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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2020年3月12日 (四) 21:04 由 Fan jin ying對話 | 貢獻 所做的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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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是一項能吸引受眾的注意與興趣並讓受眾感到愉悅與滿足的且有別於教育和營銷的活動;既可以是一個想法,也可以是一項任務。如今,人類的娛樂已發展上千年,已成為專為吸引觀眾注意力的一項活動。

雖然因為個人喜好差異,不同娛樂具有不同吸引力,但大多數娛樂活動都被認為具有普遍吸引力。就比如講故事音樂戲劇舞蹈和各式表演,一般娛樂幾乎流行於所有文化中,它們大多出於宮闈,發展出精妙多樣的技巧,終聞於市井平民。當代娛樂產業主要依靠娛樂產品的製作和銷售,而這一產業的發展更加速了娛樂的大眾化。為適應不同規模,娛樂發展出各種形式:可以是私人音樂服務中的自選曲庫,也可以適合兩個人的二人宴會,更可以是不分國別膚色、包容萬千觀眾、舞樂恢弘的國際化視聽盛宴[1]

娛樂總是與趣味緊密相連。儘管很多娛樂形式的目的是嚴肅的,就如儀式、慶典、宗教節日、或諷喻等,但人們往往可以能從中汲取歡樂,報以歡笑。因而這些嚴肅活動的娛樂背後也存在這樣一種可能,即這些娛樂或可增進人的洞察力或智力。

受眾

娛樂的受眾是娛樂的一個重要方面,受眾是可以將自己的餘暇投入娛樂活動中的人。受眾在觀看比賽、歌劇、或電影的過程中,扮演了被動接受者的角色;而在參與者身份經常互換的活動中(如遊戲),受眾又可以是主動的。現實生活中有公共娛樂,也有個人的自娛自樂;既有劇場藝術音樂會這類正式的、內容固定的娛樂,也有兒童遊戲一樣內容不固定的、自發的娛樂。大多數娛樂有逾幾百年的歷史,並且隨着文化科技和潮流的變遷而不斷發展,比如舞台魔術。儘管電影和電子遊戲使用了新的媒介,卻可以回溯到講故事、近代戲劇、和演奏音樂的傳統。音樂、電影和舞蹈可以營造節日氣氛,即便在節後也令人心情愉悅。

兒童

兒童的主要娛樂活動是玩耍, 這對他們的成長和學習意義重大。成年人也可以提供或傳授一些吸引他們的娛樂活動,例如木偶戲、小丑表演、啞劇和卡通等。這些也通常是成年人所喜歡的。

兒童總是在玩耍着。玩耍對於兒童不僅是種娛樂,還能有助於他們的身心發展。畫家老彼得·勃魯蓋爾於1560年完成了他的畫作《兒童遊戲》[2],這是一幅展現孩子們玩耍內容的著名油畫。根據畫作展示的內容,大概能知道那個年代的孩子們玩耍的是些什麼遊戲。其中的有些遊戲,例如彈珠、捉迷藏、吹肥皂泡還有「騎小豬」等等,一直延續至今。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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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