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規劃和水功能區劃。建立和組織實施跨省(國)界水體斷面水質考核制度。統籌協調長江經濟帶治理修復等重點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國家重大工程水生態環境保護和水污染源排放管控工作,指導入河排污口設置。參與指導農業面源水污染防治。承擔河湖長制相關工作。
領導分工
司領導:張波、李蕾、黃小贈、趙世新、郭鵬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內設5個機構。
1.綜合處。承擔司內文電等綜合性事務和綜合協調工作,承擔水生態環境政策規劃法規規章擬訂工作。
2.重點流域保護修復協調與監督處(簡稱流域處)。承擔重點流域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和空間管控技術規範擬訂、長江經濟帶等重點流域保護修復協調與監督、跨省(國)界斷面水生態環境質量考核,承擔河湖長制相關工作。
3.地表水生態環境質量管理處(黑臭水體治理協調與監督辦公室)(簡稱地表水處)。承擔地表水生態環境質量標準和水功能區劃擬訂、城市黑臭水體治理協調與監督、國家水生態環境重大行動計劃綜合協調等工作。
4.水污染源處。承擔工業、城市、航運等水污染源排放管控,入河排污口設置管理,水污染物排放標準擬訂,參與指導農業面源水污染防治等工作。
5.重點工程水質保障處(簡稱水保處)。承擔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保護和南水北調[2]等國家重大工程項目區水質保障工作。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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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生態環境部職責和組織機構,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
- ↑ 什麼是南水北調? ,搜狐,2017-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