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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相

首相为"首席宰相"的缩写,是君主立宪制国家中内阁首脑的中文通称,如英国日本的内阁首脑。首相的产生各国规定不一,英国首相只能由下院多数党领袖担任并由英王任命;日本首相(日本内阁总理大臣)由国会提名经议员选举产生,并经天皇任命,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在议会中占多数议席的政党(执政党)的领导人(总裁)是当然的首相。

基本信息

中文名:首相

外文名:Prime Minister;Premier

全称:首席宰相

政体来源:君主立宪制国家

地位:政府首脑、内阁首脑

著名人物:丘吉尔安倍晋三

基本解释

君主制国家内阁的首脑,如英国首相、日本首相、比利时首相。某些非君主制国家政府首脑也沿用这个名称。

引证解释

1. 谓宰相中居首位者。

宋邵博《闻见后录》卷二:"是时众中惟首相王珪因奏 延安郡王 当为皇太子,馀人无语。"《宋史·曾公亮传》:" 公亮 明练文法,更践久,习知朝廷台阁典宪,首相韩琦每咨访焉。" 清孔尚任《桃花扇·设朝》:"不料今日做了堂堂首相,好快活也。"

2. 君主国家内阁首脑。某些非君主国家的中央政府首脑有时也沿用此称,职权相当于内阁总理。

称号由来

英国第一任首相罗伯特·沃波尔当时担任财政大臣的职务。由于乔治一世对英国事务不感兴趣,也不懂英语,不能参与内阁讨论,因此首席大臣罗伯特·沃波尔主要负责国家的政治事务。在罗伯特·沃波尔之前,英国君主自己行使首相的职责,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与组织政府。从罗伯特·沃波尔之后,君主的影响力衰退,首相的职务逐渐由议会中多数党的领导人担任。"首相"最初被用来形容专制君主的首席大臣,也用来指国王的走狗。像罗伯特·沃波尔、乔治·格伦维尔和诺斯伯爵都强烈抗议自己被称为首相。1937年议会通过《国王的大臣法》后,"首相"这个称号被正式定下来,同时首相兼任第一财政大臣的职务。但是很长一段时间内,人们习惯用第一财政大臣的称号胜于首相的称号。

在君主立宪制下,首相多为国会多数党的党魁或多数派的首领。

在君主独裁制度下,首相通常由君主任命,是替君主执行命令的内阁最高官员。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1972年以前政府的首长也称首相,由最高人民会议产生,负责召集并领导内阁会议。

某些非君主制国家政府首脑也沿用这个名称。

职位介绍

首相,为“首席宰相”的缩写,是君主制国家中政府首脑的中文通称。如英国和日本是君主立宪制政府,政府执政是靠参院选举产生领导人,然后领导人组织内阁来进行国家管理,这样的领导人叫首相。是国家政权管理的执行者,但是在名义上比较大的政策是要咨询国王(英国是女王,日本是天皇),并得到国王允许才能生效(仅是名义上,没有法力效力,但有舆论和精神领袖作用)。

君主立宪制下,首相多为国会多数党的党魁或多数派的首领。在君主独裁制度下,首相通常由君主任命,替君主执行命令的内阁最高官员。在议会制中,例如英国的西敏寺制度,首相是政府的首脑,而国家元首(国王或总统)只有仪式上的职能。在一些君主立宪的国家中,首相可实行宪法上授予君主的权力,而无需经国会批准。首相除了是政府首脑,首相也有其他职能,例如,英国的首相兼任第一财政大臣(First Lord of the Treasury),而在二战时,英国首相邱吉尔兼任国防大臣。

产生方式

君主立宪制国家内阁首脑的名称为首相。如英国日本的内阁首脑。首相的产生各国规定不一。英国首相只能由下院多数党领袖担任并由英王任命;日本首相由国会提名经议员选举产生,并经天皇任命,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在议会中占多数议席的政党(执政党)的领袖(总裁)是当然的首相。首相是内阁的首脑,享有非常广泛的权力。

权限

首相的职权虽然绝大部分没有法律正式规定,但根据惯例首相拥有非常广泛的权力,掌握着国家大权。英国政治制度上首相的地位由宪法惯例产生,其权力也由宪法惯例决定。 根据宪法惯例,首相享有下述各种权力:

1.首相有权解散议会。

2.首相可向议会提出立法动议权。

3.代表政府向英王汇报全部情况。

4.代表政府在议会中为政府的重大政策进行辩护。

5.向英王提出任命内阁成员和其他部长名单,也可要求他们辞职或变更他们的职务。

6.主持内阁会议,决定内阁议事日程。

7.向英王推荐高级法官、主教和对某些其他官员的任命。

8.决定各部职权的划分,决定部的成立、合并和废除。

9.对各部业务进行总的指导,解决各部之间的争议。

10.首相掌握着三军的总指挥权,有宣战权但是,首相作为议会多数党领袖能操纵议会,并且有权建议英王解散议会,宣布重新大选。[1]

总理、首相、总统的区别

首相不是国家元首,是政府首脑,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是不同的,国家元首是总统,主席,国王,女王,天皇等等,首先是国家的代表,履行象征性,代表性,形式性的一些权力,当然,除了议会制君主立宪制政体外,其他国家元首不限于这些权利。 中国的国家元首是主席,政府首脑是总理,不同的,级别和权利也不同。 一些有首相的国家大多是君主立宪政体:日本首相,英国首相……

还有一些非典型的政体中,元首的权力不如政府首脑的大,比如说德国,德国总理的权力大于总统,大家都知道德国总理莫克尔,但是谁知道德国总统? 德国是联邦制民主共和国,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的国家元首是联邦总统。总统由联邦大会选出,联邦大会是为选举总统成立的专门机构,它由议会议员和相同数量的从州议会中选出的州议员组成。总统任期5年,以联邦大会多数票当选。 总理是大选选出的,所以总理的权力要大很多,总理是政府内阁首脑,有权独立选择部长,而且可以向总统建议任免部长。

总理比总统大。 就好像美国,总统是大选选出的,所以权力大,英国议会是大选选出的,所以权力最大……总之对于西方政体,那个职位是大选选出的那个职位权力就大,如果议会和棕头都是大选选出,那就是典型的制约性征体,就是所谓三权分立,总统议会相互制约。 [2]

参考来源

  1. 英国首相名称及由来,个人图书馆网,2017-05-10
  2. 总理、首相、总统有什么区别?,个人图书馆网,2016-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