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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海燕 - 全国道德模范提名者

马海燕 - 全国道德模范提名者

中文名称;马海燕

国籍; 中国

民族;回族

出生日期;1974年3月

马海燕,女,回族,1974年3月生,中共党员,宁夏回族自治区海原县民政局干部。2011获得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

从参加基层民政工作起,她18年如一日,始终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勤勤恳恳工作,踏踏实实做人,真心实意服务群众,用自已的模范行为,影响和带动着身边的同事勤奋工作,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目录

人物生平

马海燕,女,回族,1974年3月生,中共党员,宁夏回族自治区海原县民政局干部。2011获得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1]

从参加基层民政工作起,她18年如一日,始终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勤勤恳恳工作,踏踏实实做人,真心实意服务群众,用自已的模范行为,影响和带动着身边的同事勤奋工作,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马海燕到民政部门工作以后,每次群众找她解决问题,她都耐心倾听,尽量在较短时间内帮助解决。为了便于与群众沟通,每次下乡宣传时,她总是将自己的手机号码主动告诉群众,并将印制医疗救助工作政策的宣传材料及时发放到农户手中,为群众讲解党的各项医疗救助政策

2008年起,马海燕开始从事医疗救助工作,这是一项直接关系困难群众切身利益的事,在实施过程中,难免会遇到群众不理解的情况。这时候,她总是以温柔、平和的语气去化解群众心中的怨气。因为她知道,这些人都是最需要帮助、最需要关爱、最需要拉一把、最需要扶一把的人。她总是用心化解各种各样的矛盾,最终使一个个难题得以化解。

3年来,她共为全县6200 余名城乡困难群众办理了医疗救助手续,先后有38名救助对象通过她的主动工作,及时得到了救助,132名患者家属给县民政局和马海燕个人送来了锦旗。2009年,她创新性地建立了"一站式"即时结算实时结报制度,这样一来,困难群众住院可在直接医院报销,省去了"筹款环节",大大方便了群众医疗救治,受到了民政部领导的高度赞扬。马海燕还具体负责制定了《海原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通过该办法的实施,海原县实现了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互联互补,使城乡困难群众得到了更多的方便和实惠。

2004年至2009年,她连续5年被评为全县先进工作者,2006年被评为全区民政系统先进个人,入选中国文明网"中国好人榜"。

参考资料

  1. 宁夏回族自治区拟推荐道德模范候选人名单 , 宁夏新闻网 中国青年网 2011-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