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嘻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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嘻哈(英语:Hip hop),是一種文化和藝術運動,是由創建非裔美國人,拉丁裔美國人和加勒比裔美國人在布朗克斯,紐約市。是1970年代源自紐約市南布朗克斯與哈林區的非洲裔及拉丁裔青年之間的一種邊緣性次文化,繼而发展壮大成為新興藝術型態,并席捲全球。嘻哈的特徵在於四個要素:“敲擊”(也稱為MCing或主持),有節奏聲押韻樣式(口頭); DJing(和Turntablism),它使用電唱機和DJ混音器(聽覺/聲音和音樂創作)製作音樂;b-boying / b-girling /霹靂舞(動作/舞蹈);和塗鴉。[1]
歷史
在1970年代,紐約市布朗克斯市開始形成一種被稱為“嘻哈”的地下城市運動。它專注於主持在戶外舉行的家庭聚會和鄰里街區聚會活動。嘻哈音樂一直是抗議法律機構對少數群體,特別是警察和監獄的影響的有力媒介。從歷史上看,嘻哈音樂是在後工業化和遭受嚴重破壞的南布朗克斯的廢墟中崛起的,是城市黑人和拉美裔青年的一種表達方式,公眾和政治話語已將其視為邊緣化社區。
在1980年代,嘻哈已成為塗鴉藝術,MCing / raping,DJing和b-boying的主流,已成為少數族裔城市社區的主要文化運動。 1980年代,許多藝術家也通過嘻哈音樂發表社會言論。
在1980年代初期到中期,沒有一個成熟的嘻哈音樂產業,如2020年代那樣,唱片唱片公司,唱片製作人,經理,藝術家和曲目人員都在這裡。大多數嘻哈藝術家在當地社區演出並地下場景中錄製。
社會影響
自1970年代創立以來,嘻哈就已經產生了相當大的社會影響。嘻哈由於對理解語言,學習,身份和課程的影響,也與教育領域相關。 哈佛大學社會學教授奧蘭多·帕特森(Orlando Patterson)幫助描述了嘻哈如何在世界範圍內迅速傳播的現象。帕特森認為,大眾傳播是由第三世界國家和世界各國的富人,政府和主要企業控制的。隨著傳統價值觀與美國嘻哈音樂的融合,嘻哈音樂將在世界範圍內振興,最終將形成一個全球交流過程,使世界各地的年輕人聆聽一種常見的嘻哈音樂形式跳。
嘻哈抒情已經在學術界和文學界獲得了一定程度的合法性。多倫多大學等機構現在提供嘻哈語言學研究,詩人和作家喬治·埃利奧特·克拉克(George Eliot Clarke)在該大學教授了嘻哈音樂促進社會變革的潛在力量。
自1970年代以來,服裝,髮型和其他樣式一直是嘻哈文化和社會影響力的重要組成部分。儘管幾十年來風格發生了變化,但獨特的城市服裝和外觀已成為說唱歌手,霹靂舞者和其他嘻哈社區成員表達自我的重要方式。隨著嘻哈音樂類型的流行,其時尚效果也隨之增加。
参考文献
- ↑ Castillo-Garstow, Melissa. Latinos in Hip Hop to Reggaeton. Latin Beat Magazine. 1 March 2005, 15 (2): 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