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頌古二十一首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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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名稱:頌古二十一首6-10

創作年代:宋朝

文學體裁:詩 詞

作者:釋正覺

頌古二十一首6-10是宋朝詩人、和尚釋正覺的作品之一。

釋正覺(1091—1157),俗姓李,號宏智,隰州隰川(今山西隰縣)人。[1]

年十一出家,十五落髮,十八遊方,三十四出世。得度於淨明寺本宗大師,得戒於晉州慈雲寺智瓊律師,得法於舒州丹霞山子淳禪師。初住泗州普照寺。欽宗靖康二年四月,移住舒州太平興國禪院。[2]

正文

容顏甚奇妙,光明照十方。 我適曾供養,今復還親覲。 黃鶴樓前共語時,白苹紅蓼對江湄。 衷腸已訴無人會,惟有清風明月知。

青山不異,白玉無瑕。 茫茫流水,擾擾黃龍。 有佛處纖毫不立,無佛處萬別千差。 長安路上未歸客,尋溪由自摘楊花。

侍者來言報大王,趙州曾揖下禪床。 憐兒不覺傍觀丑,爭奈全身在帝鄉。

出群須是英靈漢,敵勝還他師子兒。 選佛若無如是眼,假饒千載亦奚為。

殺人不眨眼,救人須出手。 論實不論虛,合升始為斗。[3]

作者簡介

十一歲出家,十四歲受具足戒,十八歲出遊參學。宋徽宗宣和二年,遷住大洪寺,亦相隨掌理箋記。翌年,遷首座之職,復於圓通寺照闡提席下任分座。高宗建炎元年,移住舒州太平寺,後轉江州之圓通、能仁兩寺。三年,受敕命住持靈隱寺。住於天童,前後垂三十年,整備伽藍,嚴飭清規,世稱天童和尚。事跡主要見周葵《塔銘》、王伯庠《行業記》、《嘉泰普燈錄》卷九、《五燈會元》卷一四、《寶慶四明志》卷九本傳。著有《宏智廣錄》九卷、《宏智覺禪師語錄》四卷、《宏智和尚語要》一卷等。[4]

參考資料