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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文解字義證》是中國古代文字學著作。清桂馥著,書成後由靈石楊氏連雲簃校刻,但流傳不廣。清同治九年(1870)張之洞又刻於湖北崇文書局,並為之宣揚,是書大行。[1]


  桂馥 (1736-1806),字冬卉,號未谷,山東曲阜人。乾隆五十五年進士,選雲南永平縣知縣,居官多善政,嘉慶十年卒於官。《清史稿·儒林傳》記載:「馥博涉群書,尤潛心小學,精通聲義。嘗謂: 『士不通經,不足致用; 而訓詁不明,不足以通經。』故自諸生以至通籍,四十年間,日取許氏 《說文》與諸經之義相疏證,為《說文義證》五十卷,力窮根柢,為一生精力所在。」所著尚有 《說文諧聲譜考證》數卷(已散佚)、《札朴》十卷、《晚學集》十二卷、《繆篆分韻》五卷等多種。

  本書共50卷,其主旨在於替 《說文解字》所釋本義找出例證。因此,全書徵引遍及經史子集及文字、音韻、訓詁之書。就一般情況來說,桂氏的 「義證」包括兩個部分,第一部分是舉例證明《說文解字》中的某字有某義(限於本義),第二部分是討論許慎的說解。在第二部分中,或者引別的書的說解來證實許書的說解,或者引別的書所引許書以參證,或者引別的書來補充許書。如果許慎舉《詩》《書》《左傳》等書為例,桂氏還為之註上篇名;如有異文,還註上異文。如《說文解字》:「穎,禾末也,從禾,頃聲。詩曰: 『禾穎穟穟。』」桂氏義證道: 「《漢書 ·禮樂志》: 『含秀垂穎。』《文選·應貞詩》: 『嘉禾重穎。』《思玄賦》: 『發昔夢於木禾,既穎而顧本。』 蔡邕 《篆勢》: 『頹若黍稷之垂穎。』《小爾雅》: 『截顛謂之桎』,《爾雅》釋文引作 『截穎』,『禾末也』 者,《廣韻》同。又曰: 『穗也。』 李善注 《魏都賦》引本書作 『穗』 也,《詩·生民》正義所引與本書同。《小爾雅》: 『禾穗謂之穎。』 《歸禾序》: 『異畝同穎』,鄭注: 『二畝同為一穗』。《文選·西都賦》: 『五穀垂穎』,五臣注: 『穎,穗也。』 《詩·生民》: 『實穎實粟』,傳雲: 『穎,垂穎也。』正義: 『言其穗重而穎垂也。』……」。全書雖然多數篇幅皆是如此旁徵博引,不厭其煩地排列例證、材料,但又不同於一般的隨便堆積材料,而是有選擇、有次序、有條理地列舉。正如王筠評價的那樣: 「桂氏引證雖富,脈絡貫通,前說未盡,則以後說補苴之;前說有誤,則以後說辨證之。凡所稱引,皆有次第,取是達許說而止,故專臚古籍,不下己意也。讀者乃視為類書,不亦昧乎?」 ( 《說文釋例· 自序》)

《十三經音略》主要內容簡介及賞析

  與段玉裁的 《說文解字注》、朱駿聲的 《說文通訓定聲》、王筠的《說文釋》等其他三家的研究論著相比,本書雖不免少有發明之嫌,但其「專臚古籍」、「博證求通」的特點,對後代研究 《說文》特別是初學 《說文》者作用更大。清人張之洞在本書序中評價說: 「竊謂段氏之書,聲義兼明而尤邃於聲:桂氏之書,聲亦並及而尤博於義。段氏鈎索比傅,自以為能冥合許君之旨,勇於自信,欲以自成一家之言,故破字創義為多;桂氏敷佐許說,發揮旁通,令學者引申貫注,自得其義之所歸。故段書約而猝難通闢;桂書繁而尋省易了。夫語其得於心,則段勝矣;語其便於人,則段或未之先也。其專臚古籍,不下己意,則以意在博證求通,展轉孳乳,觸長無方,非若談理辨物,可以折衷一義。亦如王氏《廣雅疏證》、阮氏 《經籍籑詁》之類,非可以己意為獨斷者也。」當然,本書的缺點也是不少的。其最大的錯誤在於桂氏著作思想,認定許慎《說文解字》中所講的都是對的。這樣一種指導思想,使他在以群書古籍中尋找例證為《說文解字》的說解作證明時,必然有許多失之勉強。如 《說文》說: 「為,母猴也。」桂氏在 《義證》中便說: 「母猴也者,陸機雲: 『楚人謂之沐猴』,馥謂『沐』、『母』 聲近。」雖然從古音學上來說 「沐」、「母」聲近,但聲近並不能證明 「為」可以訓為 「母猴」。諸如此類的牽強之說,書中尚有不少。由於本書為清代《說文》四大家之一的重要論著,且資料豐富,因此,近現代學者研究 《說文》者皆以之為階梯。[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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