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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張釋之馮唐列傳當是之時》
原文
上以胡寇為意,乃卒復問唐曰[4]:「公何以知吾不能用廉頗、李牧也?」唐對曰:「臣聞上古王者之遣將也,跪而推轂[5],曰:『閫以內者,寡人制之;閫以外者,將軍制之[6]』。軍功爵賞皆決於外[7],歸而奏之。此非虛言也。臣大父言,李牧為趙將居邊[8],軍市之租皆自用饗士,賞賜決於外,不從中擾也[9]。委任而責成功[10],故李牧乃得盡其智能,遣選車千三百乘[11],彀騎萬三千[匹][12],百金之士十萬[13],是以北逐單于,破東胡,滅澹林,西抑強秦,南支韓、魏[14]。當是之時,趙幾霸[15]。其後會趙王遷立,其母倡也[16]。王遷立,乃用郭開讒,卒誅李牧,令顏聚代之[17]。是以兵破士北[18],為秦所禽滅[19]。今臣竊聞魏尚為雲中守[20],其軍市租盡以饗士卒,[出]私養錢[21],五日一椎牛[22],饗賓客軍吏舍人[23],是以匈奴遠避,不近雲中之塞[24]。虜曾一人[25],尚率車騎擊之,所殺甚眾。夫士卒盡家人子[26],起田中從軍[27],安知尺籍伍符[28]。終日力戰,斬首捕虜,上功莫府[29],一言不相應[30],文吏以法繩之[31]。其賞不行而吏奉法必用[32]。臣愚,以為陛下法太明,賞太輕,罰太重。且雲中守魏尚坐上功首虜差六級[33],陛下下之吏[34],削其爵,罰作之[35]。由此言之,陛下雖得廉頗、李牧,弗能用也。臣誠愚,觸忌諱,死罪死罪!」文帝說,是日令馮唐持節赦魏尚[36],復以為雲中守。而拜唐為車騎都尉[37],主中尉及郡國車士[38]。
七年[39],景帝立,以唐為楚相,免。武帝立,求賢良[40],舉馮唐。唐時年九十餘,不能復為官,乃以唐子馮遂為郎。遂字王孫,亦奇士[41],與余善[42]。
段意
本段在匈奴入侵的背景下,寫馮唐直言下情,力辯當時「法太明、賞太輕、罰太重」的弊端,並大膽而果斷地為魏尚申冤,從而塑造出一個忠諫之臣的形象。
注釋
[1]當是之時:正當這時。
[2]新:新近。朝那(zhao nuo):縣名。在今寧夏固原東南。
[3]北地:郡名。轄地在今甘肅東北部和寧夏一帶。都尉:官名。郡太守的副職,執掌一郡的武備軍卒。卬(ang):孫卬。
[4]全句說,皇上憂念匈奴的入侵,於是終於再問馮唐。胡:泛指北方少數民族。這裡專指匈奴。寇:侵略。
[5]遣:派遣。跪而推轂:古時命將出征,王者親自屈身為大將推動車輪,以示至誠遵信。轂:車輪中心的圓木。
[6]全句說,國門以內的事,我自己決定;國門以外的事,由將軍決定。閫(kun):門檻。這裡指城門。
[7]外:指上文中的「將軍」。
[8]居邊:鎮守邊疆。
[9]軍市:邊軍內的交易市場。租:租稅。饗(xiang):用酒食招待人。中:閫中。指朝廷。擾:干預。
[10]委任而責成功:把任務委託給他,同時責望他完成任務。
[11]選車:經過挑選的兵車。乘(sheng):輛。
[12]彀騎(gouji):騎射之士。彀:張弓。
[13]百金之士:指作戰勇敢,曾獲百金之賞的猛士。
[14]是以:因此。北:在北邊,方位詞作狀語。下文「西」、「南」用法同。逐:驅逐。單(chan)於:匈奴族的最高首領。這裡代指匈奴。東胡:當時活動於今遼寧西部、內蒙古東部一帶的少數民族,大約與後來的烏桓、鮮卑同一族姓。澹(dan)林:當時活動於今河北張北以北一帶的少數民族。抑(yi):抑制。支:抗衡。
[15]幾霸:幾乎稱霸中原。
[16]會:適逢。趙王遷:悼襄王兒子,趙國第十君幽繆王。倡:倡伎。即所謂樂家女子。
[17]郭開:趙王寵臣。讒:讒言。顏聚:本為齊將,後為趙王所用。公元前229年,秦攻趙,李牧等堅守抵抗。後秦以重金賄賂郭開,趙王聽信了郭開散布的關於李牧想造反的讒言,捕殺了李牧,而以顏聚代替李牧的職位。事詳《廉頗列傳》。
[18]破:失敗。北:敗。
[19]禽:通「擒」。
[20]雲中:郡名。在今山西北部、內蒙古西南部一帶。守:官名。太守。執掌一郡文武之事。
[21]私養錢:私人應得的生活費,即俸祿。
[22]五日一椎牛:每五天殺一次牛。椎:擊殺。
[23]舍人:對親近屬下或門客的通稱。
[24]塞:邊界上築城把守的地方。
[25]虜:蔑稱。指匈奴。
[26]家人子:平民百姓家的子弟。
[27]起田中從軍:從耕作中出來當兵。
[28]尺籍伍符:泛指軍中的規章條令。尺籍:用來記錄斬敵首級之功的一尺長木板。伍符:用來約束部隊的戰士花名冊。五人為伍。
[29]上功莫府:向上級衙門報功。莫,通「幕」。
[30]一言不相應:一句話不相符合。指所報的數目與實際斬獲的數目不合。
[31]文吏:死守條文的司法官。繩:糾正;制裁。
[32]全句說,有功將士的獎賞不能獲得,而文吏舞文弄法反受信用。
[33]坐上功首虜差六級:坐罪的原因是報功狀上所載的與實際情況相比少了六顆首級。坐:因……犯罪。
[34]下之吏:把他交給司法官。
[35]罰作之:判了他一年徒刑。一年徒刑叫做「罰作」。
[36]是日:當日。節:符節,傳布命令的信物。
[37]車騎都尉:官名。執掌見下文。
[38]主:執掌;主管。中尉:官名。主管巡徼京城、衛戍首都。郡國:指地方各州郡、各諸侯國。按馮唐主管全國的車戰之士。
[39]七年:漢文帝後元七年,即公元前157年。
[40]求賢良:武帝即位後,令各郡國推薦賢良方正直言極諫之士,以備策向任使。後來也用來指稱由賢良方正直言極諫身分被推薦出來的人。
[41]奇士:傑出的人士。
[42]余:司馬遷自己。[1]
司馬遷
司馬遷(前145年或前135年~不可考),字子長,生於龍門(西漢夏陽、即今陝西省韓城市,另說今山西省河津市),西漢史學家、散文家。他以其「究天人之際,通古今之變,成一家之言」的史識創作了中國第一部紀傳體通史《史記》(原名《太史公書》)。被公認為是中國史書的典範,該書記載了從上古傳說中的黃帝時期,到漢武帝元狩元年,長達3000多年的歷史,是「二十五史」之首,被魯迅譽為「史家之絕唱,無韻之離騷」。[2]
參考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